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收费所站房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描述2.1规模: 对硖石所(硖石站、袁花站)综合楼和交警、路政综合楼污水处理进行综合改造。
2.2 招标范围为:硖石收费所(硖石站、袁花站)站房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改造方案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本次招标工程的建安费约为3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详见技附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7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污水处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描述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一楼12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由于疫情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主动出示绿码及身份证,并配合测量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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