我省境内河流湖泊众多
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536条
总长度5.16万公里
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4个
水面总面积75.3平方公里
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辽宁制砂机,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总河长2997人、副总河长2106人、河长17001人。
今年4月22日
辽宁省总河长令第2号令
(以下简称总河长令)发布
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进一步强化履职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修复河流湖泊生态
围绕落实《辽宁省河长制实施方案》《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建设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我省提出坚持“五级共抓、五水共治、五措并举”,以解决好河湖治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据总河长令,我省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完善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边界成果,年底前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并同步推进其他河流划界工作。严格落实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浑江及其主要支流退耕还河封育政策,推进辽河干流生态修复,鼓励全省其他河流、湖泊实施生态修复,河湖生态实现生态功能区恢复目标。实现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尤其是水利部和省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四乱”问题。
对此,省公安厅积极响应,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打造以河湖警长制为统领,以打击整治、治安防控、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防汛抗旱为重点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做强做响河湖警长制品牌。
河湖警长与河长“一对一”
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沈阳市公安局在市、区两级设立河湖警长制办公室,在全市14个分、县(市)局和200个公安派出所设置各级河湖警长753人,实现了与河长“一对一”全配套无缝对接。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不仅担任沈阳北沙河流域市级河长,同时兼任沈阳市公安局河湖总警长。
结合沈阳河湖工作实际,沈阳市公安局在联勤联动巡逻工作中,与各级水务、渔政等部门捆绑式巡河,运用直升机、警用无人机、4G图传巡逻警车、水上快艇等高科技手段,有效遏制了涉嫌非法捕捞、放牧、乱采乱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整治“四乱”等专项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沈阳市公安局共计破获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案件48起。今年春,沈阳警方经深挖彻查,成功打掉一盗采河砂犯罪团伙。
5月7日,锦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会议暨打击非法采砂、清理河库垃圾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河湖警长制的落实,确保打击非法采砂、清理河库垃圾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个进一步”综合发力
《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辽宁制砂机已经明确我省河长湖长制工作体系,明确总河长、河长职责及巡河次数,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各自职责,明确监督考核机制,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河长湖长制,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实现从“河长制”到“河长治”。
全省公安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综合发力,具体做到“五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河长、河湖警长“捆绑式”巡河和河湖警长办与河长办“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打击整治力度,各级江河公安部门全力指挥、协调全省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各地要以“人防、物防、技防”为载体,打造空中、水上、地面立体化防控格局;进一步强化辽河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完善河长办成员单位之间、公安机关相关警种之间执法协作机制,各警种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级河长办协调下,主动加强信息收集,掌握动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辽宁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