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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液压机损坏保险能赔吗

船舶保险分类

我国船舶保险条款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两种

船舶保险分类

(一) 船舶保险全损险责任范围

船舶全损险是指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项下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才予赔付的保险。全损险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指作为保险的船舶全部灭失,如船舶碰撞或触礁沉没,或遭受严重损坏后无法修复等。船舶被敌对国捕获、没收或失踪(一般为两个月后)亦作为实际全损处理。退订全损指船舶发生事故后,船舶的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回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或这些费用的综合将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当船舶构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应立即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如果不办理委付,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或接受委付通知。若接受委付,保险人按全损赔付的同事,还须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若不接受委付,保险人扔按全损赔付,但不承担财产所有权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船舶全损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如下:

(1) 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

(2) 搁浅、碰撞、触碰任何固定或浮动物体或其他物体或其他海上灾害;

(3) 火灾或爆炸;

(4) 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

(5) 抛弃货物;

(6) 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鼓掌或意外事故;

(7) 本保险还承担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

a) 装卸货移动货物或燃料时发生的鼓掌或意外事故;

b) 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

c) 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船舶液压机损坏保险能赔吗

d) 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

(二) 船舶保险一切险责任范围

船舶保险一切险是指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项下全都损失或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均给予赔偿。船舶一切险除负责全损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船舶全损外,还包括部分损失以及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用和施救费用。一切险承保上述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和部分损失以及下列责任和费用:

1, 碰撞责任

碰撞责任是船舶保险承保的对造成第三者损害之后应负的赔偿责任。碰撞责任还包括被碰撞对方的物质损失或修理费用、救助费用,被碰撞对方因延迟或丧失使用而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被碰撞对方因污染或玷污儿产生的费用等。

我国的船舶保险条款规定,碰撞责任赔偿应按交叉责任的原则计算。

(1) 本保险负责因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儿引起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2) 当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双方均有过失时,除一方或双方船东责任收法律限制外,本条项下的赔偿应按交叉责任的原则计算。当被保险船舶碰撞物体时,亦使用此原则。

(3) 本条项下保险人的责任(包括法律费用)是本保险其他条款项下责任的增加部分,但对每次碰撞所负的责任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2, 共同的海损和救助

(1)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救助费用的分摊部分。被保险船舶若发生共同海损牺牲,被保险人可获得对这种损失的全部赔偿,而无须先行使向其他各方索取分摊额的权利

(2)共同海损的理算应按有关合同规定或使用的法律或惯例理算,如运输合同无此规定,应按《北京理算规则》或其他类似规则规定办理

我国的船舶保险条款规定碰撞责任金包括船舶与船舶之间的碰撞,还包括船舶与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的触碰,引起被保险人应负的全部赔偿责任,而国际上一般承担赔偿金额3/4的碰撞责任。当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的双方具有过失时,除乙方或双方船东责任受法律限制外,赔偿应按交叉责任的原则计算。

共同海损分担是指发生危机船舶、货物共同安全的事故,经过抢救脱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船舶应摊付的各项共同海损损失和费用。船舶对共同海损的分摊是以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标准的。当被保险船舶与同一船东所有的其他船舶(即姐妹船)碰撞时,应视为第三方船舶,由保险人同样予以赔偿。

保险人对下列责任不负赔偿责任:

1) 人身伤亡或疾病;

2) 被保险船舶所载的货物或财务或其所承诺的责任;

3) 清除障碍物、残骸、货物或任何其他物品;

4) 任何财产、物体的污染或玷污(包括预防措施或清除的费用),但与被保险船舶发生碰撞的他船或其所载的财产污染或玷污不在此限;

5) 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费用。

3, 施救费用

由于承保风险造成船舶损失或船舶处于危险之中,被保险人为了防止或减少其在出汗博保险汇总可以获得赔偿的损失,而彩玉各种措施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予以赔偿,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在船舶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赔偿责任之外,不受船舶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担和救助费用的赔偿金额限制,但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三) 船舶战争险、罢工险

在我国,船舶战争、把贡献是船舶保险的一个特殊附加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能像保险人单独投保,只有在投保船舶全损险,一切险后,才能像保险人申请投保。这种附加险所承担的风险和普通的海上风险不同,它不是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的疏忽或过失来划定风险范围,而是以各种带有政治因素、背景或目的而采取的武力或暴力行为来划定的。它的特殊性还表现在保险人有权根据情况在任何时候向北保险人发出注销战争险、把贡献通知。

船舶战争险和罢工险承保因战争和罢工行为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责任范围包括:

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

2) 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没收或封锁;

3) 各种战争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

4) 罢工、被迫停工、民变、暴动或其他类似事件所造成的船舶损失,均属于船舶战争、罢工险责任范围。

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被保险船舶的船籍国或登记国政府或地方当局采取的命令的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或没收,被保险船舶被征收或征购,联合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无论是否宣战)等风险不咋船舶战争、罢工险承保范围内。

按照保险原理,保险人承保的是可能发生的风险。因此,保险人在明智会发生战争。罢工险项下的风险时,取消保险人承保的责任就应视为合理。保险人一般是在知道某地区发生战争、罢工险项下风险时,才通知被保人该地区为战争、罢工险除外地区,停止履行有关责任的。如果被保险船舶一定要驶入,必须实现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将该地区的风险程度作出拒绝承保或酌情加收保费后同意驶入的决定。

船舶保险除外责任

船舶保险除外责任

我国海洋运输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一下三大类:

(一) 不适航

不适航包括人员配备不当、装备或装载不良,但以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为限。不适航有两种含义:一中是船舶本身的不适航,包括船舶的机械性能、结构、设备等技术状态不符合船级的规范要求以及船舶航运时应具备的技术要求。另一种是保险意义上的不适航,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船上人员配备不当,这种要是只船上未配备合格的船长、船员等;

2) 不具备其航行所需的要求以及船舶开航前未能准备充足的燃料等物品;

3) 装载不妥,这主要指没有按不同类型有船舶进行合理的配载货物。

(二) 被保险人及其他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是指船舶所有人——船东或实际行使船东权利的人(包括航运、商务、调度、海监等部门)及其派出登船代替船东指挥的人员。海上保险契约同其他的契约一样,都要求契约双方恪守各项规定,保险人对不守约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 被保险人恪尽职责应该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或修理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指偶然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包括必然发生的损失。船舶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是机械运动和物质本身受自然界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时必然的,是可预料的。保养不周家具了磨损程度和造成风险的发生的必然性,也是保险人未恪尽职责。有缺陷的材料、不良状态部件也应该及时或更换和修理,因此对正常磨损、锈蚀、保养不周所致的损失以及有缺陷的材料和不良状态不剪的更换,保险人不负责任。

以下三大类除外责任也是船壳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

(一) 船舶战争险、罢工险的承保责任和除外责任

对于战争或罢工所致的损失,船舶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

(二) 被保险船舶的延迟

船舶延迟所造成的损失称为船期损失和滞期损失,包括船舶发生损坏需要人坞修理,不能参加运营而带来的营业损失,船舶发生事故后,延迟抵达卸货港口造成的船上所载货物的市价跌落损失等。保险人对它们不负赔偿责任。

(三) 清理航道

被保险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沉没于港口航道中,有关当局会责成船舶所有人打捞船舶残骸,清理航道,由于保险人对被保的船舶已进行了全损赔付,不再承担清理航道的费用。

船舶保险免赔额

船舶保险规定的免赔额适用于对保险风险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而对于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共同海损,碰撞责任,救助费用或施救费用的赔偿均不适用免赔额规定。如果船舶发生搁浅后,专门为检验传递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在赔偿时也不扣除免赔额。

免赔额应在每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中扣除,也就是说,因保险事故造成船舶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在计算赔款时都要扣除免赔额。

如果保险事故造成船舶的部分损失金额低于免赔额,保险人就不予赔付。

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失索赔应视为一次事故。

我国船舶保险单规定在偿付保险责任项下赔款时,每起事故都要扣除保单上订明的免赔额,但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费用、施救费用以及船舶发生实际或推定全损不扣除免赔额。

船舶保险海运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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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和所需加付的保险费,否则船舶保险对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不负责任:

1) 被保险船舶不得从事拖带和救助服务;

2) 被保险船舶不得与他船(不包括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

3) 被保险船舶不得进行以拆船或以拆穿出售为意图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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