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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讯: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和30万千瓦以下机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建立施工工地“红黑榜”、联合惩戒及扬尘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推进市区散流体车辆全封闭改造,基本实现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老旧货车全部纳入公安稽查布控系统。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2.7%,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河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破解河流污染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陆源污染治理。全市13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六条主要河流21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了81%,无劣Ⅴ类水体。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8.3%。
土壤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修复污染土壤11.3万立方米。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975个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收运和处置,农村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国领先。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百村示范、千村清洁”行动,集中力量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严督严查推动工作落实,圆满完成美丽示范村建设任务,并通过省政府验收。
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模式,完善1+6改革体系,两项创新工作被纳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可借鉴推广创新经验做法。全年共审批环评项目887个,完成24个行业863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持续强化。新修订的《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后正式施行。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利剑斩污·卫蓝行动”、别墅清理整治等30余项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企业387家,收缴罚款2105万元。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1.16万件,同比下降7.9%。
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举办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保“三个十佳”颁奖典礼。创建10家环境教育基地。环保志愿者共实施环保公益项目近20个,组织开展活动近600场次,为社会提供环保志愿服务近20万个工时。
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安全防范、环境科研及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也得到稳步提升。
大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大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大连市二氧化硫(SO2)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大连市二氧化氮(NO2)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大连市臭氧(O3)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大连市一氧化碳(CO)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
◎概况
全市各区市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78.5%~94.2%,由高至低依次为:长海县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瓦房店市大连市区普兰店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大连各区市县AQI分级天数及达标天数比例
市区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11天、良为191天、轻度污染为50天、中度污染为7天、重度污染为6天。各监测点位中,双D港点位达标天数比例最高(87.1%),旅顺点位达标天数比例最低(77.2%)。
◎细颗粒物
全市各区市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8~44微克/立方米,瓦房店市和普兰店区细颗粒物年均值分别超二级标准0.26倍和0.23倍,其他各区市县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20.7%,七贤岭、双D港和开发区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7个监测点位超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3~0.09倍。
◎可吸入颗粒物
全市各区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46~6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6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11.1%,金州点位年均值超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6倍,其他9个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全市各区市县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范围为7~1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持平,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
全市各区市县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范围为17~2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4.0%,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臭氧
全市各区市县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22~170微克/立方米,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6倍,其他各区市县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6.9%,旅顺和七贤岭点位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超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4倍和0.01倍,其他监测点位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大庆塑料颗粒机
全市各区市县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2~2.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持平,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自然降尘
全市自然降尘年均值为5.7吨/(平方公里·30天),符合辽宁省标准,与上年相比持平。
◎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03,酸雨频率为1.4%,与上年相比下降1.3个百分点。
地表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地
全市13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向主城区供水的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两处饮用水源水质优,各项评价指标年均值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及补充项目、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主要河流
碧流河、英那河、大沙河、登沙河、庄河和复州河等六条主要河流的21个监测断面中,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9个断面水质为Ⅱ类,5个断面水质为Ⅲ类,4个断面水质为Ⅳ类,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
各主要河流中,登沙河杨家断面水质轻度污染,超Ⅲ类功能水质标准,为Ⅳ类水质,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复州河蔡房身大桥断面水质轻度污染,超Ⅲ类功能水质标准,为Ⅳ类水质,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其余19个河流断面水质均符合相应功能水质标准。
碧流河城子坦、英那河入海口、大沙河麦家、复州河复州湾大桥、复州河三台子、庄河小于屯和登沙河登化等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水质考核目标。
大连市六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海洋环境质量
◎海洋环境状况
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8.3%,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一类海水质量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96.9%。普兰店湾局部海域污染较重,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
2019年大连市各类水质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2019年大连市海域水质等级分布示意图
◎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海洋自然保护区
对大连老偏岛-玉皇顶、大连长山列岛和大连海王九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大连老偏岛-玉皇顶、大连长山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清洁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海洋生态处于健康状态;大连海王九岛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较清洁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海洋生态处于健康状态。
国家级海洋公园
对大连星海湾、大连金石滩、大连长山群岛和大连仙浴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开展了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大连星海湾海洋公园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清洁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一般,海洋生态处于健康状态;大连金石滩海洋公园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较清洁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海洋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大连长山群岛海洋公园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较清洁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一般,海洋生态状况处于健康状态;大连仙浴湾海洋公园海水综合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海洋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
典型海岛、河口、海湾
对獐子岛(典型海岛)、庄河河口(典型河口)和复州湾(典型海湾)开展了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獐子岛附近海域海水指标均符合一类标准要求,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海洋生态处于健康状态;庄河河口附近海域除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外其余海水指标均符合二类标准要求,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海洋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复州湾附近海域除活性磷酸盐外其余海水指标均符合二类标准要求,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一般,海洋生态处于健康状态。
海水浴场
对大连金石滩、泊石湾、傅家庄、星海湾、塔河湾、大黑石、夏家河子和仙浴湾共8个海水浴场实施了定期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金石滩、泊石湾、傅家庄、星海湾、大黑石、夏家河子和仙浴湾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塔河湾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为91%。
◎海洋垃圾
开展了金石滩海域海洋垃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金石滩海域海面未发现漂浮垃圾;海滩垃圾为塑料类、纸制品类和木制品类,平均数量为1.5个/百平方米,平均重量为8.3克/百平方米。
声环境质量
◎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3.3%,与上年相比持平;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72.0%,与上年相比升高0.7个百分点。各区市县监测点次达标率昼间范围为62.5%~100%,夜间范围为37.5%~100%。
大连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状况
◎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低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标准2.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各区市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5.9~68.7分贝,除瓦房店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较好”外,其他地区评价均为“好”。
大连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排序
◎区域声环境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评价为“较好”,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各区市县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9.4~54.7分贝,除长海县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评价为“好”外,其他地区评价均为“较好”。
大连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排序
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中心城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1个例行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测量值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自然生态状况
◎生态状况
大连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7.2,与上年相比略有提高。长海县生态环境状况为优,大连市区、普兰店区、庄河市、瓦房店市均为良。
◎城市绿化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1.5%。建成区绿地面积197.3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201.9平方公里,公园绿地面积41.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43%,绿化覆盖率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3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11个,总面积5860.8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5754.1平方公里;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2平方公里;市级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104.5平方公里。
措施与行动
中央环保督察
5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意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全市“回头看”整改方案,建立了“工作专班”、“挂图作战”、“跟踪问效”三项整改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全年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三轮次统筹督导检查,共核查案件495件。截至年底,2017年第一轮督察反馈综合性问题21项,已完成整改13项,其余8项取得阶段性进展;交办168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1649件,整改完成率97.9%。2018年“回头看”督察反馈综合性问题14项,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8项取得阶段性进展;交办1352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1271件,整改完成率94%。
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深入实施《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连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大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大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大连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采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强化燃煤、机动车、工业及扬尘污染控制等措施,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通过开展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强化污染源和饮用水水源管控等,着力推进碧水攻坚战;通过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通过深化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等,有序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通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海岸线保护和修复等,深入实施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市大气、水、土壤、农村和渤海污染治理攻坚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空气六项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七个国考河流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到98.3%,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2%,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污染源普查
继续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采取建立目标责任、加强宣传造势、开展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管控、实施定期通报等举措,圆满完成大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全市共普查各类污染源29685家,其中工业源20728家、农业源723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6家、移动源498家、生活源锅炉812家、入河(海)排污口282个,实现了全市、各地区、各重要水系、各行业、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情况普查全覆盖,全面摸清了我市污染源底数,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污染物分布电子地图,在排污许可证发放、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清单编制、渤海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地理国情监测等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我市明确环境管理重点、有效推进精准治污,防控环境风险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普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率先在省内开展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组织人工集中审核51轮次,ACCESS工具审核40天次,复核国家反馈问题14000余条,下发审核问题115661条次,全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在全省普查第三方评估中取得了普查对象无漏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移动源普查全指标差错率远低于国家普查办1%内控要求的优异成绩,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
大气环境保护
◎燃煤锅炉整治
推进全市30万千瓦以下机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热电集团北海热电厂、香海电厂、泰山热电、恒力石化、大化大孤山电厂、辽渔集团和西咀热力7家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市电厂超低排放率达到96.2%。取缔市内五区55个散煤销售网点,对全市近500户煤炭经营企业的散煤质量开展集中抽检,煤质全部符合洁净煤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出台了《大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方案》,创新建立臭氧高发期错峰生产制度,在臭氧高发期禁止建筑外墙涂刷、沥青道路摊铺等涉挥发性有机物作业。全市907座1000立方米以上油品及有机液体储罐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的180家企业实施新一轮的深度整治,按照“一厂一策”的方式,科学指导企业治污,夯实整治效果。
◎扬尘污染防治
开展散流体运输、建筑施工、裸露地面、道路施工四方面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施工工地扬尘“红黑榜”制度、扬尘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制度、多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全市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10家建筑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766台散流体运输车辆完成封闭改装。31家在用大中型矿山累计投入资金1.29亿元,完成开采、装卸、运输、存储和加工等环节扬尘整治项目272个。2019年全市裸露地面净减少1.53万公顷,相比2016年基准年裸露地面累计净减少2.67万公顷,净减少率69.7%。
◎机动车污染防治
着力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印发出台《大连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区的主要路段采取限行措施,加大在用柴油货车路检及停放地监督执法力度,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执法17次,处罚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618台次。建成我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全年共检测车辆162818台次。提升机动车检测标准,督促企业和个人维修治理超标车辆,从源头把控“黑烟车”。强化环检机构运行监管,实现全市4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印发出台《大连市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东三省开展中重型柴油货车深度治理工作。
水环境保护
◎河流污染治理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水,建立水质达标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打出一套河流污染治理组合拳。开展了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启动首批超标排污口整治。环保、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涉水违法企业,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河道垃圾清理,实施非法闸坝排查整改。制定了《大连市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大生态补水。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治理工程进行挂牌督办,保障工程进度,全市新建和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3座,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2处,解决了每天1.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源50个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治理7条穿越水源保护区交通道路;完成了碧流河水库普兰店区域及朱隈水库、转角楼水库、鸽子塘水库、卧龙水库等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工作,共建设围网192千米;建设碧流河水库湿地三期工程,改善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设桂云花村污水处理站,减少库区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完成了6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工程,完成普兰店区二期等污水处理厂新建并通水运行,完成金龙寺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程。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98.9万吨/日,中心城区污水基本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区市县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海洋环境保护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印发《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按时完成国家部署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节点任务,2019年,我市渤海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8.3%,相比于2018年实现再提升。编制了复州湾、普兰店湾两个重点海湾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修复。实施了非法和不符合管控要求海水养殖清理整治。完善了国控入海河流复州河达标措施清单,加快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台子入海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入海排污口排查
按照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要求,积极优化无人机拍摄技术方案,率先完成航拍,首批上报国家解译、配合完成现场排查,得到生态环境部的好评。11月,按照省政府黄、渤海统筹推进的工作要求,完成了黄海区域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长江、渤海入河(海)排污口排查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海滩垃圾整治
针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等的垃圾污染问题,自6月初到10月末,开展海滩垃圾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打响海滩垃圾“歼灭战”。专项行动期间清理海滩垃圾3700余吨,重点海滨浴场和岸线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8月14日台风“利奇马”影响过后,针对裹挟至岸滩的大量垃圾和海藻,组织各单位迅速行动,两日内清理海滩垃圾近1230吨,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海水浴场和岸线岸滩环境清洁。
土壤环境保护
◎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大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第一阶段任务。加强全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组织200多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测和信息公开,完成42家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的备案。继续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全市累计创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98个,确定污染地块9个,污染地块名录已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序推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区域污染地块修复方案完成专家评审和备案,松辽化工原址二期、钻石湾地区A5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基本完工,全年修复污染场地面积4.6万平方米、修复污染土壤11.3万立方米。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从业单位行为,对在我市从事土壤污染防治活动的从业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规范从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
◎固体废物管理
新建2座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能力达到304万立方米。全年办理危险废物网上联单4.35万份(次),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2.29万吨。印发《大连市医疗废物全域集中处置实施方案》,采取“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原则,将全市975个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收运处置范围,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比例达到100%。
声环境保护
编制发布《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9版)》,在区市县开展了噪声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优化了大连市辖区内交通、区域、功能区等各类噪声监控点位布局。承接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贯工作,制作《噪声综合知识宣传册》《噪声普法宣传册》《噪声科普宣传册》等,在全国普法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自然生态保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农村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2%。开工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3.5万座。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17个。农村“四旁”植树400万株。开展国考河流两侧及全市无配套设施规模养殖场的排查整改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以上,瓦房店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试点县”项目建设。全市建成美丽示范村100个。
◎自然保护区管理
印发《大连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矿、开办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问题彻底解决,全年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类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为81.8%。完成2018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点位的核查工作。
环境安全管理
◎环境应急管理
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的通知》,全市组织开展12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水源地油罐车泄露、重型热处理厂导热油泄露、储油罐接卸进油作业发生跑冒油等。全年妥善处理5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完成生态环境“保平安、迎大庆”工作。
◎环境信访处理
全年各渠道受理环境举报投诉案件11600件,比上年下降7.9%。提前化解13件“五级书记抓信访”减存控增交办信访积案。省生态环境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专项整治交办我市35件突出环境问题全部解决。编制了《大连市环境信访典型案件汇编》。建立了信访通报、案件会审、重大生态环境事件网络舆情调查处置与应对等10余项工作制度,信访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核与辐射管理
建设实施“大连市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加强重点源企业精准管控,开展了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保证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圆满完成了大连夏季达沃斯年会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对全市1680名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进一步简化辐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了我市供电行业、5G通信行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执法
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势态,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87件,收缴罚款2105万元。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29件,其中限产停产案件15件,查封扣押案件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政策与服务
机构改革
按照《大连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整合原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六个部门的多项职责,顺利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实现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有机统一,局机关行政编制增加36%。完成区市县生态环境机构的组建和垂直管理改革,全市核定设置11个分局,行政编制数增加21%。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对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制定印发《大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环境准入
◎行政审批工作
全年共审批环评项目887个,总投资362.94亿元,环保投资188.21亿元;全市登记表备案项目2189个,办理其他入厅事项120件。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对重点项目开展专员对接服务,破解制约性难题。大连港太平湾港区规划环评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的联合审查,恒力石化(大连)150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成立验收专班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结合《大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我市环评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以“审批权限再下放”“审批服务再优化”“审批模式再创新”和“审批时限再压缩”为目标,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手段,构建环评审批改革第二阶段“四个再”改革体系,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模式,环评审改内容已作为辽宁省“放管服”改革先进经验上报国务院第六督查组。
◎排污许可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12月20日前顺利完成了全市24个行业863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前完成了电子工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5个行业24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环境法制
◎立法工作
严格践行“环境保护、法治引领”的理念,按照“综合性地方环境法规+各环境要素法规和规章”的既定模式,继续加快我市环境保护立法步伐,努力填补立法空白,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指明思路和方向,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条例在2019年1月12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3月30日批准,以市人大常委会第(7)号公告予以公布,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有史以来第一部提交人代会表决通过的部门法规,开创了大连地方立法的历史先河,并且取得了人代会全票通过的圆满成绩。完成《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起草、论证、审查等立法各项程序性工作,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了《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以及《大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工作。
◎法治机关建设
充分发挥法制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力打造透明化、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法治实施体系。修订了《大连市环境保护行政裁量权制度》,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执法人员可自主裁量的执法权力范围、种类、幅度,使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宽泛的幅度具体化,执法的标准客观化,缩减了裁量权力空间,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裁量的合理性。全力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出台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编制并发布《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立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完成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的编制并全面公开。行政处罚运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器、开发行政处罚系统网上办公软件,积极推进电子化数据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
环境监控
继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完成259家废气企业、131家废水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联入省生态环境厅平台。出台《关于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全市379台20t/h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工作。启动在线监控系统运维管控项目,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全年例行检查企业160家,质控样考核企业104家,比对监测企业43家。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考核中,我市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39%,位居辽宁省前列。
环境监测
制定印发《2019年大连市环境监测业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应急等监测工作,以及入海河流专项调查、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全年获取监测数据约343万个。公开发布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实时报,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定期公布了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等监督性监测结果。完成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装修改造。在第三届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我市获得团体第一名、个人前四名的优异成绩。
出台《<大连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推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告知承诺制度,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以及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全面加强了对环境监测行为的管理。
环境科研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等五项国家标准颁布实施;《水质丙烯酰胺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省标发布实施。《高分辨率化学传感器检测技术开发及环境应急监测快速部署系统集成研究》获得大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顺利通过大连市人民政府审批并颁布实施。
完成市委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大连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并获市委领导签批;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总体战略规划(2018-2035年)》专题研究及规划文本、文本说明和图集等编制工作;完成《“十四五”时期大连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思路研究》《“十四五”时期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重大问题研究》,以及《松木岛化工园区大化集团盐堆场对地下水影响分析》《地下水与海水水质指标限值比较及检测方法差异性分析》《大连市工业环境污染评价与绿色增长》等研究报告。《一种高效秸秆凝油剂》《一种利用秸秆发酵制备生物表面活性剂的方法》获得专利授权。
环境宣教
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4000余篇次;在“大连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平台推送文章1185篇,阅读量29万次;在“大连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25条,阅读量达到200万。开展了“十佳环境友好企业”、“十佳绿色学校”、“十佳绿色使者”评选活动;举办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保“三个十佳”颁奖典礼,数万网友关注网络直播,用典型引领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新风尚。
丰富公众参与载体,继续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主城区10家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对外开放外,20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常态化向公众开放,环保公众开放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继续领跑全国。全力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全年共创建10家环境教育基地。
国际合作
参加环境部与日本环境省改善大气环境相关研究与示范项目,与日方专家、示范城市合作开展《大连市臭氧应对策略研究》项目,共同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参加辽宁省与日本富山县间普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削减技术协作事业项目。与日本地球环境战略研究机关(IGES)合作组织召开中日大连石化行业VOC在线监测技术交流会,为中日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搭建沟通、合作平台,借鉴日方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企业不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大庆塑料颗粒机参加东亚经济交流机构第十四届环境部会。开拓与欧洲交流合作渠道,参加第七届C40全球市长峰会,对丹麦、德国和荷兰进行访问交流,就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石化行业环境风险管理、农村废水处理、禽畜粪便处理等开展技术交流,推动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与东荷兰经发局就生态环境研究、治理等工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年共接待6批次、62人次外国代表团的访问,就环境保护信息和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进行交流研讨。
原标题:2019大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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