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秋季具备招生资格幼儿园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方便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正规幼儿园就读,保障广大家长、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教育局联合各中心学校,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督查和集中治理,现将办园条件达标、具有招生资格的125所幼儿园名单(第一批)和办园条件不达标、限期整改的16所幼儿园名单和2所自愿退出办学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告,并特别提醒广大幼儿家长注意:
一、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幼儿园的,属违法办学行为。
二、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实施年检制度和动态管理。对年检不达标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办学资质。
三、对于超规模、超计划招生的幼儿园,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年年检不合格,次年暂停招收新生、分类评估认定中进行降类的处理。
四、凡入读非法幼儿园的幼儿,不能纳入学前教育信息平台管理、无法注册学籍,不能享受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困难家庭幼儿资助等国家相关惠民政策。
富平幼儿园杂物电梯五、请各位家长从保障孩子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行为,为适龄幼儿选择取得办学资格、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幼儿园入园,不入读未经卫生、消防、教育等部门审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以保证孩子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让他们阳光、快乐、健康成长。
敬请广大家长朋友们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富平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富平县2019年秋季具备招生资格 幼儿园名单(第一批)
家长朋友们注意了:
1.以下16所幼儿园办园条件不达标,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至2019年7月底前,幼儿园整改期间,不得进行宣传招生。若在2019年7月底前,整改仍不合格,取消办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富平幼儿园杂物电梯2.2所幼儿园自愿退出办学。
办园条件不达标、限期整改幼儿园名单
自愿退出办学幼儿园名单
●来源|教育局学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