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7月5日下午2:00在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继续采取网上直播、现场互动方式,并邀请市民代表、旁听人员若干列席。”
学前教育、加装电梯……
今天的会议干货满满,
小布帮您梳理好啦!
▲会议现场
▲区委副书记、区长魏祖民主持会议
关于学前教育
第一项议程:区教育局局长毛志挺作《镇海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汇报。
▲区教育局局长毛志挺发言
计划综合考虑全面两孩政策、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至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公益惠普、优质均衡、监管有力的学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惠普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接下来镇海区学前教育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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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1大力扩充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幼儿园杂物电梯管理制度
至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新(改)建普惠性幼儿园9所(庄市街道宁大南侧清华启迪园、万科翰林甲第、芳辰丽阳配套园;骆驼街道玫瑰湾小区、吾悦广场附近、盛世华庭二期配套园;蛟川街道临江小区、青龙桥二期配套园;澥浦镇觉渡幼儿园)。重点增加庄市、骆驼、蛟川等片区的公益普惠资源,积极应对新一轮城镇入园高峰。
2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至2020年,等级幼儿园比例保持在92%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7%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98%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5%以上。
3稳妥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逐步理顺以区人民政府为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至2020年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日常公用经费达到每生每年1500元。
主要措施
1坚持公益普惠,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鼓励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较低的镇(街道),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举办公办园。
(2)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四个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尤其是分期建设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在首期建设中完成。至2020年,我区将新改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8所。对未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争取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3)加快骆驼、庄市等独立教育规划地块高品质幼儿园建设,引进区外高等级名园来我区连锁办园。
2科学规划管理,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1)调整编制《镇海区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计划2018年编制完成,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交局、新城管委会等部门要采取刚性约束措施,推进已确定的9所幼儿园建设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3)确保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巩固在8%以上,新增财政性教育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
(4)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指导价,建立以公益普惠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负担能力相适应的普惠性幼儿园价格体系。
3着力内涵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1)确保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镇海区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落实国家、省、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地方机构编制限额内采取核定编制、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
4倡导以园为本,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体系
(1)至2020年整合、注销5家左右的民办小园。
(2)加大对镇(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督导和考核,重点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教职员工配备和待遇保障、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公办园建设、项目推进等。
关于加装电梯
第二项议程: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秦春艳作《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汇报。
▲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秦春艳发言
为加快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求,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按照“政府引导、业主决策,市场运作、财政补助”的原则,引导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发展座椅式、站立式等楼道电梯或爬楼机,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
那么加装电梯须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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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的基本条件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既有住宅不纳入或有条件纳入。
(二)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签订“加电梯协议书”,加装电梯方案申请人委托社区或业委会公示且无异议。
“加装电梯协议书"应当就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1加装电梯的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费用预算及资金筹集、分担方案
2电梯运行(含能耗、保险)、维护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分摊方案
3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应当明确设计使用年限,原房屋加装后使用安全是否受到影响,加装是否可靠。
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幢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本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
以楼道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并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意愿书”,签字人身份信息必须与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一致。
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委托业主委员会、电梯生产企业等其他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
加装电梯的申请程序
1.前期准备:申请人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应当向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报告,达成统一意见,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加装电梯方案应当进行公示。
2.提交申请:申请人申请加装电梯,应当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提出申请。
3.联合审查: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供电局、经信局等部门发出并联联合审查意见书,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4.实施加装。
5.工程验收。
6.使用登记。
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政策
幼儿园杂物电梯管理制度2019年6月30日前加装完成且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区财政按20万元/台的标准补助,全额补助加装电梯工程监理费;
2019年6月30日后加装完成的,按15万元/台的标准补助。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或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部分;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得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70%;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合计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部分。
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鼓励业主向属地街道申请安装座椅式、站立式等楼道电梯或爬楼机,区财政按照购置、安装工程结算总价的20%实施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