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低排放控制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非道路登记编码工作,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三个清除”专项行动。
据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指非公路用卡车、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车、叉车等设备,使用动力为柴油或汽油发动机。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辖区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三个清除”:一是清除低排区内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二是清除未进行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清除不能达标排放的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
据介绍,专项行动自4月中下旬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及施工工地273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60台,清除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9台,清除未进行登记编码的机械161台,清除高排放机械11台,处罚8台,罚款4万元。邯郸液压机械
据悉,专项行动将持续到6月底。
邯报融媒体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曹瑞姮邯郸液压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