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庞雪芳 马少宾报道)有水就有生态,污水用起来才能创造生态。污水经过“二次加工”,能缓解城市用水供需矛盾,防治城市水污染,调整污水处理费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也有推动作用。每人每月少喝一瓶矿泉水,就可以为创建节水城市承担一份责任。
日前,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
来自乌鲁木齐市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经营企业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消费者等共22名听证代表参加。
听证方案拟调整污水处理费和排水管网维护费。其中,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含工业、商业、服务业、特殊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上调0.90元/立方米。排水管网维护费由现行的0.10元/立方米调整至0.2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立方米。
调整后水费该缴多少?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乌鲁木齐市居民人均每月用水量为3立方米。由于污水处理费和排水管网维护费包含在城市供水价格中,因此,居民生活用水最终水价由现行的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每月人均多支出水费1.80元,全年人均累计多支出水费21.60元,相当于一个月少喝一瓶矿泉水。
“其实就是每人每月少喝一瓶矿泉水,我们却可以为创建节水城市承担一份责任。”参加听证会代表曾凡付说。
污水处理厕所循环水设备参加听证会代表王坤荃说,提到涨价,作为消费者来说其实第一感觉是十分抵触的。但经过几天的实地调研、参观,自己深刻的意识到对于乌鲁木齐这座缺水的城市而言,污水处理再循环再利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生活和整个城市的发展。污水不再随意排放污染环境,而是变成了再生水回复利用,这是我们对环境负责、对后代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做法,因此,我同意并支持此次价格调整。”王坤荃说。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制定遵循“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处长王新疆介绍,污水处理收费在确保能够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的同时,适当补偿管网的运行维护费用,减少管网漏损率,有利于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
污水处理厕所循环水设备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全国31个大中型城市中排名第12位,处于中等水平。
听证方案指出,将对城乡低保对象每月增加1.35元的水价补贴,确保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费而降低。
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一瓶污水,经过过滤、沉淀、消毒等一系列复杂的处理过程,“变身”为再生水。这样一瓶再生水可以用于绿化灌溉,也可以经城市景观或排入地表河流补给河道,污水和再生水之间实现循环。
乌鲁木齐是个缺水的城市,据统计,乌鲁木齐市平均水资源总量是11.18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是10.6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约3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量的七分之一。
多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加大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而乌鲁木齐市依然沿用12年前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是0.5元/立方米,排水管网维护费是0.1元/立方米。根据《乌鲁木齐市2014-2016年度污水处理行业成本监审报告》显示,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1.19元/立方米。收费远低于成本,倒挂现象长期存在。
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吴雷认为,合理调价确实有必要,但调价的原则应该是谁污染、谁付费、公平调整。
“价格调整是一种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其实随着居民用水、节水意识的提高,说不定将来水价能像电价一样降低。”吴雷说,污水处理是公益性事业,关系到民生和环保,政府应该加大对污水处理的投入,污水处理企业要科学、高效地处理污水。
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18座,设计处理污水能力是每天109万立方米,城市排水管网总长约2217公里。2016年全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约为1.86亿立方米,回用量3151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17%。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卫东说,乌鲁木齐市已建成3座再生水厂,正在新建、改扩建6座再生水厂。预计到2018年底,再生水回用水源工程规模可达到每天75万立方米。而到2020年,将实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