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1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格力电器厂,位于高新区西四环莲花街交叉口西南方向,夜间经常闻到塑胶皮的味道,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格力电器厂”实际为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高新区枫香街6号(格力电器产业园内),法人王某某,是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家用空调生产的配套企业,主要从事注塑件的加工、钣金件零件加工、喷涂等。《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格力电器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经郑州市环保局批复(郑环建表﹝2010﹞223号文),其中包括郑州世纪精信公司注塑项目,于2013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郑环建表﹝2013﹞78号文)。2018年6月,该公司重新申报办理了《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空调配套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郑开环文﹝2018﹞54号),并于2018年11月1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3日,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安监局、高新区沟赵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公司废气包括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喷涂粉尘、固化废气、热解炉废气、注塑废气、丝印废气等,其中注塑废气有塑胶皮的味道。据现场调查,注塑车间抽风系统效果不佳,车间内有明显异味,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风口无明显异味,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废气通过车间卷帘门溢出,废气收集不完全,厂区周围有轻微异味。注塑原料(ABS、PP、HIPS)在经注塑机加工时因受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注塑废气经设置于注塑车间引风管收集后引至楼顶,分别采用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该公司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气进行了检测,外排大气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综上,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减少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治理措施如下:
一是在厂房主要通道卷帘门上方安装风幕机,以隔断废气从卷帘门溢出,从空间上隔断注塑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排到外部环境中;二是加强废气收集,统一从楼顶出风口排出,在厂房楼顶风机上增加活性炭过滤棉,及时更换活性炭,最新更换时间为11月;三是2019年预算投入200万元针对注塑废气进行提标治理,采取最合理的治理方式,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安监局、高新区沟赵办事处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昼夜检查力度,督促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续开展气味深度治理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二、郑州市管城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3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区无名制砖厂,位于管城区南曹乡紫宸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向南600米路西小李庄村消防站后面,全天生产粉尘及制砖机噪音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20181122183与第4批受理编号20181112039的案件内容基本相同,调查处理结果一致。
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置在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小湖村小侯庄。该企业法人代表:樊某,2017年5月5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装饰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12日,管城区环保局、管城区南曹乡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盛天环保科技公司为建筑垃圾消纳场,企业将建筑垃圾回收后资源化分解再生利用,建设了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按照郑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管城区为解决渣土外运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建设该临时消纳场,对渣土进行粉碎再利用。该消纳场粉碎再利用项目经管城回族区执法局、管城回族区环保局等部门审批,具有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手续。该企业已采取防尘措施,但场区存在部分黄土裸露、粉碎作业期间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盛天环保科技公司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无环评手续的问题,管城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取得环评手续批复前不得开工。
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管城回族区环保局、管城回族区南曹乡等相关人员督促该企业停业整改,自行拆除露天粉碎生产线,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前不得开工。目前,该企业露天粉碎生产线已拆除完毕。
问责情况:
已移交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雷蒙磨粉机行业调查报告三、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4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合昌澜景小区13号楼,位于中原区西三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北角,每天夜间施工噪音大,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和昌澜景小区13号楼位于西三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属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占地约1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林州建总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目前,13号楼主体已封顶,处于室内外装饰装修阶段。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3日,中原区控尘办、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中原区建设局和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无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方严格按照“8个100%”规定,采用6针防尘网进行密闭覆盖,场区内喷淋设施齐全,道路不定时洒水除尘,无明显噪音。
据了解,和昌澜景小区13号楼项目正处于扬尘治理复工整改阶段,已近两个月内未施工,在停工前正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经询问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每日夜查人员及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夜班执勤人员,没有夜晚施工情况。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中原区控尘办、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中原区建设局和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要求工地严格落实开复工制度,落实应急管控要求,严禁擅自施工。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工地内部进行全面摸排,对覆盖标准不高的地方重新进行了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下一步,中原区控尘办、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中原区建设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管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无。
四、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5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原公安医院施工工地,位于金水区顺河路与城东路路南,切割机切石头产生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原公安医院施工工地位于金水区顺河路与城东路东南角,属武警总队医院的内部装修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外墙干挂石材施工。该工程由武警总队公安医院外包私人施工,工期大概为一周。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3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检查时,现场存放已成型石材,用于墙体外挂石材使用,设置有防尘网和除尘设施。未发现工人施工及切割石头行为。据了解,在以前的施工中,由于工人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切割机切割石材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现象。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工地负责人在施工作业时,增加防尘措施,避免露天作业,采取湿法作业。
下一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此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问责情况:
已移交金水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五、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6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黄河科技学院,位于二七区紫荆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每天06:30至18:30,校园内的烟囱冒黑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河科技学院位于郑州市紫荆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学校创立于1984年10月;1994年2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民办黄河科技学院,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民办黄河科技大学的基础上建立黄河科技学院;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应用科技大学战略研究试点单位”,并成为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的首批成员和河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该院校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该单位使用2台15蒸吨生物质锅炉用于学院师生冬季供暖。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3日、24日,二七区环保局、二七区京广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对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使用2台15蒸吨生物质锅炉用于学院师生冬季供暖,2018年11月14日开始启用,锅炉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未发现烟囱冒黑烟。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未通报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2018年11月24日11:53至16:53,该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因分析仪故障造成数据异常,当日已对设备进行更换和校准,相关情况已书面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说明。截至目前,二七区环保局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超标排污行为。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二七区环保局、二七区京广路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对该单位锅炉使用和维护监管,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六、郑州市管城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87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区,陇海医院大门西侧黄土堆放,位于管城区陇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路边黄土裸露,未做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陇海医院西侧黄土堆放点位于管城区陇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属于陇海快速路施工后遗留空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 11月23日,管城回族区市政局和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此处属于陇海高架征收地块,用于规划建造市政公厕,因与陇海医院产生纠纷问题,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陇海医院职工和患者将车辆私自停放在此处,导致覆盖的防尘网破损严重,出现黄土裸露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23日,管城回族区市政局和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已对裸露建筑垃圾覆盖完毕,并立即设置围挡。
问责情况:
已移交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七、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2218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安耐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107国道与321省道交叉口向西2000米路北,鑫悦酒店西侧,生产过程中不定时将污水排放在坡刘街上。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安耐克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坡刘村,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公司年产5万吨低能耗、低污染环保型高档耐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备案。主要生产原料:熟铝矾土、红柱石、碳化硅;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粉碎—配料—成型—烧结—成品,以天然气为燃料。主要生产设备:2座梭式窑、1条313米隧道窑、1条176米隧道窑、雷蒙磨、磨粉机、圆锥机、对辊破碎机等,主要环保设施:7套袋式除尘器。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2日,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该公司生产过程年用水量600m,在烧结过程中全部蒸发。废水源为职工生活污水,配套建有1座1m的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它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沉淀池,然后通过产业集聚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密市金汇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未发现污水乱排。
该公司2座梭式窑停产,313米隧道窑和176米隧道窑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八、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20181122189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无名污染源,位于荥阳市贾峪镇文泽路与北大路交叉口,北大路上农夫乐园东侧,恒大山水城2期附近,每天04:00、06:00左右会有一股刺鼻的燃烧橡胶的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污染源”位于荥阳市贾峪镇文泽路与北大路交叉口,北大路上农夫乐园东侧。其东侧、东北侧是荥阳市郭岗小区,南侧是恒大山水城二期,西南侧是荥阳市北沟村。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3日,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荥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及周边进行了现场排查。经排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均未发现举报区域及周围有类似的污染源和气味。
2018年11月24日、25日凌晨04:00至06:00再次对该举报区域的核查,均未闻到燃烧橡胶的气味。
荥阳市贾峪镇政府和荥阳市环保局在日常对辖区企业巡查时均未发现该区域及周围有类似污染源及气味。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荥阳市环保局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九、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22190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一家无名加工厂,位于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郑州理工学院南侧,生产加工塑料或海绵,每天生产时排放大量的废气,气味非常难闻令人呕吐,严重影响周围郑州理工学院师生生活,多名师生强烈要求查处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加工厂实为郑州市鑫盛海绵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西侧,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于2017年9月12日通过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备案。主要产品:海绵,主要原料:聚醚多元醇、偶氮二甲酰胺。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混合→发泡、固化→分切。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3日,新郑市人民政府新村镇、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郑州市鑫盛海绵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内部经营原因,公司已经停产二十天左右。生产车间距离郑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生活区约200米,满足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郑州市鑫盛海绵有限公司建有一条海绵生产线,生产车间已密闭,发泡通道全部密闭,发泡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活性炭定期更换。根据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和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日常巡查时,在厂区周边未发现有难闻气味。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新村镇、新郑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群众环境信访工作,争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问责情况:
无。
十、郑州市上街区 受理编号:2018112219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上街区,中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街区龙江路20号,制作管道塑胶,环评手续显示原料为复合材料,但实际原材料使用的是有毒有害材料及碳黑,与环评手续不符。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中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龙江路20号,法人是魏某某,产品是复合管道,主要原料是钢材、橡胶,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下料—金加工—衬胶—硫化—组装—喷漆—成品。该公司配套建设的环保设备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20台、滤芯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套等。该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办理了环评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文号:郑环审[2015]277号),于2017年1月11日通过验收(文号:郑环验[2017]10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公司生产原材料主要为:补强剂(炭黑)、填充剂(陶土)及软化剂(氯化石蜡、二辛脂),外购按照配比已造粒成型的助剂,塑模包装,而非举报人所说的“复合材料”。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所使用的炭黑、陶土等原料均是外购经过造粒处理的材料,并且用塑模包装,减少粉尘产生量,此工艺是橡胶加工行业通用的生产工艺。该公司制作管道橡胶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有:炭黑(N330、N660)、陶土(高岭土)、氧化锌、交联剂、促进剂ZDC、促进剂TMTD、促进剂M、促进剂TMTM、氯化石蜡、防老剂4020、古马隆石油树脂等与环评批复一致。在“混炼”工序配备有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管排放。根据公司提供的2018年11月15日的检测报告显示,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街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问责情况:
无。
编 辑:海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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