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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加气砖设备厂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信访件共计248件(来电114件、来信134件)。

截至9月8日,已办结232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32件案件中属实206件,不属实26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66家,立案处罚37家,罚款金额167.76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33人、问责14人。

邹城加气砖设备厂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267 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北余村村东,舒耐特皮革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废水污染地下水。多次举报未解决。临沂市大气、水 1.信访人反映的舒耐特皮革有限公司建设一台300万大卡生物质燃料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一台10t/h燃气锅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磨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MF不凝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后,进入三级活性罩吸附过滤溶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017年6月26日DMF废气检测(未检出),达标排放(执行标准:50mg/m³)。企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入DMF回收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对厂区自备井、厂区东南方向冷库自备井、厂区西南方向北于村村民自备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201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环保举报4件,反映内容与本案基本一致,均已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2268 曾向督察组投诉“济宁市金乡县王丕康桥园区丽华机械加工厂,除油除锈酸水向河道排放,造成水污染,喷漆气味很刺鼻。”的问题,现该企业夜间生产,当地环保部门与该企业向河道倾倒大量石灰以中和酸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济宁市水、其他 1.本次群众反映的丽华机械加工厂与第五批481号、第七批722号为同一企业,位于王丕街道康桥产业园内。针对该企业喷涂车间“未验先投”违法生产行为,金乡县环保局于8月16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处罚10万元,金乡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调查人员对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调取企业8月份用电清单显示,企业自2017年8月16日后处于停产整改状态,一直未生产,等待环评验收批复。
2.该企业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2017年7月,山东国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项目厂址及周边区域进行验收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3.该企业按环评文件批复要求配套建成了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微电解+A/O接触氧化+芬顿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日处理能力为15m3,并建成3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座。企业生产废水经过车间内管网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调查人员对厂区周边及附近河道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有污水入河现象,金乡县环保局也从未与任何企业向河道内倾倒石灰以中和酸水。
32269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王四村的小学内,有一家铸造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现关闭厂门违法生产。济南市大气、噪声 章丘区刁镇王四村村民刘某某在已经废弃的王四小学院内从事企业生产,主要生产树脂砂模具和机械加工,无铸造工序,生产时产生粉尘、噪声。现场有射芯机2台,钻床1台,覆膜砂4吨,成品模具数件。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由于距离居民太近,提升无望,刁镇政府会同区环保局于8月30日下午对该企业关停取缔,8月30日晚上已经完成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清理工作。
2.刁镇政府将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生产。
3.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2人
42270 莱芜市莱城区雪野旅游开发区,雪野水库附近建设多个小区,垃圾堆积在地面上,雨天垃圾被冲入水库。雪野水库存在网箱养鱼,污染水资源。莱芜市水、垃圾 1.各小区均符合规划要求,现场未发现堆积的垃圾,但存在少量散乱垃圾。雪野水库大水面上未发现堆积的垃圾,但是在水库岸边个别角落存在少量的空矿泉水瓶等漂浮物。
2.关于“雪野水库存在网箱养鱼,污染水资源”。该举报为重复举报。该事件已经在第十三批1539号转办件中办理完毕,雪野水库存在的26个网箱已经全部清理。经现场调查,雪野水库水面上未发现一处网箱。2017年8月25日,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了雪野水库水质监测,检测结果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30日,环湖各小区、社区及各相关单位已经按照区综合执法局的要求,立即开展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截至2017年8月31日,完成了垃圾清理。
2.雪野旅游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巡查频次,严查各类随意丢弃垃圾行为,确保垃圾及时清理。
52271 枣庄市滕州市洪续镇龙庄村西,滕龙化工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排放废气,污水流入暗井污染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督察组进驻后暂停生产。举报人要求取缔。枣庄市水、大气、其他 该信访件同第8批810号,第10批1122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该企业于2013年9月19日取得枣庄市环保局《关于滕州市腾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t/a苯甲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于2014年6月16日取得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滕州市腾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0t/a苯甲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于2016年8月21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2.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15日全面停产,不存在废气排放问题。8月19日,滕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主要大气污染物和臭气进行了监测,安放了3个监测点,结果各检测点均未检出苯系物,臭气浓度除2号点位监测数值为11外,1号和3号点位监测数值都小于10,均在20的臭气标准之内。8月21日下午,滕州市环保局再次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主要大气污染物和臭气进行监测,现场气味与8月19日相比无明显变化,不存在排放废气的问题。
3.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也没有暗井;车间内地面冲洗水进入收集池循环利用;产区内地面冲洗水流入城市污水管道,进入滕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4.根据现场勘察,该公司西面、北面是田地,南面是道路,路南是企业,东面是天安公司,向东是箭波通讯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厂区东面约150米,距离学校约500米,均符合该公司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50米的要求。
该企业2017年年初已启动搬迁入园计划,8月15日全面停产是该企业既定搬迁入园计划的一部分,该企业张贴了全面停产公告,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暂停生产的问题。滕州市环保局于8月21日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在退企入园之前保证不在现址生产。
62273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鲁能领秀城小区西南角,南郊热电厂,产生噪声及粉尘;厂区扩建未公示,占用公路。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济南市大气、噪声 1.投诉人反映的南郊热电厂系济南热电有限公司领秀城热源厂,担负领秀城及其周边冬季供暖,只在供暖季生产运行,目前,所有供热系统均已停止运行。该厂安装有烟尘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实时上传检测数据,接受环保监测部门实时监控,未发现烟尘超标问题。2015年9月,该厂对噪声源进行了降噪改造。山东唯真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锅炉、风机、泵类等机械噪声进行了监测,2016年11月16日出具监测报告,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为满足周边供暖需求,2017年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在原预留区域扩建两台70MW节能环保的水煤浆热水锅炉,同时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扩建前,2014年9月30日、2014年11月21日,在领秀城、山东省看守所、融汇爱都、银丰花园等评价范围敏感点张贴公告,并在济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和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为扩建工程概况、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拟采取的改善措施、预期治理效果以及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法与期限等环评事项,公示期间环保部门未接到居民反馈意见。济南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5月13日批复济环报告书[2015]27号。2016年7月,市规划局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办理了领秀城热源厂2×70MW水煤浆热水锅炉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3.在热源厂原预留扩建区域内有一块南北长约60米、东西宽6米的临时便道,该区域产权属热源厂所有,土地用途属热源厂公共设施用地,不属于公共道路用地。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调查落实。区环保局对领秀城热源厂排放设施24小时在线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运行设施超标排放,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报告超标原因、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72274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后小湾村村东,村书记私自建厂并养猪,排放废气,污水污染河沟。要求取缔或搬迁。枣庄市大气、水 信访件反映区域位于市中区西王庄镇后小湾村,养殖户为刘某某(民主村书记),养殖地点在其自家庭院,位于村东300米,属于控养区,现场发现母猪2头和仔猪19头,西王庄镇畜牧站已于7月25日,督促其减栏、清栏,但至今没有清理完毕。该养殖场配建一处沼气池,废水直接排入沼气池,且院落周边无河沟,不存在污水污染河沟的问题,但存在气味污染。关停取缔、问责 1.刘某某(民主村书记)表示立即进行整改,并联系屠宰场对猪进行处理,对养殖院落进行清理消杀,全部清理工作已完成。
2.西王庄镇党委对民主村书记给予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1人
82276 济南市历下区茂陵山公墓周围,存在大量违章建筑,毁坏山体、破坏生态。雨天山上碎石、泥沙被冲到工业南路路面。违章建筑内私建企业,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未解决,举报人要求取缔拆除,恢复生态。济南市生态、噪声、其他 1.举报件中的“茂陵山公墓周围”区域,涉及历城区山大路街道办事处甸柳社区和东风街道七里河社区部分土地,共约67.5亩。甸柳社区违章建筑约0.5万平米,是1995开始由居民个人建设,均为仓库,属历史遗留问题;七里河社区的违章建筑约计4万平米左右,1992年七里河村为发展村办企业在该地块建设厂房车间及员工宿舍,后因年久失修村民曾自己加固翻建。
2.违章均建筑在山脚下,不存在毁坏山体,破坏生态现象。
3.该地块路面均已硬化,雨天偶有碎石、泥沙冲到工业南路的现象。
4.甸柳社区违建均为仓库,无散乱污企业,车辆进出存在噪音扰民现象;七里河社区违建均用于仓库、物流、驾校,车辆进出较频繁,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5.山大路办事处、东风办事处经调阅“12345”后台数据,未接到类似投诉。
6.2016年3月,该区域土地列入中央商务区征收范围之内,济南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测绘公司对该区域土地地上物进行了测绘,2017年3月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至此地上建筑物已经冻结,没有上报拆违拆临台帐。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山大路办事处、东风办事处拆除茂岭山周边违建,制定了《历城区茂岭山周边违建拆除实施方案》,成立了副区长任组长,区执法局、山大路办事处、东风办事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于10月底前拆除完毕。
92277 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南路,公路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路两侧无隔音屏,交通噪声扰民。山东长途电信传输局西,化粪池污水外渗,散发臭味。向12345反映未解决。济南市噪声、水、其他 1.8月31日历下区市政局邀请市政设计院专家与交警大队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召开现场讨论会。交通噪声主要是该路段坡度较大,坡长较长,交通流量较大,车速较快产生的。因离居民楼较近,安装隔音屏障会影响居民楼采光和通风,不适合加装隔音墙,只有实行限速来降低车速,减少噪音;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历下区接到该投诉件7件,均及时进行了回复。
2.山东长途电信传输局位于千佛山南路8号,西侧为原省劳动厅宿舍(千佛山南路6号),两处均由产权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经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现场查勘及走访周边居民,千佛山南路8号、千佛山南路6号,均未发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的情况;市中区经调阅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6年以来,接到反映千佛山南路6号院内化粪池污水外渗问题1件,该处产权属原省劳动厅,已回退产权单位处理;未接到千佛山南路8号类似投诉。
责令改正、其他 1.交警部门安装限速标志和限速抓拍设备,8月27日已开始施工,限速标志于9月4日、限速抓拍设备于9月26日安装完成。
2.交警部门将加装限速带、市区内机动车禁鸣加强交通疏导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和噪声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3.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已与山东省人社厅和山东省电信传输局沟通,建议加强物业管理,防止化粪池污水外溢的问题发生。一旦发现化粪池堵塞外渗,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将积极配合产权单位物业,协调清理疏浚化粪池。
102278 潍坊市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环卫垃圾车无密封措施,渗滤液外漏,污染路面,散发臭味。潍坊市大气、垃圾 信访人反映的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及农村片区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由青州市昊宇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现有6辆挂箱车(清运含有滤液的生活垃圾)、1辆勾臂车。目前,所有车辆维修保养正常,运行正常,密闭状态良好。该公司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卫作业标准化要求执行(密闭运输),但夏天遇雨水多、瓜果类生活垃圾较多时,在利用机械清运过程中,确实存在有个别渗沥液外漏现象。责令改正 责令该保洁公司对使用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整改、修补,更换密封胶条,检修污水阀门,同时加强出车前检查,消除因撒漏引发的二次污染。
112280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西横沟崖村村南,孙某某大型蒜米加工厂,污水直排入村里水沟,污染地下水。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或搬迁。临沂市水、其他 1.该蒜米加工厂占地1040平方米,建有1个棚体,无环保等手续。该厂院墙外北侧有一条排水沟,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水外排现象。2017年8月30日,兰陵县环保局在该工厂的厂东和厂西分别提水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31项水质因子进行了检测,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Ⅲ类标准。
2.2017年8月26日,有群众向“12345”热线反映该厂外排污水(当时反映为东横沟崖村村西蒜米加工厂,实为同一家)。接举报后,兰陵镇政府于8月27日对其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厂前期已被关停,近期由于蒜米价格上涨,业主又私自夜晚生产。兰陵镇政府现场对其下达了《环保污染拆除通知书》,限其8月30日前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彻底清理,并于8月29日将该厂关停情况向“12345”热线进行了回复。
关停取缔、约谈 1.2017年8月30日,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彻底清理。
2.兰陵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非法生产行为。
3.对兰陵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122281 青岛市即墨市蓝村镇王延庄村,村北胡一松骨头加工厂,加工产生恶臭气味。青岛市大气 该加工厂名为即墨市顺增骨制品厂,位于蓝村镇王演庄南村村西南,2003年11月经环保审批,2011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蓝村镇政府因该厂产生异味问题,于6月29日对该厂下达停业停产整顿通知书。2017年6月、7月、8月,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该厂开工现象。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骨头加工厂现场存放碎骨100余吨,由于近期气温较高、湿度较大,导致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环境。责令改正 8月30日下午,蓝村镇政府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9月5日前将厂区内原料产品全部清除,并采取了停电措施。该厂承诺因订单问题,准备停业停产,并不再投产,9月2日完成厂区内原料产品清除。蓝村镇政府督促该企业尽快履行停产承诺。
132282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晨曦化工、鑫博化工,两家公司氧化沥青装置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入厂区周围水沟,废气直排。东营市大气、水、其他 1.东营晨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有20万吨/年沥青脱蜡综合利用项目,有审批手续,未验收。东营市鑫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有为5万吨/年重油(渣油)深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2.两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入厂区周围水沟问题。
3.东营晨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第一轮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废弃达标排放。东营市鑫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烟气直排问题,但处理后的尾气仍然存在较大异味。
责令改正 1.责令两家企业委托对外排废气、废水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继续生产。
2.责令鑫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建设沥青尾气处理设备及焚烧加热炉设备及特征污染物(VOC)自动监测设备。
142283 济南市济阳县安康街冶金学院扩建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济南市噪声 1.转办件中反映的济阳县安康街冶金学院扩建项目,夜间施工噪声,主要为该项目工地夜间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产生的,该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
2.8月21日济阳县政府曾接到市民对该项目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县城管执法大队立即到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问询,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阳城执限改字〔2017〕第546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行为。
立案处罚 1.8月21日,济阳县城管执法大队对该公司非法夜间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处罚(济阳城执处字〔2017〕第367号)。
2.济阳县城管执法大队加大对该项目工地夜间巡查频次,自8月21日以来,再未发生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152286 济南市天桥区纵一路,路两旁多家餐饮,油烟扰民。济南市油烟 1.转办件中反映的纵一路位于泺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路东侧为平房,有玉粥快餐、安徽太和牛肉板面2家餐饮单位,已停止营业。
2.路西侧为泺口农贸市场沿街商业门头房,共28家餐饮单位,其中21家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营业;韩记菜馆、巫山烤全鱼、蒙肥羊烤羊腿和虾胡闹4家已停止营业;金鑫龙老火锅、兰州牛肉面、羊杂割3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责令改正 1.8月3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羊杂割、兰州牛肉面、金鑫龙老火锅3家餐饮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5154号、05155号、05156号),责令停业整改。
2.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业户规范经营,避免油烟扰民。
162287 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康屯社区对面,有一家用化学制剂清洗床单的工厂,废水直排下水道,异味刺鼻。潍坊市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是青州恒通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各型织物2000吨项目,主要洗涤酒店床品,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5月16日青州市环保局审批,但存在逾期未经验收问题。该公司使用专用织物洗涤剂清洗床品,与青州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纳处理协议,洗涤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符合环评要求。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和排放的废水均无刺鼻异味。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该公司存在的逾期未经验收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罚款5万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172289 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镇东草沟村、西草沟村,有多家养殖场,粪便堆积,雨天粪便被冲到河道里,臭气熏天。临沂市大气、
水、
垃圾
1.龙家圈镇东草沟村、西草沟村有养殖场(户),共9家,其中在养4家、已停养5家。
东草沟村东南有7家养殖场(户),位于限养区内,具体是:(1)闫某军养殖户,存栏生猪55头;(2)闫某忠养鸭场,2015年7月停养;(3)卢某全养鸭场,2016年4月停养;(4)马某江养鸭场,2015年停养;(5)马某明养鸭场,2017年6月停养;(6)闫某养鸭场,存栏肉鸭5000只;(7)田某军肉羊养殖户,存栏肉羊40只,生猪2头。
西草沟村村西共有2家养殖杨(户),具体是:(1)杨某海蛋鸡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2017年5月停养;(2)杨某训生猪养殖户,位于限养区内,存栏生猪150头。
2.以上9家养殖场(户)均建有沉淀池,正常使用,周边未发现粪便堆积情况,未发现粪便排放痕迹及被冲到河道情况。2017年8月30日,第三方机构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东草沟村村南河沟养殖场下游内水质进行抽样检测,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8月30日,县环保局现场检查,相关养殖棚周边无明显异味。2017年8月30日,第三方机构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相关养殖棚附近进行了检测,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
为规范相关场(户)养殖行为,根据《沂水县环保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畜牧局的通知》(沂环指办发〔2017〕5号),2017年4月,龙家圈镇政府对东草沟7家以及西草沟杨某训共8家养殖场(户)下达了《龙家圈镇畜禽养殖告知书》,要求不得随意新建、扩建养殖规模,在养殖过程中粪污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行使用、达标排放;8月,龙家圈镇政府又与上述8家养殖场(户)签订了《保证书》,让养殖户保证规范养殖、达标排放。杨某海蛋鸡养殖场处禁养区,2017年5月停养。
其他 2017年8月30日,闫某军、闫某、田某军、杨某训4家在养养殖场(户)畜禽已自愿全部清空处理,所有涉及的7家养殖场(户)养殖棚舍内外粪污已彻底清理清除,另外闫某养鸭棚舍已拆除复耕、杨某训生猪养殖场已彻底拆除。
182290 滨州市邹平县西董街道办事处宋家村,民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开山采石,生产运输过程无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滨州市大气、其他 1.举报反映的邹平县民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被邹平县人民法院查封(设备和账户)。
2.该厂区一部分用地租赁给邹平瑞东建材有限公司,瑞东建材公司于2011年1月份建设混凝土商砼站生产线一条, 2011年12月份开始因债务问题停产至今。另一部分用地于2016年3月租赁给山东邹平宏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用于存放石料;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已采取了苫盖措施。经国土部门核查,现场存放的石子等物料为外购物料,非现场开采山石。经了解,该处石料为去年冬季运来,至今闲置未用,已多时未转运。通过对周边植被和建筑物覆尘情况看,均无明显覆尘现象。
192291 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蒋庄村,金锣养猪场,散发臭味,污水直接排入河里。临沂市大气、水 沂水县黄山铺蒋庄村金锣养猪场建于2009年,隶属临沂新程金锣牧业有限公司。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采用漏粪板水泡粪模式,采用干湿分离。养殖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生物+好氧生物+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于清理猪舍,剩余部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县污水处理厂。
2017年7月24日,黄山铺镇政府与该养殖场签订了《控、适养区承诺书》,并下达了《黄山铺镇控、适养区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告知书》;8月8日,县畜牧局黄山畜牧兽医工作站出具了《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检查整改情况表》,要求采取塑料膜覆盖、使用除臭剂等措施消除异味。
2017年8月29日,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临沂新程牧业有限公司沂水蒋庄养猪分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8月30日,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对场区南侧朱陈河上游、下游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1.8月30日,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养殖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污染物达标排放。
2.县畜牧局责令该养殖场充分利用好粪便干湿分离方法,有效利用污水处理系统,减少异味。
202292 青岛市即墨市大信镇海尔路与青新高速交叉口路北,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扰民。青岛市噪声、大气 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大信镇海尔路北端,有环评手续,主要产品为腻子粉和聚合物砂浆,年产量为10万吨。1.经查,因今年夏季较热,为避开高温天气,公司曾经夜间生产过。2.该公司无产生噪音大的设备,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6个水泥罐和车间分装设备都安装了布袋除尘设备,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周围无居民。2017年8月22日,该公司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在产品装袋包装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立即完成对《年产10万吨腻子粉、聚合砂浆项目》的验收。2.要求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在生产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搞好车间卫生,保持车间环境整洁。
212293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省道228,龙源化工,排放刺鼻气味。东营市大气 该公司生产装置均配有对应的污染治理设施,VOC厂界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经专业检测确认各项指均达标,但感官有异味。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对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全面查找无组织排放点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2.责令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第二轮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
222294 牡丹区皇镇工业区的山东迈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洙水河,排放刺鼻气味。菏泽市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山东迈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皇镇乡工业园内,产生产品为纤维素醚。
1.该公司因设备检修于2017年8月7日停产至今。该公司根据环评要求建设了高盐废水三效蒸发装置+生化处理装置+物化处理装置为主要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外排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调阅该公司外排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发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多次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水未见异常。
2.该公司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有机废气,其中,生产废气经冷凝吸收+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和罐区有机废气采用碱洗喷淋+UV光解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明显刺鼻气味。污水处理设施好氧池密封不严,附近有异味。
责令改正 菏泽市牡丹区环保局责令山东迈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好氧池进行密闭,消除异味。
232295 聊城市临清市南环路西,哈燕轴承有限公司(东临青年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废沙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排入地下,气味刺鼻。聊城市大气、水、固废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哈燕轴承有限公司为聊城市哈大地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6月建成投产,设计年产轴承钢管5万吨,环保手续齐全。
1.关于废沙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沙产生,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磷化渣、煤焦油、循环水池浮油、废润滑油、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的一般固废有:煤灰渣、金属屑、氧化皮和管材切割下脚料。该公司建设有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各类危险废物及煤灰渣合法处理。8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将金属屑、氧化皮、管材切割下脚料等一般固废擅自跨省转移给河北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废水排入地下,气味刺鼻的问题。该公司建有配套的废水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地下、气味刺鼻的现象。8月30日,临清市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大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在日常监察过程中也未发现该公司气味刺鼻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公司擅自转移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罚款2万元。
242296 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辛西村,村书记王某某的侄子,盗采村内水库沙土,导致水污染。东营市 水库是1998年开挖的农业浇地用蓄水水库。2008年,水库由本村村民王某某整理开发后做淡水鱼养殖,使用至今。今年1月,承包人对水库进行清淤工程,清理出的淤泥一部分堆于水库北岸,一部分用于平整水库北边的东西路。采挖水库沙土属实,但不存在盗挖,经检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存在导致水污染的问题。责令改正 要求在村内事务上严格按照程序集体商讨,进行“三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52297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柳埠镇,黄巢水库南岸,生活垃圾遍地,污染水源地。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水库。济南市垃圾、水 黄巢水库流域面积15.1平方公里,水面面积470亩,用途为调蓄洪水和农业灌溉,灌溉面积4000亩,因不是饮用水源地,无明确要求禁止垂钓、休闲。黄巢水库部分河岸确实存在垃圾。垃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游客及垂钓爱好者在休闲观光过程中,乱扔塑料袋、矿泉水瓶、卫生纸等个人不文明行为造成。责令改正 1.8月30日下午,柳埠街道立即组织周边四个村的党员干部群众40余人到现场,对黄巢水库岸边的白色垃圾进行拉网式捡拾清理。
2.8月31日柳埠街道组织60余人,机械3台,对黄巢水库周边的垃圾和“三大堆”进行彻底清除,对原农家乐(已拆除)的指示牌匾等遗留物进行彻底清理。
3.柳埠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对黄巢水库的管护。一是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与管理,引导游客自觉维护水库周边环境。二是2017年9月9日前在游客较多的重点位置设置垃圾桶和果皮箱。三是增设一名护水员,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长期管理。四是2017年9月20日前组建水库管理站,切实落实好水库长效管理机制。
262298 巨野县327国道路北的麒麟农化厂,排放废气。菏泽市大气 1.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位于巨野县麒麟镇,该公司原建有8吨燃煤锅炉、2吨导热油炉各一台,并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2台锅炉已于2017年6月6日拆除并移位。天然气锅炉已购买,因该公司计划搬迁,尚未安装。
2.该公司工艺废气主要产生自环氯化工序和真空蒸馏工序,对工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对收集后的废气经三级冷凝+降膜吸收+文丘里处理吸收后高空排放。
3.经巨野县环保局多次执法检查,该公司易产生异味的原料和产品包装桶等全部存放至密闭仓库内,厂内外未发现明显异味。
4.该公司5月31日至今停产,根据山东省化工企业退城入园的有关规定,该企业计划搬迁至巨野县高新化工园区,目前正在办理可研、环评、安评等手续。
其他 巨野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
272300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河埃村,大型养鸡场,鸡粪随意堆放,散发臭味,雨天粪便被冲入村里河道,污染河水。烟台市垃圾、水 1.来件中涉及的养鸡场现存栏蛋鸡5万只,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该养殖场配备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场区全部硬化并建有围墙。该养殖场2016年8月购置安装了电加热式无害化发酵设备,日可处理粪便量20立方,目前该养殖场日产粪便6立方。2017年8月中旬该场又购置安装了专用型制粒机,鸡舍安装有自动化刮粪设施,鸡舍产生的所有粪便经传送带直接进入发酵设备,经过发酵处理后制成有机肥直接装袋入库。养殖场内堆积有经发酵处理后的鸡粪,一部分有顶棚遮挡,另一部分露天堆放,养殖场内能闻到轻微发酵霉味。
2.该养殖场所有粪便均直接进入发酵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养殖场内及周边未发现排污口及排污现象,养殖场南侧河流沿岸未发现排污口及粪便污染迹象。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养殖场于9月15日前将厂区内堆积的发酵鸡粪全部装袋入库,并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对发酵鸡粪实行当日装袋、当日入库。
282303 淄博市博山区西关街,西关小区10号楼二层福至快餐,油烟扰民。淄博市油烟 福至快餐位于新建一路银座商厦对面一楼沿街商业房,以经营面食快餐为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无环评手续,无专用烟道。因油烟净化设备运行过程中因收集不彻底,存在油烟扰民。停产整治 1.责令该快餐店立即停业整改,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设置专用烟道,并办理环保手续。
2.强化对该店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292304 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高家庄村北,有多家泔水猪养殖场,用大锅熬制垃圾喂猪,散发臭味。要求取缔。临沂市大气 1.洙边镇高家庄村北有4家养殖户,距离村庄200-300米,该区域属于限养区。其中高某国现存栏生猪150头,高某玲等另外3户每户现存栏生猪45头左右,按照养殖规模划分,4户均属于养殖专业户。在高某国、高某玲2家养殖户中有熬制泔水的灶台。另外2家养殖户现场没发现有熬制泔水的灶台。
2.高某国院内建有灶台1处,该户自3月份开始从日照市岚山区汾水镇收集餐厨废弃物(泔水)用于饲喂生猪,平均2天拉1次、每次900公斤左右。8月28日,接到12345市民热线举报后,洙边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处置,发现该户正在高温熬制餐厨废弃物,在熬制过程中有臭味散发。高某玲院内建有灶台1处,该户于2016年8月-12月从洙边镇东夹河村民陈某处购进餐厨废弃物(泔水)用于饲喂生猪,平均3天拉1次、每次200公斤左右。2017年后没再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作为饲料喂养生猪,未发现该户近期熬制餐厨废弃物(泔水)迹象。
责令改正 已拆除高某国、高某玲等2户养殖户灶台,该2户养殖户已自行清栏。
302305 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三路南向西200米西赵村,张某某玻璃纤维厂,排放粉尘、有异味、烟囱冒黑烟。陈户镇陈户村老铁厂后院,公路乳化剂厂,夜间排放废气,影响附近村民生活。滨州市大气 1.举报反映的玻璃纤维厂为滨州和泓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耐碱玻璃纤维布。8月24日,锦秋办事处接到过群众举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企业原料胶为环保产品,无明显异味,但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生产工艺中使用生物质烘干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未配套烟气治理设施。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停电,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达到环保要求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并立案处罚(罚款10.5万元)。
2.举报反映的公路乳化剂厂。前期,陈户镇接到群众反映,在老铁厂院内有一家生产乳化剂的厂家。 经排查核实,院内隐蔽处,发现举报人所称的乳化剂厂,现场无生产迹象,周边无明显刺鼻气味。该厂已于2016年停产,原生产时使用甲醇、伯氨、三甲胺盐酸盐等原料,产品为乳化剂,陈户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了清理。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对和泓建筑立案处罚,罚款10.5万元;乳化剂厂已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完毕。
312306 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小庞家庄村、河上庄村,多家塑料笼生产作坊,夜间排放有毒废气,废水直排入地下。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青岛市大气、水、其他 南村镇小庞家庄村、河上庄村,塑料笼生产作坊共有18家,均为家庭式作坊,主要在自家庭院中生产塑料网盘。其中,小庞家庄村3家,河上庄村15家。从核查情况看,8家已停止经营。正在经营的10家作坊已办理营业执照,但均未办理环保手续,也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1.经查,塑料笼生产作坊在生产过程中塑料加热挤压时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刺激性气味,超过一定浓度对人体健康有害。2.生产加工过程无生产废水排出,只有加工设备自身运转产生的冷却水,有排入村边沟内现象,无直排地下现象。3.2016年11月、2017年3月两次接到信访投诉,平度市环保局会同南村镇政府也分两批对18家生产作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全部予以立案处罚。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2017年8月30日,对18家网盘加工业户进行断电;8月31日,对18家网盘加工业户下达关停告知书。在9月15日前做到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彻底根除塑料网盘加工企业。2.加大巡查力度。南村镇政府会同工商、环保、国土、电业、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已关停业户进行定时、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私自生产行为发生。3.对周边镇村进行排查。责令南村镇及其他镇(街道)对辖区其他村庄进行详细排查,发现类似企业,坚决关停。4.约谈平度市南村镇镇长。通报批评1人
322309 烟台市芝罘区,楚风二街南口与凤凰台路交汇处,渣土堆未全部覆盖,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烟台市扬尘 来件中提到的楚风二街南口与凤凰台路交汇现场,为政府储备的原信达包装有限公司的厂区,该现场正在进行地下排洪暗渠改造及渣土清运工作。因施工需要,作业面未全部遮盖,造成少量扬尘情况,影响周边居民。该工程于2017年4月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目前为止,已清运渣土约21万立方米,现正对地下排洪暗渠进行改造及清於疏通,待河道畅通后,立即将剩余渣土全部清运出场地。 责令改正 1.已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已对施工作业面进行了遮盖,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加强扬尘控制,严格按环保及城管部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排洪工程及渣土清运工作,并在工程完工后,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
3.市土地储备中心安排专人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及控制扬尘污染。
332310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上武穴村村北养猪场及杀猪场、唐口村村北养鸭场、供电工程处墙东两家养猪场,臭气熏天。幸福东路联创公司门口,烧烤店油烟扰民。幸福东路联创公司东三岔路口,垃圾堆积。店韩公路两边,焚烧电缆,废气直排。枣庄市大气、油烟、垃圾 8月30日,枣庄市薛城区组织畜牧局、陶庄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上武穴村村 北养猪场及杀猪场、唐口村村北养鸭场、供电工程处墙东两家养猪场均位于控养区,有关情况如下:
1.上武穴村村北养猪场,系该村村民经营养殖,现存栏生猪119头,多系猪仔,有异味。
2.上武穴村北杀猪场,系上武穴村村民经营,2016年12月21日因该场未按照要求建立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区畜牧兽医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17年8月10日,因该场未能按要求整改,区畜牧兽医局对其下达了关停通知;8月22日晚,薛城区畜牧兽医局又对该屠宰场依法查封,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3.唐口村北养鸭场,系唐庄村村民经营养殖,8月18日陶庄镇已对其进行清理关停。
4.供电工程处墙东两家养猪场,路东养猪场系唐庄村村民张鹏经营养殖,现存栏生猪28头、蛋鸡3000只;路西养猪场系王建租赁场地经营养殖,现存栏生猪105头,有异味。
5.幸福东路联创公司门口烧烤店位于联创公司门东,为流动烧烤摊点,已停业。
6.幸福东路联创公司东三岔路口为设置的固定垃圾台,设有2个大型铁皮垃圾箱,每天早6点附近居民集中存放垃圾,7点30分保洁人员集中进行清运,清运后积存垃圾,有零星垃圾散落。
7.店韩公路两边焚烧电缆,经查店韩路西侧、上武穴村村民自营废品收购站,疑似存在焚烧废旧电缆行为。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上武穴村村北养猪场,截至9月1日17时已断水、断电,生猪已清运完,毕养殖设施已拆除,粪污已清理。
2.上武穴村北屠宰场,截至8月31日12时已断水、断电,待宰圈、屠宰设施设备已拆除完毕。
3.唐口村北养鸭场,截至8月31日12时养鸭设施已拆除完毕。
4.供电工程处墙东两家养猪场,截至8月31日17时生猪已清运,养殖设备已拆除,达到“两断三清”整改标准。
5.幸福东路联创公司门口烧烤店,已于8月30日17时前取缔;加大该路段餐饮摊点清理规范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6.幸福东路联创公司东三岔路口垃圾,截至8月31日17时已完成垃圾台水泥地面硬化,已设置垃圾投放入箱告知牌2个;责成保洁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每天6:30、15:30各清运1次,并做好日常保洁巡查,杜绝垃圾散落。
7.店韩公路两边焚烧电缆,已于8月31日12时前完成店韩路(陶庄段)沿线废品收购站点排查,严禁露天焚烧行为,对无证经营、无序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
342311 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环宇城西侧广场,广场舞音响噪声扰民。每天凌晨,环宇城附近运货铲车噪声扰民。济南市噪声 中海环宇城西侧广场有居民晚间自发组织,在此跳广场舞,存在广场舞音响噪音扰民现象。交警白马山中队反馈,在近期交通管理巡查中未发现环宇城附近有运货铲车上路行驶。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市中分局、交警市中大队进行处理:
1.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七贤派出所,要求中海物业负责人关闭环宇城广场夜间音响设备。
2.2017年8月30日晚,七贤派出所安排警力对该处广场舞组织者进行约谈,阐明广场舞过大音量对居民住宅区的噪声影响及相关规定。现场广场舞组织者和参与者表示理解并当场撤离。
3.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白马山中队成立夜间巡查队伍,加强夜间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广场附近的运货铲车噪音扰民现象,立即依法处置。
352313 青岛市市北区南宁路以北、安达路以东的垃圾场垃圾乱堆。多次向城管局和规划局反映,未解决。青岛市垃圾 经查,信访人所称南宁路以北、安达路以东的垃圾场实为废品收购点,废品堆放杂乱。前期在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废品收购站摸底排查行动中,海伦路街道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无正规手续且废品堆放杂乱,已责令经营业户自行清理。因经营业户长期不在青岛,且废品存量较大,业户自行清理进度缓慢。经核实,市北区城管局、规划市北分局并未接到相关投诉。责令改正 为加快清理进度,8月29日对该处收购站废品及地面附着物进行清运,至30日晚11时已全部清运完毕。8月31日,海伦路街道在该区域设置围挡、封闭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对裸露土地进行密目网覆盖。现已完成。
362314 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马家河村,村内无排水渠,居民生活污水存积导致变黑变臭,污染地下水。日照市 1.8月26日,群众曾向街头镇马家河村委和该管区反映过村内硬化时未修建排水渠问题,该管区立即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进行研究,确定了村内街道排水沟修建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测量核算,制定了建设方案。8月30日,联合调查组立即组织对村内积水问题进行了排查,发现该村个别低洼地段因排水不畅,在汛期形成了两个分别约为1立方米和1.2立方米的积水区。
2.9月1日,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到街头镇马家河对村内东南西北中5口井的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该村5口水井井水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达标,铅、镉、铬、铜、锌、镍浓度未检出。
责令改正、问责 8月30日,针对发现的问题,街头镇政府责成该村两委立即对积水进行排涝,将村内积水问题列入建设方案一并解决并抓紧开工建设。
8月31日,该村两委组织人员完成了疏通排涝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对新硬化街道两侧易形成积水、排水不畅的路段进行开挖,确定浆砌排水沟渠约120米,确保全村排水畅通。截至9月6日已全部完工。
通报批评1人
372315 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西浊北村,村西南处养鸭厂,粪便堆积,雨天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潍坊市大气、水、垃圾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养鸭厂距离村庄约500米,属于适养区范围,此处有3个养鸭户,于2005年在此发展养殖。该3个养鸭户在养殖环节不产生粪水,鸭粪全进全出,均建有防渗处理的粪污沉淀池,在成鸭出栏后,鸭粪清栏及时运走,无粪便堆积,未发现有“粪便堆积,雨天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现象。但在刮西南风时,该处养鸭户所在区域的气味会对村民产生轻微影响。责令改正 该区域养鸭户虽在适养区范围,但为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已责令该区域养鸭户写下承诺书,要求他们保证做到粪便及时处理,确保实现卫生长期整洁、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382316 济南市济阳县崔寨镇郑家村北,有一家切面板厂,已停产一年,目前被崔寨镇政府和环保局强拆,举报人表示不满。济南市其他 群众来电反映的切面板厂,实为济南德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8月27日,济阳县曾收到环保督察转办件(第十六批1871号)反映该企业的有关问题,济阳县政府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查处:
1.鉴于该企业于2016年10月停产,且无环评手续,在向该公司负责人讲明相关规定后,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济阳县政府决定予以取缔,并出具相关文书。
2.8月27日该公司聘用技术人员拆除设备,并安排运输专用车辆,崔寨镇政府协助其清理设备及其他杂物,不存在强拆问题。
3.接本次转办件后,崔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其称对拆除工作无异议。
392317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刘桥村,有数家养殖厂,废水直排薛成河沟最终流入微山湖,粪便乱堆乱放,有刺鼻气味,有蚊虫。枣庄市 8月30日,薛城区组织畜牧局、周营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的数家养殖场均位于控养区,有关情况如下:刘桥村共有养殖户13家;所反映废水直排薛城河沟最终流入微山湖问题,经现场查看,举报人所称薛城河沟实为刘桥村水沟,该水沟穿村而过,流经韩庄镇西岳村、东岳村进入刘桥干渠,流向峄城区古邵分干渠,未流入微山湖。村内流水清澈,无养殖污水进入,反映不属实;所反映粪便乱堆乱放,有刺鼻气味,有蚊虫的问题,经实地查看,在村南的3家养猪户,其中董某某养殖户将粪便堆放地头、路边,存放不规范,有气味,反映情况属实。
另外,穆某某和刘某某家养猪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穆某某家有4口人,本人务农,家属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无劳动能力,医疗费用较大,女儿上高职,儿子上小学,家庭贫困,2016年利用上级扶贫资金5000元,帮助该户整修猪舍50平方,购置能繁母猪4头,目前养猪39头,猪舍建有三格沉淀池。刘某某家有3口人,本人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妻子在家务农,儿子在外打零工,家庭贫困,2016年利用上级扶贫资金5000元,并协调农商行落实3万元扶贫农户贷,帮助该户整修猪舍50平方,购置能繁母猪4头,目前养猪36头,猪舍建有三格沉淀池。
关停取缔 截至9月3日18时,周营镇刘桥村理,王楼村11家养殖户畜禽全部清空,养殖户禽舍采取“两断三清”或拆除的方式全部完成整改,累计清理猪548头,鸡2000只。下步,引导养殖户利用养殖棚舍进行转产,发展蘑菇等产业。
针对2家养猪贫困户(已建档立卡)的特殊情况,暂不采取两断三清措施。截至9月1号17时,两家贫困户畜禽粪便已全部清理。同时,责成该村,明确专人,加强2户的监督管理,确保粪便日产日清,杜绝养殖污染。下一步,针对2户情况进行具体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帮扶其实现转产,确保贫困户收益不受损,待转产之后,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完成整改。
402320 威海市古寨西路190号,王氏皮毛加工厂,毛絮乱飞,污染环境。威海市大气 经查,该厂利用自有别墅进行生产,生产工艺简单,利用兔子、狐狸等成品皮毛,进行裁剪、缝制、日晒定型,然后缝制成成品皮草。裁剪、缝制等主要生产流程在室内进行,晾晒皮毛主要通过转笼在室外进行。现场检查,地面死角有少量皮毛下脚料。责令改正 8月30日,环保分局和孙家疃街道当即责令企业拆除了转笼设备。同时,考虑到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责令其停产搬迁,由孙家疃街道协助企业尽快选址,9月15日前完成搬迁,彻底消除影响。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在搬迁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412320 荣乌高速潍坊段有刺鼻的化工气味。潍坊市大气 1.荣乌高速在潍坊市境内约75公里,距离较近的化工园区为位于荣乌高速北面的侯镇海洋化工园、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和滨海区临港工业园,直线距离分别为2.5公里、4公里和14公里。园区内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气味不会对高速公路行车造成影响。
2.潍坊市各园区入园项目全部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相关企业不断实施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在厂界和园区边界安装VOCs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建设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等措施,异味治理取得显著效果,
3.接到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荣乌高速潍坊段存在刺鼻的化工气味问题。但在风向和气象条件具备时,园区化工异味有时会对荣乌高速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荣乌高速作为交通主干线,各类化工车辆车流量很大,部分车辆会因覆盖不良、罐体破损、物料跑冒等原因会产生化工气味。
其他 1.继续开展园区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加强对园区异味污染的智慧监管。
2.加大对园区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停产整治,决不允许其带病生产,确保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22320 东营市北二路东四路到东八路路段,道路两边有垃圾。东营市垃圾、大气 1.北二路(康阳路——东八路路段)南侧沿线区域共发现垃圾2处,分别为北二路与东六路路口东侧建筑垃圾2立方米,北二路与东六路路口以东300米处建筑垃圾0.5立方米。
2.北二路(东四路至东七路段)附近共10处垃圾,总计约1355立方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30日,上述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2.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区域责任保洁服务公司广饶佳美保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3.市环卫处对北二路(东四路至东八路段)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9月1日清理完成。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夜间安排巡查值班,对发现的建筑垃圾堆放者依法立案处罚。
432321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付15号,北仑字牌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烟台市大气 芝罘区北仑铜字厂位于幸福南路15号,主要加工广告字牌,2013年10月29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手续中无喷漆工艺。
8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未从事喷漆加工,厂区西南侧建设一个喷漆房,喷漆房内有油漆、稀料味道,且喷漆底座油漆尚未干透,有喷漆痕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芝罘区环保局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喷漆设施。
2.8月30日对芝罘区北仑铜字厂涉嫌批建不一、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立案调查。9月1日,拟对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3万元。
442322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11号,山东省外贸机械宿舍一楼,有多家餐馆,排放油烟、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青岛市大气 经查,6家饭店均为利用居民住宅开办的餐饮店,都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南区文林青海拉面馆因《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现已停业,其他5家正常营业。其中,市南区隆茂燕餐馆成立于2014年12月,主营脆皮鸡(油炸),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高于居民楼顶排放;市南区梅华轩美食店成立于2014年9月,主营中餐,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高于居民楼顶排放;市南区天添美味口福锅贴店成立于2015年6月,主营烧烤、锅贴,装有直排扇,油烟低空排放。大地春天缘餐厅成立于2016年4月,主营烧烤、川菜,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低空排放,在一楼公共区域搭建大棚,使用带净化器碳烤箱烧烤,废气低空排放;青岛市市南区闽乐啤酒屋成立于2005年7月,主营羊肉汤。责令改正 市南区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以上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向在营户业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对正在装修拟从事经营餐饮的业户讲明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闽江路11号院内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严格巡查,对市南区文林青海拉面馆实施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
452327 济宁市微山县付村镇老运河桥南200米,有一家剥虾厂,污水乱排,污染饮用水源。臭气熏天,有苍蝇。检查时会被提前通知。向微山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未处理。济宁市 1.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前,根据市长热线反映该作坊的信访问题,微山县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微山县付村镇老运河桥南的1家剥虾厂,位于老运河西岸、付村大桥南约200米处,周围400米内无居民,租赁废旧生产车间(占地约200平方)进行生产,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为:购买小龙虾(冻虾)→化冻→人工剥壳→分拣虾仁→外售。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冻水通过厂西墙排污口排入沟渠内,沟渠位于老运河西100米处,未进入老运河,渠内水量较少。
2.微山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向该作坊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按照“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断水、断电,并清理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
3.针对群众反映“检查时会提前通知。向微山县环保局反映过多次未处理”的问题,微山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除2017年8月29日付村街道办事处接到市长热线关于该作坊污染环境的信访案件外,微山县环保局未接到反映该作坊的信访问题。
关停取缔 2017年8月30日复查时,该作坊已断水、断电,生产原料、产品及生产设施已清理完毕。
462330 威海市环翠区梦海小区32楼下,原冷藏厂,液氨制冷机被拆除后,仍有刺鼻氨味。小区29号东侧有人养殖(鸡、鸭、羊),有臭味,噪声扰民,环境脏乱差。29号楼和30号楼东侧马路上,交通噪声扰民严重。威海市大气、噪声 1.关于“梦海小区32号楼下原冷藏厂液氨制冷机拆除后,仍有刺鼻气味”的问题。经查,该冷藏厂已于2014年8月拆除,在拆除之前,企业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液氨全部清除。经现场检查,无刺鼻气味。
2.关于“梦海小区29号楼东侧有人养殖,有臭味、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经查,该地块位于梦海苑29号楼东侧,属国有储备用地,由市金线顶工程指挥部负责进行全封闭管理,现场有部分垃圾,有渔船主临时偷放1只羊、5只鸡、2只鸭,臭味为畜禽粪便,噪声为畜禽叫声。
3.关于“梦海小区29号楼和30号楼东侧马路上,交通噪声扰民严重”的问题。经查,该道路为刘公岛路,距离居民楼约10米。8月30日,环保部门委托威海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白天65分贝,不超过道路边界噪声标准;夜间60.7分贝,超过道路边界噪声标准,系因工程车通行引起。
责令
改正
1.8月30日,组织竹岛街道和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立即责令当事人迁走了畜禽,清理了周边环境。组织竹岛街道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全面整治死角隐患。
2.交警支队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喇叭和工程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472331 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办事处莲池街道西五路到明清街中间,占用人行道开设便民市场,垃圾乱堆乱放,有刺鼻气味。淄博市垃圾、大气 1.投诉人反映的便民市场为科苑街道办事处瑞景苑临时性便民市场,存在占用人行道的情况。该市场经区政府批准设立,属于为满足老旧社区群众日常生活需求而建设的临时性便民市场。
2.现场检查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已于8月29日对市场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场未发现垃圾乱堆放、气味刺鼻现象。
责令改正 科苑街道办事处责成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巡查,提高保洁频次,提升清扫保洁质量,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482335 济宁市鱼台县王庙镇西高速路口对面,塑料加工厂,污水直排厂外沟渠,排放刺鼻气味。济宁市大气、水 1.信访人反映塑料加工厂位于王庙镇西,高速路口对面,名称为鱼台县丰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环评经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7年4月13日开工建设,2017年4月23日建成调试。6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只进行了设备调试(该公司正常生产每天用电量为4300度,6.7.8月份用电量分别为7266度、3048度、5416度)。
2.该公司能够落实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气浮机、PAC/PAM、过滤池、清水池等工段处理后循环使用。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角落及车间周围,未发现向外环境排放的迹象。
492336 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1号,马自达汽车修理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济南市大气 1.关于“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历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30日,对济南震东汽车有限公司(举报件中的马自达汽车修理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北园路41-1-8号,占地面积7767.5平方米,主要从事马自达牌汽车展示、销售及汽车维修,有喷漆房2个,该车间位于公司西北侧,喷漆房安装了过滤棉和活性碳吸附装置,废气经一次处理后,再经活性炭二次吸附后在车间顶部排放。现场检查时喷漆房未使用。
2.2017年8月16日,历城区环保局联合全福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汽修行业进行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全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企业监管,未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严禁使用喷漆房,通过验收后,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环保网格员重点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对其喷漆房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公司未报批环评手续实施了立案处罚(济历环罚字[2017]第129号),罚款1.36万元。
502337 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以北,齐鲁石化公司闻韶南生活区内市场,垃圾乱堆,噪音污染严重。淄博市垃圾、噪声 临淄区已责成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与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进行集中整治,并由齐鲁石化分公司社区管理部加强对整治后便民市场的管理,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与第13批823-230号转办件重复)关停
取缔
截至8月29日,板房已全部拆除,清运工作正在进行,9月5日前全部完成。
512338 烟台市莱阳市沐浴店镇大明店村西养牛场,排放刺鼻气味,牛粪未处理直排村外沟渠,污染环境。烟台市大气、其他 来件反映的养牛场,位于沐浴店镇大明店村西,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建有2个养牛棚,总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目前存栏奶牛120头。
1.该养牛场在畜禽养殖过程有一定气味产生。
2.该养牛场的养牛棚底部有450px厚水泥防渗漏硬化措施;产生的牛粪随时清运至牛粪处理站处理。养牛场南建有沉淀池,主要存储冲刷牛棚产生的粪污,发酵后还田利用;场内建有堆粪场,具备防渗功能,粪便清运及时,未发现牛粪直排村外沟渠的情况。
责令改正 针对气味问题,要求在养殖场内建设了容积达到80立方米以上的标准化防渗漏堆粪场(堆放的牛粪必须用塑料纸遮盖,防止气味外泄),堆粪场地面用水泥硬化,加强防渗效果,墙面用防水材料修建,顶部为彩钢遮雨棚,防止雨水进入,目前相关工程已建设完毕。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牛粪要求及时清运到堆粪场中堆放,堆粪场及时清理,养殖棚内的牛粪增加清理次数,及时清除、堆放规范,从根本上降低气味的产生。
522339 德州市宁津县大柳镇高小章村北,杨某某家具喷漆厂,排放刺鼻气味、噪音,污染环境。向12345反映多次未处理。德州市大气、噪声 1.关于“杨某某家具喷漆厂,排放刺鼻气味、噪音”问题。经查,杨某某木器厂内及其附近确有刺鼻气味存在。企业车间内堆放有大量的白茬椅子半成品,车间地面、墙面等处有新的木屑粉尘沉积。在打磨白茬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污染。该企业排放刺鼻气味、噪声问题属实。
2.关于“向12345反映多次未处理”问题。8月11日,宁津县政府接到编号为078334的12345市民热线受理事项转办单,反映“杨某某开设有喷漆作坊,私自工作,导致村内空气污染严重,要求予以核实”。当日,大柳镇政府和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生产。接本次信访件后,调取监控录像证实,该企业8月18日至8月30日早5时—9时车间内均有工人在生产。调阅企业近期用电量,发现前期(7月1日—8月28日)用电量起伏较大,证明该企业确实存在私自生产的违法行为。
关停取缔、立案侦查、约谈、问责

1.组织人员、车辆对该木器厂采取彻底“两断三清”措施,8月31日已清理完毕。
2.针对杨某某木器厂经营人庞某某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污行为,公安机关对庞书红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
532340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东辛庄村西6.7里,东辛砖厂,生产时冒烟,举报人认为有污染。济南市大气 济南市长清区东辛新型建材厂从事黄河淤泥砖的制造,设计年产黄河淤泥砖4000万块,有环保审批手续,安装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有烟气排放。
长清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对该公司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二氧化硫637mg/l,烟尘591mg/l,分别超标1.12倍和18.7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长清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1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长环罚告字[2017]第164号)、《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济长环停告字[2017]第02号),责令停产整治,罚款10万元。
济南市长清区东辛新型建材厂已于2017年8月31日停止向窑内填放砖坯,逐步停止窑炉生产。
542343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八里庄村,多家生产豆制品、拉皮的食品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排放噪音,污水直排下水道,污染环境。聊城市噪声、水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八里庄村,属于开发区物流园区管理,通过前期及本次排查,共发现该村有喜洋洋大拉皮和天然豆业2家手工食品加工作坊。喜洋洋大拉皮位于八里庄村东,总投资6万元,占地150平方米,产品为东北大拉皮、土豆粉。天然豆业位于八里庄村西南,总投资25万元,占地300平方米,产品为豆腐皮。2家作坊均未办理环评手续。
8月30日,现场检查时,喜洋洋大拉皮和天然豆业2家加工作坊生产设备均处于停运状态。对夜间生产时排放噪音问题,经走访附近群众,未发现有明显噪音产生。对污水排入下水道问题,8月28日曾有群众进行过反映,开发区环保分局当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家作坊外排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喜洋洋大拉皮外排废水COD199mg/L,氨氮为5.74mg/L。天然豆业外排废水COD800mg/L,氨氮为2.10mg/L。2家作坊产生的污水排放至沟渠内,外排废水COD浓度超出《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8月29日开发区环保分局向物流园区管委会下达了《关于八里庄村豆腐皮作坊、拉皮作坊取缔的函》,物流园区管委会督促该加工作坊进行取缔。
关停取缔、约谈 1.8月30日下午已完成对2家作坊的取缔工作。
2.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552346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大龙堂村济青南线玉龙收费站西,有一液化气站,往院内倾倒残液,加气时存在泄漏问题,气味难闻。济南市大气 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济南龙泉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大龙堂村东、济莱高速彩石出口以北,有规划、安全、消防等手续,无环评手续,彩石办事处于7月7日对其下达了整改停产通知,要求其立即停产。该公司供货商为济南炼油厂,在经营中不存在倾倒残渣情况。灌装过程全部在室内,充气过程密闭,充气完毕后气瓶阀门与充枪之间有少许残留,有轻微气味。关停取缔 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立即予以取缔,该公司是危化企业,气体抽运、设备拆除、罐体处置等需要专业机构实施,作业时间相对较长,9月20日气体抽取完毕,然后采取专业措施对罐体进行处理,10月20日前完成取缔工作。
562347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办事处后后坦村西北角,罗东农贸市场,排放垃圾、污水、刺鼻气味,建议取缔。临沂市垃圾、水、大气 1.举报人反映的罗东农贸市场,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后后坦村,2011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张某某。该市场个别商户垃圾清理不及时,商铺门前有零星菜叶、垃圾;市场临时垃圾存放处清理不彻底,存有异味。
2.该市场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雨水经下水道排入市场南侧沟渠,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
3.该市场手续齐全、管理比较规范,是规模较大的蔬菜物流、水产品冷藏市场,能够为周边居民提供2000多个就业岗位,对举报人建议取缔的要求不予支持。
责令改正 1.已责令高都街道督促该市场加强管理,并于9月1日前对市场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
2.责令高都街道督促该市场于10月底前建成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垃圾、污水处理。
572349 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东刘镇村的养鸭场,离居民区太近,有臭味,有苍蝇,粪水直排南面沟渠。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潍坊市大气、水 8月29日,谭坊镇及青州市环保局、畜牧局已对该养鸭场下达整改意见。8月30日,谭坊镇、畜牧局再次到该场进行现场核查,棚南侧污水沟已彻底清理并填埋。经沟通协调,该养殖户同意将养鸭场关停转产,计划在原址上种植蘑菇,目前正在清理养殖网和棚内养殖废弃物。(与第18批827-282号案件重复)责令改正 加强督促指导,确保15天之内完成清理,并及时为该户转产提供技术服务。
582350 临沂市沂水县夏位镇上里庄村西,徐某某、王某某养殖鸡鸭,臭气熏天,粪水直排村南田地,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多次反映未处理。临沂市大气、水 1.群众反映徐某亮、王某秀2家养殖场均为养鸭场,2家养鸭场均位于限养区。
2.养殖棚内有明显气味、周边无明显异味。2017年8月30日,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棚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
3.2017年5月10日,县畜牧局夏蔚畜牧兽医工作站发现徐某亮未建沉淀池,王某秀雨污分离不彻底,对上述2家养殖场出具了《沂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单》;8月30日,经夏蔚镇党委政府、县畜牧局、环保局现场调查,发现2家养殖场已建有沉淀池,粪水已排入池中,养殖场周边无粪水排放痕迹,现场未发现粪水直排村南田地现象,但存在徐某亮养鸭户粪水排至沉淀池的管道间衔接不严、王某秀养鸭户雨污分离不彻底的问题。
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距离2家养殖场区100米的上里庄村河道内上游、下游水质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4.沂水县畜牧局、环保局及夏蔚镇政府前期未接到群众反映上述2家养殖场污染环境的信访问题。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30日,针对徐某亮养鸭户粪水排至沉淀池的管道间衔接不严、王某秀养鸭户雨污分离不彻底问题,夏蔚镇政府对上述2家养殖户下达了停养整改通知书,2家养殖户自愿停养整改,所有肉鸭已出栏清空,棚内养殖设施及场区粪污已彻底清除。
592351 聊城市高新区韩集乡王鄂村西,管材加工厂,夜间作业,噪声扰民,冒黑烟,污染环境。聊城市噪声、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管材加工厂为高新区东顺钢管加工厂,主要从事钢管的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因受上下游产品的限制及产品效益的影响,自8月14日起,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于2017年4月已更换为天然气作为燃料,经对该企业认真排查,厂区内未发现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生产过程中也不存在向外排放黑烟的工艺环节,今年以来,未接到过该企业噪声污染方面的环境信访,且在2017年4月份开展夜查行动时,未发现该企业夜间作业的问题。自8月30日起,连续两天在厂区及周边巡查,均未发现该厂及周边存在排放废气冒黑烟的现象。
602353 投诉人反映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北刘庄村西侧,2016年10月,大汶河防洪林地遭到永昶置业委托人非法盗采沙,砍伐树木,导致污水堆积,破坏生态,要求停止。莲藕地赔偿。已看到公示结果,认为回复不属实,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回复中称树木被砍伐不属实,但举报人2016年9月份树木被砍伐时已报警。2.回复中称不存在非法采沙,举报人有采沙视频证明,确有采沙行为。3.回复中环保局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堆积,举报人认为采沙后沙坑中存有死水,破坏生态,存在危险。现在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泰安市其他、生态 本件为重复信访,同第7批编号790案件、第13批编号822-164案件。
2017年8月30日,宁阳县环保局、林业局、砂资源管理局、伏山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再次调查。
1.举报人称“回复中称树木被砍伐不属实,但举报人2016年9月份树木砍伐时已报警”问题。
树木砍伐情况:第一次和第二次回复内容均为“该项目涉及树木采伐已于2016年9月19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宁采字[2016]20161513号),不存在非法砍伐防洪林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县林业局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未发现越界采伐的行为”,不涉及“树木被砍伐不属实”的说法。
举报人报警处理情况:2016年9月份至10月份,泰安市友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采伐树木期间,宁阳县伏山派出所先后三次接到刘某某、王某某报警,声称自己的树木被盗伐。每次接到报警,伏山派出所均第一时间出动警力进行调查和处置。通过调查证实,一是采伐者已经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不存在非法采伐情况;二是对刘庄村委会、土地发包人李某某及项目方友昶公司三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三方材料一直证实树权归李某某所有。期间,就报警人提出的相关纠纷,多次建议其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或起诉,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2.举报人称“回复中称不存在非法采沙,举报人有采沙视频证明,确有采沙行为”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工程涉砂有关事项,一是经市水利和渔业局审批同意;二是具体出让办法已经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局和属地管理单位伏山镇政府批复同意,该公司确有采砂行为,但不存在“非法采沙”问题。项目于2016年10月份开始施工以来,县河砂资源管理局专门派人与公安局、伏山镇联合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稽查、巡查、蹲守,均未发现存在私自外运砂资源行为。2017年4月10日,在项目现场周边出口又安装了监控,县河砂资源管理局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至今未发现私自外运砂资源行为。2017年4月26日开始,该项目方经审批允许外运工程涉及的砂资源后,先交税后外运。在项目现场联合设置砂资源临时查验点,宁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伏山镇砂管站、刘庄村委各派出1名人员,对工程涉沙外运进行监督、登记,未发现盗采砂资源等行为。
3.举报人称“回复中环保局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堆积,举报人认为采沙后沙坑中存有死水,破坏生态,存在危险”问题。
项目施工现场位于大汶河河滩地区域,因靠近大汶河、河水渗透,造成施工中形成水坑。2017年8月18日县环保局对现场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浓度分别为15mg/L和18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617mg/L和0.220mg/L。水坑内为河道渗水,并非死水。
4.举报人称“现在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问题。一是举报人为匿名群众,无法与本人调查核实。二是经公安部门核查,未接到涉及友昶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他人打击报复的报警。
612354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胡家庄子村,多家养猪厂,离村太近,猪粪乱放有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临沂市大气 1.该村周边共有15户生猪养殖场户,其中禁养区8户,限养区7户,存在猪粪乱放散发异味问题。禁养区内,庭院养殖1户(在家庭院落养殖),建设了沼气池、雨污分流处理设施,无粪污外排外放,气味较小;养殖专业户7户(在家庭院落外养殖),有5户建设了沉淀池、沼气池等处理设施,2户无处理设施,2户存在污水外排现象,4户将猪粪存放在棚舍附近树林里,气味较大;
2.限养区7户,其中养猪场3户,均建设了晾粪场、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实现了雨污分流,无粪污外排现象,无明显气味;养殖专业户4户,其中1户建设了沼气池、沉淀池,其余3户无粪污处理设施,未发现明显粪污外排现象,有一定气味。
责令改正、
关停取缔
1.养猪场区外粪污已于9月1日清理完成。
2.对禁养区7户养殖专业户,进行停养、转产或拆除,目前已完成。对1户庭院养殖户,责成青驼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粪污不外排。
3.对限养区3户养殖场,责成青驼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粪污不外排。对4户养殖专业户,实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雨污分流、晾粪场、沉淀池或沼气池,目前已完成。
622355 烟台市开发区海信慧园小区夜间有刺鼻气味,是福山区皮尔博格工厂排放所致,现因环保督察组进驻,该厂暂停生产。烟台市大气 1.来件反映的工厂为上海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福山分公司,主要产品为气缸盖。该公司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具有异味。
该公司共配备3套移动式烟气收集装置和2套废气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2014年以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先后13次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其中,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附近,以及海信慧园小区附近的重点信访投诉区域进行了24小时现场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但刮南风时海信慧园小区确实能闻到气味。
2.为消除生产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福山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1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该公司启动了铸造环保无机粘结剂替代有机树脂升级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铸造过程中将不再产生非甲烷总烃等有异味气体。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18日由福山区环保局受理并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示。
停产整治 责令该企业继续停产整治,加快技改进度,改造完成后消除异味,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632360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东王家庄村中间,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村东水库,污染水源。临沂市水、大气 1.群众反映的沂水县许家湖镇东王家庄子村实为沂水经济开发区东王家庄子村。该村村内没有养殖场,在村东塘坝附近有3户生猪散养户,分别是:王某仁散养户、王某玉散养户、王某余散养户,上述3家生猪散养户均位于限养区内。
2.东王家庄子村3家生猪散养户周围存在异味。2017年1月1日,县畜牧局许家湖畜牧兽医工作站与上述养殖场(户)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协议》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书》,并下发了《畜禽养殖告知书》;8月9日,县畜牧局许家湖畜牧兽医工作站出具了《沂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单》,对3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指导建议,但粪污清理不及时,存有异味。8月30日下午,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三户养殖棚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
3.该村村东有1座小塘坝,3户散养户沉淀池均无粪污外排渗漏现象;山东元通检测有限公司对临近养殖户的村东小塘坝水质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其他 2017年8月30日,因存在异味问题,根据村规民约,通过村干部做工作,上述3户自愿停养,目前生猪已全部清空,已对养殖粪污进行了彻底清除。
642361 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与东岳庙街交叉口往南后园小区东门,贵族烧烤,排放油烟、噪音,污染环境。临沂市油烟、噪声 1.该烧烤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缺乏日常维护和定期清洗,未使用环保炉具,造成油烟污染。
2.该烧烤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人员吵闹及车辆鸣笛等噪音较大,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依法向该烧烤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行停业整顿,改用新式环保烧烤炉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限期3日内整改到位。整改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经营。
2.责令该烧烤店严禁店外经营,从根源上解决门前顾客吵闹、车辆鸣笛造成噪声污染问题。
652362 前期向督察组投诉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旺顺阁大酒店,排放油烟、噪音。博山区城西办事处打电话回复说已关停,但该处仍在营业,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淄博市油烟、噪声 1.应为答复过程造成误解,让投诉人理解错误。
2.该酒店因原预定的婚宴来不及调整,于8月25日、29日、30日擅自营业承办3起婚宴,其间该酒店未提供其它餐饮服务。9月2日、3日,该酒店还有2起预定婚宴,因婚宴方来不及调整地方,拟营业。
停产整治 1.8月30日,博山区又对该酒店下达了8月31日、9月1日停业要求,9月2日及3日营业两天,承办完原预订婚宴,9月4日起停业整改。
2.责令该酒店对违法建筑拆除;补办环评手续,并于9月20日前聘请第三方对油烟和噪音进行检测,达标后恢复营业。
662366 淄博市张店区青年公园西门附近,多家4s店及门头房无污水管道,生活污水排放到公路上,气味难闻。淄博市 青年公园西门附近张博路无污水管道,新星比亚迪4S店等存在少量生活污水直排雨水边沟的问题,由于雨水边沟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产生异味。责令改正 1.对积水进行临时抽排,8月31日已全部完成。
2.疏通与张博路雨水边沟连接的青年公园排水管道,并在连接处砌筑检查井,9月3日已完成。
3.排查、封堵辖区内4S店、门头房的生活污水直排口。各4S店9月30日前自建化粪池,定时清运。
672368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红卫村红卫小区,垃圾乱堆、环境脏乱差。198号楼前为垃圾场,气味难闻。建议小区规范化。青岛市垃圾、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红卫小区为黄岛区长江路街道钱塘江路社区,位于太行山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南,198号楼前为社区其中一处未拆迁平房。1.8月30日现场查看时发现,部分垃圾桶存在冒溢、无盖等问题,地上和绿化带内有散落垃圾。2.该小区198号楼前为旧村改造遗留平房(该处平房为应拆未拆房屋),平房原所有人李某将平时捡拾的大量废品存放平房院内,产生异味。前期,社区对其做了大量劝导工作,要求其自行清理该处废品,但拒不配合。多年来,社区每年至少组织3次对该处垃圾点的集中清理。责令改正 1.长江路街道立即组织钱塘江路社区和物业公司对信访人反映的198号楼前垃圾进行清理,已于2017年8月30日20点前,全部清理完成。2.由区物业办牵头,长江路街道配合,督促钱塘江物业公司于9月2日前制定该小区全面整治工作方案,对小区内存在的乱堆乱放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加大日常巡查保洁和监管力度,避免问题反弹,确保小区环境卫生保持常态化、规范化。已完成。
682371 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辉泉村南山上,无名采石场,无环保手续,排放粉尘,污染环境。辉泉村,多家养殖场,粪便乱堆乱放,下雨时粪水乱流,污染地下水。临沂市大气、水 1.辉泉村南山上无名采石场,系该村村民马某利盗采。沙沟镇会同县国土局进行多次巡查,发现其违法行为后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6月7日,巡查中又发现马某利继续在该区域盗采,执法人员现场将其挖掘机电脑板进行了登记保存,并于6月10日立案调查。8月20日委托山东省地质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对该区域开采现状、开采动用量进行核查估算。
该采石场无环保手续。2017年6月10日以来,未发现该采石场采石行为,采矿设备及附属设施已清除,不存在排放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2.辉泉村共有15家养殖户,肖某连1户为养殖专业户,其余14户为散养户,分别是马某永养母羊2只;肖某江养母羊4只;葛某友养母牛1头;葛某平养母羊4只、羔羊7只;肖某好育肥羊3只;肖某昌养母牛1头、犊牛2头;肖某福养母羊2只、羔羊2只;程某东养母牛1头、犊牛1头;肖某达养母牛1头、母羊1只、羔羊2只;肖某移养仔猪16头;肖某龙养肉兔200只;刘某堂养母羊6只、羔羊10只;刘某祥养母猪2头、自繁殖待卖猪幼崽16头;肖某好养母牛1头、犊牛1头。以上15户均位于禁养区。
2017年8月30日,沙沟镇对15户现场调查核实,肖某昌在自家大门口边上堆放粪便,用防雨布遮盖,当天已清理完毕;肖某连建有污水沉淀池、粪便暂存场,粪便用防雨布遮盖。其他13户粪便清理及时、育肥还田,未发现乱堆乱放、粪水乱流现象。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对辉泉村无名采石场盗采问题,9月30日前由山东省地质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完成核查估算报告,县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认定,由县综合执法局根据价格认定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2.对辉泉村15户养殖户问题,2017年8月30日,沙沟镇政府对规模养殖户肖某连下达了停养通知书,对沉淀池粪便暂存场内粪便污水进行了彻底清理,责令其9月30日前停止养殖。肖某移、刘某祥2户承诺自愿在9月30日前停止生猪养殖。对其余12户散养户实行由村干部包户监督,入户发放村规民约宣传明白纸,及时督促清理粪便、育肥还田,确保不乱堆乱放、粪水不乱流。
692373 滨州市惠民县闫北路世纪花园小区东侧沿街房,多家饭店,向小区直排油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以万隆大排档、逗鸡砂锅焖饭两家最为严重。滨州市油烟、噪声 1.举报反映的“万隆大排档”为孙武镇万隆快餐店,“逗鸡焖饭”为孙武镇王某快餐店。以上两家快餐店相邻,周边北侧有两家熟食制品销售店,不经营烹饪菜肴,无油烟和噪音产生。
2.孙武镇万隆快餐店烹饪菜肴时于靠近居民楼的一侧向外排放油烟,抽油烟机产生噪音,造成扰民。责令改正,截止31日,该快餐店已拆除排烟管道设备,今后只经营早餐,不再经营菜肴烹饪。
3.孙武镇王涛快餐店刚刚开业不久,不经营烹饪菜肴业务,但其保留了转手前上家经营者排油烟设备,排油烟口处积有油烟污渍。推测此地点之前存在过油烟、噪声扰民的情况。截止31日,该快餐店已拆除排烟管道设备,该快餐店今后只用电饭煲做焖米饭。
4.两家快餐店已粉刷清洁排油烟口外墙,恢复原貌。
责令改正 截至8月31日,两家快餐店烟道已拆除,油烟污渍已清洁完毕,整改完毕。
702374 前期向督察组反映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国家一级防护林区内,村支书吕某某,毁林3000平方米建设海鑫院大酒店,排放刺鼻气味,破坏生态环境。但当地政府弄虚作假,一直未拆除该处。日照市其他 群众反映的吕某某建设的海鑫院大酒店为日照国际海洋城海鑫园大酒店,位于涛雒镇沙岭子村南沿海公路与341省道交汇处。上世纪80年代,该区域原有吕某某祖父、父亲护林居住房屋,后经翻盖,吕某某于1995年将房屋用于居住和餐饮经营活动。1995年沿海公路建成后,吕某某利用施工人员曾使用的临时板房经营小吃部,后经营规模扩大,发展为目前的海鑫园大酒店。
关于在国家一级防护林内毁林3000平方米建设酒店,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因1995年东港区林业部门刚刚设立,无从查证当时该区域是否为防护林。2006年,东港区开展了公益林调查区划界定,将该区域所在林地确定为国家一级公益林。2012年,原国际海洋城林业主管部门协调东港区政府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3年4月东港区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将涛雒镇海鑫园大酒店区域划为非林地,酒店周围为国家一级公益林。2005年4月,吕某某在海鑫园大酒店北侧占用林地套院,南北长度为17.5米,东西长度为42米,共计占地735平方米,并砍伐松树5株,日照市林业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不存在毁林3000平方米建设酒店情况。
关于酒店排放刺鼻气味问题。8月21日,涛雒镇政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酒店停业整顿。海鑫园大酒店于8月21日14时开始停业整顿。现场检查时,该酒店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现排放刺激性气味问题及污水外排问题。
关于当地政府弄虚作假,一直未拆除酒店问题。8月16日至8月30日,东港区累计接到涉及该酒店问题的环保督察交办件6次。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到酒店现场督导调查,明确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经查,该酒店原有面积共2033方米,其中其宅基地240平方米、商服用地584.5平方米。2001年之后,吕某某又擅自占地1208.5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8月17日,东港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酒店“擅自占用沙岭子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1208.5平方米建设饭店”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针对吕某某违法占用土地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1208.5平方米土地,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占用的土地,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罚款人民币18127.5元。该酒店按照整改要求,8月23日下午对现场物资进行了清理,8月24日对单体违法建筑进行了部分拆除,拆除面积超过三分之二。因酒店婚宴大厅与其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顶棚为整体钢结构,拆除违建部分易导致整个建筑倒塌。目前,吕某某根据涛雒镇对沙岭子村整体拆迁的规划,已申请对其宅基地和酒店区域合法建设进行整体拆迁安置。涛雒镇根据规划方案,同意对其房屋进行拆迁安置。
其他 东港区政府要求涛雒镇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酒店合法房屋进行拆迁评估,10日内完成评估,30日内完成酒店区域建筑的整体拆除。拆迁完成后,将对该区域地块进行收储,并按照规划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东港区将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对照“5个办结标准”,责成涛雒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拟定的方案,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对酒店区域的拆迁整改,进一步加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712376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镇窝洛社区小区商业网点内,宠物店,噪声扰民;冬天烧中型锅炉,冒黑烟,要求搬迁。小区北边50米,南崖电子,镀锌水偷排入水沟,污染地下水;废铁回收处夜间噪声扰民。向黄岛区环保局、灵山卫城管管理中心、村委反映未解决。青岛市噪声、水、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宠物店为青岛福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窝洛子社区10号楼楼下西侧网点房内,从事宠物医院服务和宠物食品销售,现寄养宠物狗30只、猫10只,存在宠物叫声扰民现象。该店内的锅炉为家用燃煤采暖炉,采暖炉运行时产生的煤烟扰民。2.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南涯电子有限公司,位于窝洛子社区北侧约50米处,主要从事电子元件生产。该公司带镀生产线和滚镀线于2016年1月1因失火后停产,生产线2016年3月全部拆除,已无镀锌生产工艺,无镀锌水偷排入水沟污染地下水问题。3.信访人反映的废铁回收处,为胶南市鲁鑫达废旧金属回收站,位于窝洛子社区北侧,距离小区约50米,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该回收站回收金属后先挤压打包,然后外销。夜间对金属挤压打包时会产生噪音。4.2016年11月、2017年1月接到关于“宠物店煤烟扰民”的投诉后,均及时作出处理。责令改正 1.8月30日对青岛福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当晚宠物店主自行将店内宠物全部运走。2.8月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宠物店拆除取暖炉,该宠物店已自行将取暖炉拆除。3.8月30日对胶南市鲁鑫达废旧金属回收站进行了检查,业主承诺将回收的全部金属废品材料于9月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现已清理完毕。
722377 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3号,马自达4S店,喷漆废气呛鼻。当地12345.环保局未处理。济南市大气、其他 1.关于“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历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30日,对济南震东汽车有限公司(举报件中的马自达汽车修理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北园路41-1-8号,占地面积7767.5平方米,主要从事马自达牌汽车展示、销售及汽车维修,有喷漆房2个,该车间位于公司西北侧,喷漆房安装了过滤棉和活性碳吸附装置,废气经一次处理后,再经活性炭二次吸附后在车间顶部排放。现场检查时喷漆房未使用。
2.2017年8月16日,历城区环保局联合全福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汽修行业进行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3.关于“当地12345.环保局未处理”的问题:经调阅2014年以来12345热线,未接到过举报转办件。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全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企业监管,未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严禁使用喷漆房,通过验收后,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环保网格员重点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对其喷漆房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公司未报批环评手续实施了立案处罚(济历环罚字[2017]第129号),罚款1.36万元。
732378 举报人对8月27日山东省政府网站第七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序号31号编号719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反映第三点处理结果完全不属实,6月19日该企业正在生产;要求公开第四点中涉及的“6.29吨不明粉末状固体”的具体情况。临沂市其他 1.第七批719号转办件中,曾有举报人反映临沂市罗庄区茂阳彩钢厂存在非法购置、处置、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问题,罗庄区政府依法查处后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第3条明确:2017年6月19日,罗庄环保分局接到举报人通过12369环保微信平台举报后,当日会同傅庄街道、罗庄公安分局傅庄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现场已腾空闲置。本次转办件举报人认为第七批719号转办件第3点处理结果不属实,对此罗庄区工作组查询了6月19日办理微信举报平台信访件的相关材料,问询了办理人员,确认6月19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确已腾空闲置,但调查人员当时未采取影像方式留证,存在工作不严谨现象。
2.2017年8月21日,调查组委托临沂市环境监测站对发现的粉末状固体样品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不明粉末状固体中总铅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标准中500mg/kg限值,分析原因是:(1)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产生的废渣、铅酸污泥采取燃烧等手段处置后的产品或残余物;(2)炼铅过程中收集的铅灰;(3)或者是前二者的混合物。
立案侦查、约谈、问责 1.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企业法人及其合伙人,正在开展后续侦察。
2.责令付庄街道办事处对厂房内铅超标地面表层土(铅超标地面为20厘米内土层)进行清理、规范处置。
3.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6.29吨粉末状固体规范处置。
4.对罗庄环保分局、傅庄街道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通报批评1人
742380 淄博市博山区柳杭东路2号,山东耐材集团鲁耐窑业有限公司,靠近居民区,排气筒排放刺鼻气味。淄博市大气 山东耐材集团鲁耐窑业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共建有4条天然气隧道窑(2#窑为还原法脱硝,其他3条为SCR脱硝),现在2#窑和3#窑生产。产生异味主要原因,一是在压制砖胚过程中使用纸浆废液作为粘合剂,遇热挥发产生异味;二是该2#窑使用氧化法脱硝,因其脱硝剂(次氯酸钠)本身具有异味,导致脱硝时厂区内产生异味。责令改正 1.责令更换粘合剂,解决异味问题。
2.责令立即停止2#窑生产,尽快完成SCR脱硝改造,在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752381 青岛市市北区南宁路以北、安达路以东的废品收购站,无环保手续,垃圾乱堆。要求取缔。青岛市垃圾、其他 经查,信访人所称南宁路以北、安达路以东的垃圾场实为废品收购点,废品堆放杂乱。前期在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废品收购站摸底排查行动中,海伦路街道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无正规手续且废品堆放杂乱,已责令经营业户自行清理。因经营业户长期不在青岛,且废品存量较大,业户自行清理进度缓慢。责令改正 8月29日对该处收购站废品及地面附着物进行清运,至30日晚11时已全部清运完毕。8月31日在该区域设置围挡、封闭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对裸露土地用密目网覆盖。
762383 举报人反映泰安市政府网站公示的“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社区夜间工地施噪声工扰民”问题处理结果中,责任主体“鑫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错误,实际为“一山建工”。8月26日该工地仍在夜间施工。泰安市噪声 本件为重复信访,同第5批编号423案件。
一、对举报人反映责任主体错误问题调查情况:
1.依据城中村片区开发建设工程指挥部《关于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社区城中村改造有关情况的说明》的文件,弘盛地产有限公司鲁峰双合分公司将旧镇西片区和东片区未建设的约17亩土地的合作建设开发权转让给泰安鑫振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此,该工地唯一在建的20号楼施工单位为泰安鑫振房地产有限公司。
2.20号楼施工现场与29号楼 (由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楼已主体完工,工人已撤出,不存在施工行为)为同一工地大门出入,泰安鑫振房地产有限公司进驻后未及时更换工地公司名称标牌,标牌仍为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举报人反映8月26日夜间施工问题调查情况:
1.经调查询问该工地看护人李某某, 8月26日晚该工地没有夜间施工。
2.经调查该工地“泰安鑫振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2017年8月26日晚和27日凌晨该工地均未进行夜间施工。
3.泰安市城管局依法提取了该工地8月25日晚22时至26日凌晨6时监控和8月26日晚22时至27日凌晨6时的监控视频,经认真查看,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但视频显示,27日凌晨四点左右有非施工车辆进出工地,可能投诉人误以为正在施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及该法附则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夜间超时施工的“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监控视频显示该工地8月26日早6点40分开始白天施工。故该工地不存在夜间超时施工行为。
其他 1.泰安鑫振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更换工地大门公司名称标牌。
2.下一步泰安市城管局将对夜间超时施工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予以立案查处。
772385 烟台市莱州市环保局不作为,对莱州市开发区福和居小区附近的污染企业查处不严。烟台市其他 通过走访调查,福和居小区居民反映的企业污染主要是气味问题。2014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气味问题,莱州市环保局先后5次召开福和居小区周围企业整治专题会议,开展了11次集中检查,2016年6月16日,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莱州市环保局分别对新力复合材料、云峰防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6年7月12日,对2家企业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3万元。截至2016年底,莱州市环保局会同莱州市开发区管委协调该小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国贸机械厂、安达机械有限公司铸造车间、佳运机械有限公司和国泰机械厂4家企业完成搬迁。目前小区周边有气味产生的企业主要有5家,分别为新忠耀机械、三维机械、泽铭机械、云峰防腐、新力复合材料。2017年8月9日,莱州市环保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对上述5家企业断电关停、加贴封条,并责令企业升级改造尾气处理设施,改造未完成前不得开工。8月9日至今,莱州市环保局先后6次开展夜间巡查,未发现擅自开工行为,8月30日经执法组现场核查,5家企业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
782386 举报人前期反映“青岛市李沧区火车北站北,越秀星汇蓝湾小区,济南铁路局现拓宽铁路,老式火车头噪声扰民,产生振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政府网站公示了处理结果,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整改方案无法解决问题。要求济南铁路局进行整改,更换车头。青岛市其他 1.针对越秀星汇蓝湾小区居民提出的附近环湾路和铁路线对小区居民造成了噪音污染问题,青岛市于8月18日组织研究了解决方案,一是在铁路侧和环湾大道侧设置隔音屏,二是在铁路线东侧种植高大植物、密植绿化,同时做好小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特别是隔音屏投入使用前的解释沟通。2.投诉人要求更换车头,系指内燃机车噪声大,要求更换为噪声低的电力机车。但电力机车必须在电气化区段使用,内燃机车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必须应用、无法淘汰的牵引方式。目前,济南铁路局在该区间主要有动车组、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三种牵引形式。因电力机车不能驶入非电化区段、货场,以及在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情况下不能满足应急救援要求,部分列车使用内燃机车牵引是不可避免的。其他 1.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讲工作。2.2017年9月21日调整列车运行图,取消通勤列车2.5对的内燃机车牵引,改为电力机车牵引。其他内燃机车牵引的列车,受技术条件限制,暂无法改为电力牵引。
792388 济南市天桥区新赵路,铁路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运输车辆无措施,导致危险品沿街撒漏;运输车破坏路面,扬尘严重、雨天泥泞。济南市固废、扬尘 1.天桥区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分局、泺口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该仓库位于新赵路铁路北侧,为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普通货物仓库,存放有五金、卫浴、家具等普通货物。无需安评手续。
2.仓库外侧空地有液体储存设施,总储存能力540立方,现存有乙二醇150立方,二乙二醇70立方,丙三醇27桶(250公斤装 ),防冻液添加剂50桶(220公斤装),均为普通化工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另有9个废弃槽罐,已废弃十余年,不具备储存功能。
3.现场检查,未发现沿街撒漏危险品的问题。
4.新赵路正进行排水设施改造施工,主要是新建雨污水管道、安装路灯及道路翻修,预计2017年11月底完工。目前,该道路处于半封闭施工阶段,开放通行的半幅路面存在破损。
责令改正 1.8月30日,天桥区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分局联合泺口街道办事处对山东大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危险化学品,责成该公司根据群众诉求对化工产品和储存设施进行清除。8月31日,现场存放的化工产品已全部运回厂家;产品储存设备基本清除完毕,现场尚有一个空置的300立方立罐已不使用,待新赵路修好之后立即清运。
2.天桥区安监局、泺口街道办事处将定期督导,加强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仓库使用安全。
3.8月30日晚,新赵路开放通行的半幅路面破损区域完成修补硬化。
802389 济南市长清区名流华第小区,每天早晨晨练者音响过大,噪声扰民。济南市噪声 经调查,在名流华第小区内没有晨练的,在名流华第小区西侧的长清乐园内有跳舞和做操健身的晨练者,在名流华第小区东侧的清悦园广场上有跳广场舞的晨练者。责令改正 1.8月30日,长清区公安分局对组织者进行训诫谈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组织者进行警告处罚;
2.8月30日晚在长清乐园和清悦园广场张贴通告,告知晨练者不能噪声扰民;
3.8月31日凌晨5时,值班民警在长清乐园和清悦园进行巡查,发现还有噪声扰民现象,民警及时进行了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今后,长清区公安分局将加强在晨练时段的巡查,发现扰民行为及时制止。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公共场所噪音产生的危害,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噪声的行动,养成文明意识。
812390 潍坊市奎文区二十里堡镇南家村村南5号,塑料制品作坊,排放废气。潍坊市大气 在廿里堡街道南家村南侧发现两家塑料制品作坊。一家是于某某加工户,产品是塑料袋,原料是聚乙烯塑料颗粒,有4台吹膜机、6台热切制袋机,年产量约100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一家是雷某某加工户,产品是塑料袋,原料是聚乙烯塑料颗粒,有3台吹膜机、6台热切制袋机,年产量20-30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关停取缔 责令其两家加工业户立即停止加工作业,拆除加工设备。目前已对生产设备实施了断电,拆除加工设备。
822391 青岛市莱西市上海中路118号甲2号楼左侧,阿里山韩国料理,排放油烟,油烟机噪声扰民,污水流入小区花坛内的化粪池。希望尽快解决。青岛市油烟、噪声、水 莱西市阿里山餐饮料理店位于莱西市烟台路,上海花苑三期西向网点房,主要经营韩式餐饮料理,与居民楼紧邻。1.该店在上海花苑三期的1号楼和2号楼之间,建设一油烟管道,并通过该管道连接到位于该店楼顶的油烟排放口,该油烟排放口未设置油烟吸收装置。2.经现场监测,该店4个噪声测点中有2个超标。3.该店在1.2号楼之间自建一面积为3×3的隔油沉淀池,通过单独管道与居民生活污水的化粪池汇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30日将造成噪音超标的两台空调外挂机移至该店楼顶的东北面。2.9月5日已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并进行有效的隔音处置。3.针对该店噪音超标行为,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5万元。
832393 烟台市龙口市龙口港宾港码头,将废弃原油通过地下暗沟直排入大海;龙口市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废气。龙口市道恩集团,污水暗管直通大海。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产。烟台市海洋、水、大气 1.龙口港宾港码头应为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原油装卸全部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不产生废弃原油。8月30日现场检查时,其卸油码头正在进行卸油作业,现场无异味,未发现有暗管通向大海,未发现有污水排放口;码头上建有总长600米的两段原油泄露应急收集沟,沟内无原油;原油运输船舶周边围有围油栏;周边海域未见油污。
2.龙口市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其排放废气包括工艺固定源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8月31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工艺固定源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工艺固定源废气颗粒物达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氮氧化物超标。
3.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系山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其污水排海工程海洋环评于2011年4月获得烟台市海洋渔业局批复,排海区域海域使用权于2011年6月获得龙口市海洋渔业局批准,其污水排海口于2011年9月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该公司污水通过规范的地下管道排海。2017年7月30日,该公司因设备检修,开始停车检修,至8月13日9时,所有工序停止生产;8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针对龙口市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排放问题,龙口市环保局于9月1日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2.9月1日,龙口市环保局对龙口市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后督察和监测,达标排放。该公司燃气锅炉已订货,到货后立即安装。
3.9月3日,龙口市纪委对龙口市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842394 青岛市市南区付龙路56号乙,经营性宠物市场,噪声扰民,坏境脏乱差,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青岛市噪声 经核查,市南区伏龙路56号乙单元202户其中一间为经营者居住,另两间主营五金配件,摆放有五金配件及宠物用品,卫生间内有小型宠物犬七只、猫八只,房间内异味较大,卫生状况差。经营者称所饲养的宠物犬、猫等为其个人爱好饲养,不对外出售,现场未发现有宠物经营证据。经对周边业户进行走访询问,周边业户表示不知情。其门口设有“宠物诊所”的灯箱广告及喷绘广告,经询问,经营者称因其个人爱好,多年饲养各类动物,未从事经营宠物诊疗业务,未办理相关证件及许可。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从事动物诊疗的设施设备、诊疗器械及处方笺等用品,未发现有诊疗行为。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30日现场清除了私设的广告灯箱,清理了马路上乱堆乱放的杂物;对经营业户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并对该业主进行约谈,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明确告知不得从事宠物销售行为,开展动物诊疗业务须办理变更登记及经相关部门许可;公安市南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业主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1000元。
852395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办事处郑庄村村东,新建一条高铁,施工噪声扰民;高铁距离居民区只有25米,无隔音措施,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济南市噪声、其他 1.来电反映的新建高铁项目为济南铁路枢纽北环线至济西站上行场新建联络线工程,施工方为中铁十局联络线项目部。工程需对郑庄村东部分居民拆迁,完成土地征收后方能开展,因拆迁安置补偿等原因,2017年7月19日进行拆迁时,受到村民阻挠,停工至今,现场工程无噪音产生,因项目未能展开施工,因此现场暂未安装隔音围挡。
2.该工程临近5户居民认为距离铁路较近,下步铁路建设施工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影响,铁路建成后可能存在噪音扰民等原因,希望一并纳入该工程项目拆迁。2017年7月21日,该工程陡沟片区项目指挥部致函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询问此5户拆迁问题。济铁项管中心7月26日复函,依照该工程环评报告书及省环保厅有关批复,需对铁路外轨中心两侧30米范围内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拆除,同时采取屏障措施,可达到标准要求。济铁项管中心复函并附《关于济南铁路枢纽新建北环线至济西站上行线联络线工程郑庄村拆迁范围的说明》,确认该5户距离铁路外轨在30米以外,不需要拆迁。
3.该5户居民拆迁诉求未得到满足,近一个月来多次通过12345热线、信访反映问题,阻挠铁路项目施工,陡沟街道办事处多次通过电话、见面等方式做工作。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和区住建局进行处理:
1.陡沟街道办事处责令中铁十局项目部在下步拆迁和施工中严格执行湿法作业、渣土覆盖及设立隔音围挡等措施,控制噪音和扬尘,杜绝噪音扰民问题出现。
2.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建成后,安装隔音屏,须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陡沟街道办事处协同该工程片区项目指挥部、项目甲方加强对下步建设施工方的安全、环保监管,通过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规解释说明。
862396 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东王村、西王村,多家作坊,排放废气,噪声扰民。潍坊市大气、噪声 经对坊城街道东王村、西王村两村进行排查,共发现存在废气、噪声污染隐患的作坊10家。其中,有工商执照的6家,无执照的2家,无需办理执照的2家。经查,翔逸汽车维修中心和培林汽车维修中心建有小型喷漆房,有废气外排;王某石材加工厂在切割石材时产生噪声;姚某豆腐加工在家院前存水,有臭味产生;鑫旺印刷厂加工时有油墨气味;潍坊沃德机械厂喷漆房产生漆味外排;家辉门窗切割加工时产生噪声;潍坊市坊子区宏伟工艺品厂加工时产生噪声;火烧铺和两页饼店均有燃煤设施,加工时产生烟气外排。停产整治、关停取缔、问责 对有喷漆作业的潍坊沃德机械厂、翔逸汽车维修中心、培林汽车维修中心3家企业,责令其立即拆除产生废气设备,停产整改;对王某石材加工厂、姚某豆腐加工、鑫旺印刷厂、家辉门窗、潍坊市坊子区宏伟工艺品厂、火烧铺、两页饼店等7家小作坊,实施“两断三清”进行取缔。诫勉谈话2人
872398 潍坊市昌邑市:1.昌邑市环保局要求当地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待督察组撤走后再行生产。2.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东利渔村村西北处2000米的溴素厂一直存在夜间偷排废气,向环保部门反映未处理,废气严重损害当地居民身体健康。8月27日上午溴素厂发生爆炸,有毒溴素挥发至空中,大气呈黄色,当地政府和环保局瞒报,目前已导致1名工人死亡,要求尽快处理挥发的溴素,关停该企业。潍坊市大气、其他 1.昌邑市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一批“散乱污”企业被关停,而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仍在生产。昌邑市环保局未要求污染企业全部停产,更不存在待督察组撤走后再行生产的情况。
2.昌邑市利源溴素厂500吨/年溴素项目经过了环保审批,但未按时完成环保验收。昌邑市环境保护局已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及罚款1万元。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煤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6月拆除;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规范工艺操作、投料系统加盖密封等措施进行控制。未发现该企业一直存在夜间偷排废气的现象,但个别工段仍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造成空气异味污染的问题。针对前期投诉,环保局均即时进行了处理,通过不断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污染治理等措施,消除污染影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2017年8月27日中午,该公司溴素罐储存区内的2号罐体突然出现裂缝,导致溴素泄露,部分挥发至空中,相近区域大气呈黄色,并非爆炸。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环保局及时按要求进行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龙池镇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了应急处置。同时,龙池镇政府及时告知了下风向人员和企业做好规避,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潍坊市环境监测站立即进行了现场应急监测,空气中溴化氢未检出、溴含量能够满足标准,溴素泄露对环境的影响已消除。
责令改正 1.按照“科学研判、准确把握、依法处置”的原则强力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2.加强监管,规范处置泄露溴素和应急处置废液,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新的污染;3.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升级,解决环保验收及废气异味污染问题,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882400 滨州市邹平市邹平县长山镇官庄村村北,于某某塑料厂,夜间排放刺鼻气体。滨州市大气 1.举报反映的“塑料厂”为邹平县长山镇普汇包装制品厂,主要从事泡沫箱制品项目生产。生产原料为聚苯乙烯,生产工艺:聚苯乙烯→发泡→挤压→成型→烘干。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有泡沫成型机、发料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料仓1座、烘干室2座,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无环保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组织拆除,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
892401 临沂市临沭县蒿科村村西,山东大自然化肥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体。临沂市噪声、大气 1.山东大自然化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的环节主要是生产线滚筒上的击锤,公司采取了合理布局、密闭产噪车间等措施。该公司南侧为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北侧为临沭县富农达化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东侧为山东鹏达物资有限公司,周边无居民区。
2.该公司年产1万吨缓控释肥项目自2017年2月停产至今;年产30万吨氨化硫酸钾复合肥项目,自2017年7月新增脱硝处理设施后,一直处于调试生产状态。贮存于原料库中的尿素、磷酸一铵、氯化钾和硫酸钾等原料有轻微异味产生。2017年8月30日,临沭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6,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执行标准20的要求。
其他 针对原料贮存有异味产生问题,临沭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对原材料贮存库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防止异味散发。
902402 济南市济阳县开发区三发小区北门“辣椒炒肉”店主反映,手续齐全、油烟设施齐全,政府“一刀切”要求关停。济南市其他 群众来电反映的“辣椒炒肉”店铺位于济阳县三发小区一号楼一楼,未按规定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依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应依法予以关闭。
该业主收到通告后,自行对扰民的油烟设施进行了拆除。截止9月1日,13家业户已自行拆除了扰民油烟设施。对于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2家快餐店,县城管执法大队要求其规范经营、提升店内卫生水平。
912403 烟台市芝罘区万科御龙山小区,小区空气中有臭味,来源未知。烟台市大气 通过对万科御龙山周边进行排查,发现周边无企业,无异味来源。通过现场察看和走访居民、物业公司,了解到万科御龙山一期项目,前段时间因排污管道堵塞以及井盖、井圈破损,导致有臭味散发。 责令改正 1.前期万科物业接到居民投诉后,已对破损、堵塞的排污管道进行疏通、修复处理。先后两次对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共疏通管道约200米,更换破损井盖、井圈12个,已于8月中旬治理完成。
2.奇山街道办事处接到投诉后,针对居民反应问题,联合万科物业公司召集小区业主召开座谈会,对前期产生臭味的原因及采取措施,进行面对面解释,并取得居民理解。目前,已不存在臭味散发情况。
922404 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办事处张疃村,每天凌晨三四点钟拉石料的大车撒漏沙石。潍坊市垃圾 1.坊安街道辖区内没有石料场和石子加工厂,张疃村内道路也未发现每天凌晨三四点钟拉石料大车撒漏沙石现象。只是偶尔发现在张疃村南与安丘市交界处附近的生产路上有拉石渣车辆经过,造成了沿路撒漏沙石现象。
2.经核实,拉石渣车辆自安丘市新安街道王家庄子村后,经张疃村西南方向的生产路进出潍安路。此路口在潍安路坊子与安丘交界处以北100米左右路东侧。此前坊子区交警大队、交通局、坊安街道城管办及张疃村委也多次对此路段采取了挖断措施,防止拉石渣车辆经过,但是拉石渣车辆自行填平被挖路段,继续通行,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
责令改正 坊安街道继续加大力度,对辖区内所属路段加强管控;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渣土车辆。
932405 德州市德城区共青团路兴华小区楼下,恒顶甲鱼府,油烟扰民,污水排入小区下水道。德州市油烟、水 恒顶甲鱼馆位于共青团路兴华小区北侧,2010年正式营业,营业场所共两层,面积400余平方米。
1.油烟扰民问题。该饭店已于2017年7月份对排烟管道进行了改造,安装了油烟净化抽排一体机并正常运行,但未经专业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
2.污水排放问题。经查,该饭店与小区居民共用一个排水管道,饭店直接将污水排入小区下水道。因此,该问题属实。
停产整治、约谈 1.油烟扰民问题。目前,德城区城管局已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待专业机构出具油烟排放达标检测报告后,方可营业。
2.污水排放问题。德城区政府责成新湖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安排专人对小区下水道及化粪池进行清淤,并对小区下水道周边路面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及清淤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对该饭店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新建了深度1.5米的渗漏池,污水经沉淀分离后排入青年路污水管网,已于9月3日完成整改。
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942406 烟台市开发区三和星海花园小区内,江南洗浴,排风口24小时噪声扰民。烟台市噪声 该洗浴场所内部员工厨房及餐厅面积共约20平方米,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气扇、洗浴中心排气扇噪声较大。8月30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信访人指定的3楼和6楼室内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均不超标。8月3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信访人指定的1楼室内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夜间超标。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洗浴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员工厨房,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停止使用排气扇,立即更换低噪声排气扇。9月1日,该公司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
2.对噪声超标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经立案调查,拟处罚款5000元。
3.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气扇,确保工况良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要求,有效控制油烟和噪声排放。
952407 济南市历下区与历城区交界处兴港路,路面堆放渣土,要求清理。兴港路和凤岐路扬尘污染严重。济南市垃圾、扬尘 该处渣土位于历城区与历下区交界处的兴港路南侧,渣土量约2000立方米。渣土已形成多年,无法确定当事人。对该处渣土,港沟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3月进行了全方位覆盖。兴港路与凤岐路因过往车辆多,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责令改正 1.8月30日17时,港沟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20名,出动1部挖掘机械、6台渣土清运车辆,对该处渣土进行了清运,已于8月31日上午全部清运完毕,并对清运后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
2.自8月31日起对兴港路采取洒水车每天4次(白天3次、夜间1次)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对凤岐路洒水车每天6次(白天4次、夜间2次)进行洒水降尘措施,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3.历下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加大对主次干道清扫力度及洒水频次,智远街道环卫所保洁员每天早晨5:30至下午17:30坚持对该路段进行2次普扫、1次冲刷、2次洒水作业和不间断进行巡回捡拾,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区住建局加大对兴港路(历下段)附近的两处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
962408 滨州市政府网站上公示的“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滨农科技化工有限公司,通过虚假环评,规避危险废物监管”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滨州市信访查处工作避重就轻,再次反映该企业不是没有环评的问题,而是环评内容有关危险废物章节内容弄虚作假,以此规避危险废物监管。滨州市其他 1.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共建有迁建项目、农药原料及制剂项目等5个新建、扩建项目,环评、竣工验收手续齐全。
2.近年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等各级环保部门多次对该企业进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多次责令整改和立案查处。对此,2017年1月-5月,委托第三方固体废物核查机构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每个产品产量、产废环节、危险废物库存、处置危废等进行核查和统计,并出具危废核查报告。接中央转办件后,区环保分局、滨州工业园区要求该企业邀请所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及相关专家对报告书危险废物章节进行现场逐一核实、核算,出具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查阅该企业各环评报告,固体废物章节评价内容总体满足相关环评政策、法规及导则要求。依据该企业实际运行数据,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处置方式与环评报告评价内容基本相同,考虑装置开工率及产品种类差异,实际产生量大于报告书估算量。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按相关要求进行厂内暂存及处置。不存在环评报告书有关危险废物章节内容弄虚作假,以此规避危险废物监管的问题。
972409 烟台市莱山区机场东路,锦绣家园小区路段路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渣土车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烟台市垃圾、噪声 锦绣家园小区路段路边堆放了小区的生活垃圾。之前存在渣土车噪声扰民问题,交警部门于8月30日夜间对锦绣家园小区路段渣土车通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录音录像。责令改正 1.周边生活垃圾经济开发区管委已安排保洁公司清理完毕。
2.责成公安和城管部门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交通管控力度,杜绝渣土运输撒漏和噪声扰民问题。
982410 烟台市开发区三和星海花园小区内,江南洗浴,油烟扰民。烟台市油烟 该洗浴场所内部员工厨房及餐厅面积共约20平方米,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气扇、洗浴中心排气扇噪声较大。8月30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信访人指定的3楼和6楼室内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均不超标。8月3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信访人指定的1楼室内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夜间超标(52分贝)。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洗浴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员工厨房,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停止使用排气扇,立即更换低噪声排气扇。9月1日,该公司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
2.对噪声超标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经立案调查,拟处罚款5000元。
3.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气扇,确保工况良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要求,有效控制油烟和噪声排放。
992412 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理厂,散发臭味。要求搬迁或整改。东营市大气 1.广饶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为山东天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饶分公司投资运营的项目,有环评手续,2016年8月起因设备停产至今。在此期间,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将暂存的垃圾调运至滨州天盈焚烧发电厂和东营三峰焚烧发电厂处理。
2.广饶县生活垃圾暂存在暂存场所,有臭味,臭气浓度超标。
责令改正 1.责令县城管局对暂存场所垃圾及时清运外调,做到日产日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恶臭气体,做好下雨天垃圾渗沥液的收集和处理。
2.淘汰拆除现垃圾处理厂,在原址配套建设新的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转运中心。
1002414 枣庄市高新区四季菁华小区2号楼一层,“喝羊汤”羊汤馆,私自改装烟道,油烟扰民。枣庄市油烟 “喝羊汤”酒楼位于薛城区新城海河路四季青华小区春华园2号楼商业自西向东第4户,业主为张某,注册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该饭店安装使用了油烟净化设施和无烟环保烧烤炉具,现场检验运转正常。由于该区域门市房没有设计专用烟道,因此该饭店自行设置了烟道,将厨房烟道与烧烤炉具烟道整合一起,经室外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至门前下水道。调查现场时,有轻微油烟气味。责令改正 1.薛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饭店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停业整治。责令该饭店整改烟道,油烟不得排入下水道,经处理后,烟道出口要高于居民楼。并且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检测、鉴定,如果油烟排放不达标,要重新购置达标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无烟环保炉具,并加强日常清洗保养,直至油烟排放达标、整改完毕后才能开业。同时, 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和频率,确保该饭店整改到位。
2.薛城区城管局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活动,完善动态监管台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店,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绝不姑息。
1012415 济南市:1.槐荫区经十路237号振兴花园小区5号楼一层底商,泰好馅饼,无专用烟道,油烟外排,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2.市中区玉函路106号伟东新都三区11号楼北侧,规划局明确规划为绿地,现开发商已经建成三角楼。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拆除,还原绿地。
济南市油烟、其他 1.槐荫区经十路237号振兴花园小区5号楼一层泰好馅饼,因无专用烟道,振兴街办事处已于2017年8月11日责令其停止经营进行整改。现场未发现油烟外排现象。经调阅12345热线,2017年以来,未接到过类似投诉电话。
2.伟东新都项目是由济南伟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旧城改造项目。规划部门对伟东三区该区域设定了容积率上限,允许其在限定的指标平方数内自行调整,随后进行详规确认,11号楼北侧公建据此进行了调整。该公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主要用途为卫生站、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公共厕所及供热便民服务站。
经区园林局核实,白金汉宫(即伟东小区三区)11号楼北侧并非规划绿地,不存在占用绿地情况。经调阅12345投诉记录,截止目前共收到该处投诉34次,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理。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30日,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振兴街办事处对泰好馅饼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全部餐厨设备,确保不再进行产生油烟的加工。商户表示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由现场加工改为半成品配送。目前,餐厨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槐荫区政府责成振兴街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问题回潮,为周围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加强对开发商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管,严控有关规划指标,对超出指标擅自变更违建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1022418 潍坊市青州市驼山北路与益都西路交叉口北阳河西岸,青州方舟庆典厂,污水直排入河道;青州市万邦电器有限公司,产生粉尘、污水直排入河道。潍坊市大气、水 1.反映青州方舟庆典用品厂污水直排入河道问题属实。该企业生产庆典用彩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实行雨污分流,厂区生活污水、洗刷用水等排入化粪池,部分从化粪池溢流入河道。
2.反映青州市万邦电器有限公司产生粉尘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年产2000台汽保设备项目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2017年6月20日在青州市环保局备案,生产过程不产生粉尘,无工艺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不产生粉尘。反映该企业污水直排入河道问题属实,该公司租用青州方舟庆典用品厂一间厂房,生活设施与方舟庆典厂共同使用,存在生活污水溢流外排问题。
责令改正 青州市环保局已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1032420 济南市章丘区工业四路济钢机械工业园内,中铁宝桥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排放废气。济南市大气 被反映单位为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区域钢结构工程项目部,该企业于2017年7月份进驻园区租赁济钢机械工业园生产车间进行“济青高速路改造钢箱梁”制作,该企业无相关手续。
1.需要喷漆的焊接组装件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部分未喷漆均匀的构件露天进行少量打磨除锈及喷漆作业,现场核查时有露天喷漆痕迹,露天喷漆现场及喷漆车间未配套建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2.生产过程中有喷砂除锈工序,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3.该企业于8月15日开始生产,至8月21日停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关停取缔 1.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对该企业实施断电。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令企业9月5日前清理现场内喷漆、涂装作业的原材料、涂装件及该企业安装的喷漆、涂装设备等。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制作、焊接等一切生产活动,属中铁宝桥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库存钢材限期10月31日前拆除、转移完毕。
1042421 烟台市龙口市龙口镇甲王村村南港湾名城小区南侧,科达化工厂,夜间排放刺鼻氨水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烟台市大气 1.龙口科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卤代海因3000吨。液氨主要用于制备低温冷冻盐水,整个制冷过程中,液氨和氨气处于密闭循环系统运行,无外排。该公司因铺设天然气管路和安装燃气锅炉已于8月13日停产,8月30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及氨味。2017年1月21日-23日,淄博同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测,达标排放。
2.针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龙口市环保局已要求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杜绝跑冒滴漏。2016年12月,该公司对产生废气的合成和离心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2017年2月7日至9日,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达标排放。2017年1月至今,龙口市环保局未接到此问题的投诉。
1052422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康桥颐城小区1号楼1单元一层,山东舜钰商务有限公司,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向12345反映未解决。济南市油烟 1.山东舜钰商务有限公司租用康桥颐城小区1号楼1单元一层,共有员工9名,用于员工自己搭伙做饭,解决就餐问题,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从未对外经营,不属于经营性餐饮商户。
2.经查询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3件,均已回复。
责令改正 9月2日,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公司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自行进行整顿,杜绝扰民现象的发生。
106828-157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多位业主为扩院将水泥护坡带挖开,扬尘严重,并破坏山体。济南市扬尘、生态、其他 2017年4月前,该小区(一期四区)临近山体的业主入住装修过程中,有16家业户不同程度地存在利用山体建设景观、搭建违章等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其他 1.2017年2月,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领导小组主导,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金融办和舜耕街道办事处6部门组成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联合工作组,采取了自拆、助拆、信用惩戒、冻结房屋产权等手段,责令有关业主自行对山体进行恢复。截至2017年5月底,该小区临近被破坏山体约2000平米已恢复完毕。
2.市中区园林局对恢复部分进一步改造成为山体公园,2017年7月中旬已向全体业主开放。
3.鉴于做通工作、争取配合、减少阻力、按时推进的拆违工作需要,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联合工作组对破坏山体的涉事业主采取了信用惩戒、房屋产权冻结等处置措施,在有关业主全部自行恢复山体之后,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107828-159 济宁市邹城市港利矿业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开矿产生的震动影响居民生活。济宁市其他 1.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大束镇山西头村盘龙山西坡,2016年8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自建设以来一直未进行开采。
2.8月31日,邹城市土地勘测测绘处出具《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盘龙山西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界址点测量技术报告》,报告显示: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盘龙山西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界址点距离最近的村庄----邹城市大束镇山西头村312.19米(标准:300米)。
3.根据邹城市安监局的要求,经邹城市大束镇政府告知周边村民并批准,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在2017年6月2日、6月20日、7月7日、7月10日、7月11日、7月18日进行了6次爆破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排险。经进一步核实,该公司自2017年7月19日起,至今未再进行爆破作业,现场无任何开采加工迹象。邹城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30日再次对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开采区等部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厂区整洁、机械停放有序且有锈迹,现场无任何开采加工迹象。
其他 邹城市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将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动态管理,督促该企业加快监控设施建设进度,实施24小时实时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在排险爆破作业前,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时进行告知,并加强与周边村民的走访沟通,采取防护措施,尽量降低震动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08828-160 泰安市山东天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天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气味刺鼻。暂时停产躲避检查,搬至汶口继续作业。泰安市大气、其他 1.山东天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只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有办公场所,无任何生产项目。
2.山东天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原厂址在泰山区徐家楼办事处,因租赁合同到期,2017年7月21日在大汶口镇用原公司名称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2017年8月16日,租赁大汶口镇闲置场地及车间,一期计划投资160万元,拟从事工程机械加工及组装。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车间暂时搬运了部分设备及半成品,设备没有接电,未正式投入生产。8月30日下午,岱岳区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
(1)关于环保手续问题:已向岱岳区环保局提出了环评办理申请,环保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关于废气(刺鼻气味)问题: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筹建,尚未投入生产。并且该企业喷漆工序未建设,未发现露天喷漆迹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刺鼻气味。
(3)关于逃避监管停产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现场正在筹建,尚未投入生产,不存在暂时停产躲避检查的情况。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针对山东天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安装设备,岱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罚款48000元。
2.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09828-162 威海市古寨东路98号楼西大院内(昆明路和古寨东路路口西100米),古寨社区物业长期倾倒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产生刺鼻异味。威海市垃圾 1.关于倾倒垃圾问题。古寨东路98号楼西大院(昆明路和古寨东路路口西100米),为怡园街道办事处垃圾暂存点。目前很多居民将装修垃圾、废旧家具,以及不属环卫日常清理的大件垃圾随意堆放在生活小区,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街道对小区内居民产生的这部分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临时存放于此地,完成分拣后,定期协调环卫等部门进行转运。近期我市垃圾处理场处理量严重超负荷,无法收纳该处垃圾,造成堆积,目前约存放各类杂物100余方。
2.关于垃圾异味问题。近日连续降雨,雨后木板、皮革等受潮发出异味。
责令改正 1.自8月31日起,由怡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存放垃圾进行破碎、分拣。对分拣好的建筑垃圾,按照随拣随清的方式,由怡园街道办事处组织车辆清运,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分拣好的生活垃圾,由区环卫处协调垃圾车、垃圾桶进场,外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2.组织专人,按照随拣随清的方式,每天进行专业分拣,并及时外运,确保不留存有异味的垃圾,确保垃圾不形成堆积。
110828-165 投诉德州市平原县环保局对德州市汇胜集团平原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大禹管业有限公司、平原格林哈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家违反环评制度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一,对德州市汇胜集团平原纸业有限公司处罚太轻。德州市其他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情况与实际不符。平原县环保部门对3家企业作出的处罚,因企业违法行为不同,适用法律条文不同,处罚基数不同等,故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现象。
1.关于平原格林哈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处理情况。该公司在未办理 “环评”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PET瓶片清洗项目,车间已租赁,设备已安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经过县环保部门集体审议,决定对该公司实施经济处罚5万元(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一)。
2.关于山东大禹管业有限公司案件处理情况。该公司在未通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未建成废气治理设施的条件下,便正式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经过县环保部门集体审议,对该公司实施经济处罚3万元。
3.汇胜集团平原纸业有限公司案件处理情况。该公司在没有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新建一个废塑料加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经第三方评估,该项目总投资额为45.64万元(德平鉴字〔2017〕第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县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实施经济处罚9128元(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
111828-165 1.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处罚信息不齐全(违反了《环保法》54条第7项);
2.《关于批准发布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颁布后临沂市环保局却没把总氮纳入检查指标,对于污水处理厂总氮超标,临沂市环保局只要求立即整改,涉嫌渎职。
3.临沂市环保局拒绝对临沂核瑞环保、临沂首创博瑞水务、临沂核新环保投资、临沂璟德水务、郯城首创水务、临沂瑞泽水务等7家超标排污企业处罚信息公开,上述7家公司都是享受资源增值税退税企业,一旦被处罚,将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
临沂市其他 1.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所有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在全省创新双重公开渠道——“新闻发布会”。2014年以来,我局每月10日举行环境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同步在临沂电视台、临沂日报、鲁南商报、沂蒙晚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微博和微信等20余家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链接:http://www.lyhb.gov.cn/html/wenjiantongzhi/index.html)
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于2016年9月20日下发《关于批准发布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6〕46号),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17年以来,临沂市环保局通过夜查、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2017年7月25-27日,对全市3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进行监测,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通报到各县区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污水处理厂总氮指标已列为日常执法检查的必查项目,并形成长效机制。
3.2013年以来,临沂核瑞环保有限公司、临沂核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临沂璟德水务有限公司均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经排查,临沂瑞泽水务实为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均已按照要求在临沂市环保局及县区环保(分)局网站进行公开。(涉及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链接:http://www.lhb.gov.cn/index.php?id=2571;http://tancheng.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xxgk_nr/0125-10_C/2017-0814029.htm;http://tancheng.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xxgk_nr/0125-10_C/2017-0814034.htm;http://tancheng.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xxgk_nr/0125-10_C/2017-0814044.htm
http://www.yishui.gov.cn/info/egovinfo/1001/gkxx_content/08-20-2017-000001.htm;http://www.yishui.gov.cn/info/egovinfo/1001/gkxx_content/08-20-2017-000002.htm)
112828-165 泰安市肥城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公示不认真,2016年行政处罚清单中第26被处罚单位有误。泰安市其他 8月27日收到信访案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肥城市环保局在2017年3月6日,对2016年全部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本局网站进行公示,共51个案件,第26个案件是对山东泰西水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下达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该公司履行了处罚义务已结案。但工作人员对2016年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时,由于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格,将“山东泰西水泥有限公司”误录为“山东泰水泥有限公司”。
其他 肥城市环保局立即对错误进行了纠正,责成该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向局党组做深刻检查。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113828-165 1.枣庄市环保局对环境违法企业尤其是超标排放的企业一直是只处罚不征收违法部分的排污费。
2.鲁南化肥厂、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被环保局处罚多次,枣庄环保局却根据企业无环保违法行为的事实出具了环保守法证明。
枣庄市其他 1.近年来,枣庄市环保局一直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由环保部研发的“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依法核定并征收市本级征收企业的正常排污费及其超标排污费。自2013年以来,枣庄市环保局在排污费核定过程中根据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依据的顺序是,经数据有效性审核有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环保部门委托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方法、排污系数”的核定顺序,首先选择经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如果企业该项污染物没有经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就使用环保部门委托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各企业的排污费核定过程为工作人员直接将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各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录入“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由系统自动核定排污费的征收数额,若企业存在小时均值超标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超标的排污行为,其对应超标的污染物排放量经系统自动核定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今,枣庄市环保局一直按照山东省《关于完善排污收费政策促进治污减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查经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中的日均值,只要一个自然月内有一个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或环保部门委托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性监测数据超标的,就认定该污染物该月排放浓度超标,即对该污染物当月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因此,枣庄市环保局对环境违法企业尤其是超标排放企业不仅处罚,同时也征收了违法部分的排污费。
2.2013年以来,枣庄市环保局曾为鲁南化肥厂和滕州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出具环保守法证明和环保情况证明。该两家企业因管理和设备运行等原因,污染物排放出现波动,存在瞬时超标现象,市环保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兖矿鲁南化肥厂和滕州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完善治污设施,强化环境管理制度,污染治理效果明显,尤其是兖矿鲁南化肥厂一度成为全市环保治理工作的典型。枣庄市环保局从服务企业长远稳定发展、支持企业加强污染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考虑,为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和环境情况证明。
责令改正 1.下一步枣庄市环保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超标排污行为查处和超标排污费征收联动机制,及时查处及时征收。
2.2018年1月1日后,枣庄市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费改税相关工作的移交和配合工作。
3.2015年起,枣庄市环保局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不再为企业出具有关环保方面的证明,同时我局将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加大监察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夜查、节假日错时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共同为改进环境质量做贡献。
114828-166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超标0.24倍,枣庄市环保局于2016年3月16日给予该企业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枣庄市环保局称“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对超标0.3倍以下的企业也是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行政处罚,并不是不予处罚”。但枣庄市环保局之前一直对排污超标0.3倍以下的企业不罚,为何在山东省环保厅执法检查时对该公司排放氮氧化物排放超标0.24倍进行处罚。该企业方认为枣庄市环保局存在执法标准不一,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的问题。枣庄市其他 转办件反映的枣庄市环保局对超标0.3倍以下予以处罚的问题,枣庄市环保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超标0.3倍以下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不是不予处罚。关于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处罚问题,2016年1月14日,因其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超标0.21倍,台儿庄环保局给予其行政处罚,2016年3月16日,该企业外排废气氮氧化物又超标0.24倍,在两个多月时间内两次连续超标,性质严重,枣庄市环保局对其处罚10万元,并告知了听证和申诉权利,该企业未提起听证和申诉,并及时缴纳了罚款。
115828-167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东仓村有一家POF热收缩膜厂,夜间非法印刷POF膜,气味刺鼻。枣庄市大气 陶庄镇东仓村POF热收缩膜厂,位于东仓村东侧、枣临铁路西,租赁厂房经营,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以聚乙烯、聚丙烯为原料生产POF膜,一部分直接销售,一部分印刷餐具膜,无任何审批手续。厂内共有2个厂房,一个从事POF膜生产和切割,另一个从事印刷,有吹膜机2台、分割机5台、印刷机6台,年产量近500吨,厂内有原材料近40吨、成品和半成品约10吨、水性油墨20余桶。该厂24小时生产,现场有刺鼻气味。关停取缔 陶庄镇党委、政府已于8月30日对其生产车间采取停水措施,并责令厂主立即停止生产。该企业已于8月31日完成原材料和成品清理,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清理。
116828-168 烟台市莱州市永安街道工农村莱州市泰和建材厂长期非法生产化工产品,排放刺鼻气味,当地政府不作为。烟台市大气、其他 1.来件反映的企业实为租用泰和建材厂厂房的莱州市中泰化工厂。该企业在“三评级一评价”中环评为“差评”,企业2009年9月经烟台环保部门审批,未验收擅自投产。企业已于2017年7月10日停产,生产过程中有异味问题。
2.按照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7月10日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对该企业的生产设备、电力设备加贴封条。接到转办案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厂区及周边区域无异味。
停产整治 按照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7月10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对该企业的生产设备、电力设备加贴封条。
8月30日,接到交办事项后,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未经安监部门许可,不得私自恢复生产。
117828-169 潍坊市青州市益能热电厂排放烟气不达标。潍坊市大气 青州益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运行一台130t/h锅炉,配套建设了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设施,布袋除尘设施,氨法脱硫设施,锅炉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处理后经120米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自动监测,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一旦发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各级环保监测平台将会自动报警,环保部门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跟上处罚。2017年1月,该公司发生一次烟气超标行为,青州市环保局已依法对其处罚,近期未发生烟气超标行为。
118828-170 潍坊市昌邑市北孟镇东麻湾村,潍坊鑫盛源饲料厂,常年排放刺鼻气味,偷排污水,污染环境。潍坊市大气、水、其他 潍坊鑫盛源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北孟镇塔尔堡社区北麻湾村西北,主要从事羽毛粉生产加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主要有锅炉燃煤废气、水解废气等产生,均配套了治理设施,但治理不效果不理想,且部分工段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导致空气异味污染。该公司主要有生活废水和废气吸收处理产生的少量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和苗木绿化,未发现有污水偷排现象。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异味问题,昌邑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治,燃煤锅炉已拆除,针对水解废气重新建设“冷凝+喷淋吸收+UV光氧化催化+喷淋”工艺的废气治理设施,同时要求其对敞开作业的物料周转等环节进行密闭,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解决空气异味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强化废气异味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完成废气达标排放前不得投入正常生产,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19828-171 前期反映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海村西70米莱州市莱玉化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废渣倾倒在朱由四村村西50米地里,废气有刺鼻气味,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投诉人高某某被当地政府采取监视、限制人身自由等措施。目前企业为躲避检查,夜间生产,白天向外运输产品,并且厂子周围有人放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烟台市水、大气、生态、土壤、其他 莱州市政府联合调查组针对转办件重访问题进行联合调查,经查:
1.该问题与第三批272号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相同,已按时办理上报。2016年,企业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硫酸镁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企业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达到100米,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企业生产车间距离最近住户115米,符合要求。企业两个生产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企业停产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提取周边地下水样三份,经检测分析,特征污染物、PH值、硫酸盐均符合标准。信访件反映的“废渣倾倒在朱由四村村西50米土地里”,实为企业将压滤泥作为硅镁肥料,运送至距离朱由四村村西500米的实验田用于改良土壤,目前,实验田东堆放压滤泥约4000立方米,均落实了苫布覆盖等防扬尘、防流失措施,符合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要求。现场无异味。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企业实验田及周边农田、林地作物长势良好,没有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
2.8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272号转办单中,没有提供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地方政府无从得知举报人信息。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莱州市委、市政府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均依法依规办理、从严从速整改,没有对任何举报人采取过监视、限制人身自由等任何违法违规措施。
3.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企业车间停产整顿封条完好无损,电表数据无异动,调取查看企业及车间监控录像显示,无私自生产行为。信访件反映企业白天向外运输产品,实为企业履行停产前订单合同,对外运输库存产品。
120828-172 菏泽市康庄路路边有很多无证经营的小店,喇叭声刺耳,向当地环保、城管部门反映,均未解决。菏泽市噪声、其他 1.群众反映的“康庄路路边有很多无证经营的小店”实际为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康庄服装市场门店。
2.康庄路康庄服装市场路段确实有部分商户用喇叭招揽顾客,喇叭声扰民。
3.经查询信访记录,菏泽市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未接到相关投诉。
责令改正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牡丹区大队责令康庄服装市场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的沿街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经营,禁止使用喇叭招揽顾客。
121828-173 前期反映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西筵宾村畜牧交易市场污染河流一事,8月21日派市、县执法人员实地取证。但是在取证过程中,镇党委不重视,带领执法人员在河流上游取水样,弄虚造假。投诉人对镇政府的做法表示不满。临沂市其他 1.前期反映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西筵宾村畜牧交易市场污染河流一事,8月21日派市、县执法人员实地取证,但是在取证过程中,镇党委不重视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批819-115号转办单反映,“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西筵宾村集市设在河岸边上,距离学校很近,声音嘈杂,打扰学生学习,每逢赶集,牛粪牛尿成河,垃圾成堆,都往河道里倒,污染地下水质。镇领导罔顾民意,不作为。”接到转办单后,筵宾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主动联系县疾控中心分别于8月21日和22日到现场取样进行检测。
2.筵宾镇工作人员带领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在牛市上游一居民家中水井和牛市内一水井取水样进行检测,通过比对两处水样检测报告书,证明地下水未受污染,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122828-176 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西周河上游有很多养殖场(主要集中在龙虎山庄周边和垃圾通道以北),污水直接排到河内,污染水质。泰安市 1.2017年8月30日现场调查,龙虎山庄周边和垃圾通道以北共有24家养殖场,其中20家因属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8月20日前拆除,剩余4家为新泰市泉福牧业有限公司、新泰市金瑞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泰市康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新泰市聚源养猪场,均位于限养区内。
2.4家养殖场中有2家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验收。4家养殖场均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实现了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化粪池实现三级沉淀,粪水、粪渣处理后还田不直排,未发现外排废水现象。
3.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水质”问题,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反映位置垃圾通道以北西周河上游,三个点位(垃圾通道桥河水、西周河前上庄漫水桥河水、西周河董家街村桥河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氨氮、化学需氧量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的规定、监测结果未超标。
其他 要求新泰市金瑞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泰市康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尽快申请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目前两家公司已向新泰市环保局提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申请。
123828-177 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以东有一河道,河道内有一暗沟排污口,河道内漂浮着垃圾,水质发臭,河道向东连接夹河。多次向报纸等媒体举报,但是一直没有改善。烟台市水、大气、垃圾、其他 1.来件所指河道为福山区城区北部排水渠道。该渠道西起奇泉路,东至永福园路,往东连接夹河。福海路以西为暗渠,福海路以东为明渠。福海路以西的城市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季遭遇强降雨时,雨水混合部分污水溢流至东段明渠。
2.福山区在明渠的福海路东侧、永福园路东侧分别设置拦截装置,将混流水截流至城区污水主管网后进入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因明渠中雨水混合了部分污水,有异味。福山区安排人员每天对排水明渠进行巡捡,及时清理垃圾。
3.福山区收到过该信访投诉。2016年以来,福山区对该排水渠道周边管网进行排查,河道清淤冲刷,共清除淤积物1.5万立方米,2017年6月底清淤工作已全部完成。
责令改正 加紧实施2017年4月启动的福海路以西城市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同时改进排污方式,设置加压泵站,将原来的重力自流变为加压强排,将污水排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完成。
124828-178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团结路,山东筑中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化工垃圾埋在厂区内,污染环境。当地部门为其庇护,群众多次举报都未处理。临沂市固废、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山东筑中建材有限公司”应为“山东筑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0月11日获得环评批复,2017年1月份建成。该项目灌装、充气工序,没有安装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2.8月30日,对该企业厂区空地进行挖掘,未发现化工垃圾填埋行为。
3.有群众分别于8月24日、25日、26日和27日共4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该企业“无环评、填埋化工垃圾”问题。郯城县环保局按信访办理程序进行了办理,并对有联系方式的群众进行了回访。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郯城县环保局针对该项目灌装、充气工序没有安装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于8月30日责令其改正,并罚款4万元,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125828-179 青岛市平度市南京路与杭州路路口的“海鲜老船夫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食客随地方便,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青岛市油烟、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海鲜老船夫饭店,位于平度市杭州路193-2号、南京路31号商住楼小区西侧楼下,主要从事餐饮业经营。无高空排放的专用烟道和环保审批、验收手续。1.经调查,海鲜老船夫饭店已安装环保烧烤炉具,但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餐饮油烟污染。2.该饭店在室外经营烧烤,存在噪声扰民、食客随地方便问题。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1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饭店迅速整改;8月18日复查中发现该店未按照要求整改,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8月30日完成相关证件、材料的收集及调查取证,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000元。2.该店室外经营行为已于8月30日晚整改完毕,烧烤就餐区已全部退入室内。下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安排专人,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该店再发生油烟、室外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126828-180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青岛磊鑫集团,采石挖山,破坏山体,扬尘严重,噪声很大,没有环评手续。青岛市生态、噪声、扬尘、其他 青岛磊鑫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材加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该公司采石场位于城阳区罗圈涧社区青银高速路以东,2012年7月因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开采。2013年,该公司在采石场位置建设年处理300万吨建筑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与青岛地铁实业公司签订渣土运输合同,利用青岛地铁修建过程产生的渣土碎石,进行来料加工石子。1.经现场调查,磊鑫集团周边山体未发现毁坏林地林木现象,未发现有采石挖山、破坏山体现象。2.2017年7月城阳环保分局责令磊鑫集团建筑废弃物处理加工中心停止生产,抓紧办理环保验收手续。8月30日现场检查时其停产,现场未发现扬尘和噪音扰民现象。但厂区内部分道路有浮尘,部分沙料堆覆盖不彻底,存在大风天气情况下产生扬尘污染的隐患。停产整治 1.督促该公司尽快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严禁复工生产。2.责令该公司将裸露沙堆全部覆盖,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127828-181 青岛市城阳区崂山区有很多餐具消毒小企业,无手续经营,排放浓烟,污水乱排,噪声扰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都未答复。这些企业位置在:1.城阳区夏庄街道居委会东150米路北,有一个红色铁门院内。2.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后金社区东50米路北,银盛泰西200米处。3.城阳区流亭街道洼里工业园富民路的“倍健康餐具消毒”。4.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北部工业园,爱艺斯工艺品院内。5.崂山区中国海洋大学南门穆家社区的“宏润杰餐具”。6.崂山区西乌衣巷社区,大槐树桥西200米路北,钢结构院内。7.崂山区彭家庄社区车站北100米路东的“奥杰餐具”。8.红岛街道肖家社区村东靠近高速出口路西。9.城阳区硕阳路1886号附近,恒瑞汽车服务公司旁边的院内。青岛市水、大气、噪声、其他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9家餐具消毒企业,现场核实只有8家,其中崂山区3家,城阳区4家,高新区1家。城阳区硕阳路1886号附近,恒瑞汽车服务公司旁边的院内,未发现餐具消毒企业和清洗经营活动。8家企业均办理营业执照,其中7家处于停产状态,1家试运行。1.8家企业中有2家取得环评手续(城阳区百香盈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青岛倍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有4家有污水处理环保设备(设施),但均未验收(崂山区良康洁清洗服务中心、青岛奥洁餐具清洗有限公司、城阳区百香盈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青岛倍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8月30日现场核查,城阳区百香盈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为安装调试污水处理设备和采样检测进行少量试生产,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另7家企业均处于停产停业状态,现场核查时无排放浓烟、污水乱排、噪声扰民。前期,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在环保督察自查过程中,辖区环保部门对餐具消毒企业检查时发现的环保问题,均已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对涉及上述企业的多次投诉均及时作出处理并回复。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前期,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环保部门分别对7家餐具消毒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踪处理,同时各相关监管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已关停的企业不再进行经营。对整改不到位,环保不达标,列入“散乱污”整治范围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2.市卫计委对被举报的8家单位,共采样抽检19次,按照卫生规范要求,下达监督意见书14份,除2017年8月下旬抽检的结果尚未出来,其余抽检餐具消毒质量均合格。3.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对餐具消毒企业依法登记和监管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履行登记、监管职责。
128828-182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普东社区普西村南的沥青搅拌站,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刺鼻气味。青岛市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沥青搅拌站是青岛德成路桥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即墨市大信镇普东中心社区普西村路南,有环评手续,主要进行沥青混凝土生产,年产10万吨。1.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400米;东侧、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厂房;西侧为道路,隔道路为空地。2.该公司干燥筒采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对骨料进行加热,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筒、振动筛、热料仓内、搅拌缸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经搅拌站放料口下方的收尘罩负压吸气系统收集经燃烧器火焰对沥青烟燃烧,燃烧后的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6年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沥青烟、苯并芘、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均能达到标准。生产中,因设备密封问题,生产和出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气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责令改正 1.要求青岛德成路桥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设备按时检修,提高密封度,减少气味对环境的影响。2.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运营管理,采取抑尘措施,料堆全遮盖,避免扬尘污染,确保对周围无影响。
129828-185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郭庄五村村西有个铁件涂装厂,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粉尘污染严重,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多次举报未处理。青岛市大气、水、其他 青岛门氏风电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郭庄五村西约110米,主要从事金属制件表面处理及喷涂,年产量约10万件。2015年6月因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墨市环保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2015年8月通过环保审批,因未达到75%的生产负荷未能验收。2017年8月以来该公司已满足验收条件,8月6日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截止目前,该企业尚未通过环评验收,以往存在未办理环保手续进行生产的行为。1.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产生废水的工序为水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该企业根据产量大小间歇性处理污水,7-10日处理1次。8月30日经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取样监测,其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该企业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8月30日,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院内1口自备水井和距离该企业80米左右的居民家中的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两口井特征污染物锌、总磷未检出,井水PH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2.该企业产生粉尘的工序为喷粉,喷粉工序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粉尘经集气罩滤芯和布袋两级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水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根据2017年8月16日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数据,该公司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浓度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但由于2个喷涂工作区密封不严,喷涂过程有粉尘溢出,地面存在扬尘,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3.经核实,该企业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属于违章建筑。4.经调查,即墨市环境保护局从未接到对该公司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举报,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从未接到对该公司违章建筑方面的问题举报。责令改正 1.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8月31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对2个工作区进行进一步密封,清扫地面粉尘,并督促该企业尽快进行环保验收。3.要求即墨市环保局和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130828-186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有人私自在白马河进行采砂作业,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大村镇的自来水浑浊不堪,并有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青岛市水、生态、大气、其他 1.2017年以来,涉及白马河大村镇段采砂作业行为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非法盗采,2017年以来,共查获盗采砂土案件9起,查扣挖掘机4台,装载机6台,运输车5辆,罚款27000元;第二类是因实施白马河大村镇河南庄项目区治理工程,自2017年4月至7月,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河道清淤和砂土外运。两类情况都不同程度对河道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现场核查对白马河大村段全部22公里长河道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采砂行为。2.大村镇新旧两个自来水厂的取水口均位于该河流重点治理工程的上游约1公里处,所查获的9起采砂案件全部在水厂下游,最近的案件现场距离水厂2公里。河道采砂、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均对水厂水质无影响。2017年7月17日,大村镇水利站发现水质变浑浊、并伴有淤泥的土腥味。经查主要原因括:一是今年6月份入汛期以来,降水量偏多,白马河形成年内第一次径流,河水出现浑浊现象,致使旧水厂水质发黄,有淤泥的土腥味;二是老水厂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不能完全过滤水中杂质。大村镇在对旧水厂水质进行净化处理的同时,于7月29日启用新水厂供水,并停用旧水厂,供水水质恢复正常。2017年8月31日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他 1.由大村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白马河巡查看护力度,严格管理,禁止河道内出现乱采乱挖、乱搭乱建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2.由大村镇负责,做好对水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居民的用水安全。
131828-187 烟台市栖霞市臧家庄镇泉山顶有一非法开山洗沙工地,污水随意排放,无人管辖。烟台市水、生态 泉山顶有洗沙工地属实。该工地为蓬莱市南山矿业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登记的探矿区,该探矿区行政区划界线为栖霞市,内有部分土地属于蓬莱市大辛店镇大夺沟村的飞地。洗砂作业系蓬栖高速第四项目部施工内容,手续齐全,已洗好的砂为蓬栖高速第四项目部租用该工地存放,全部有防尘网覆盖。洗砂用水为截流雨水,经工地水塘沉淀后循环使用,工地水塘内水质经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取样化验,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32828-188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大岚东村玉财鱼粉厂,常年排放腥臭味气体,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但一直未解决。烟台市水、大气、其他 烟台市玉财饲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粉加工,每年5月1日至9月1日休渔期期间,无原料,不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蒸煮、干燥工序产生腥臭味,采用一级风冷+三级水冷冷却工艺对工艺废气进行处理,但仍有一定异味产生。该公司废水主要来自蒸煮、干燥工艺废气处理中的冷凝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未发现生产污水外排情况。8月31日,对该公司西侧河水上下游水质进行了采样对比检测,河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014年至今,共接到反映烟台市玉财饲料有限公司异味信访件9起,均已调查处理、回复。该公司按照牟平区环保局的要求,对异味处理设施进行了4次升级改造。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该公司在原有的异味处理系统末端增加生物除臭系统,目前生物除臭罐已建成。
2.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异味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须委托中介机构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133828-189 烟台市开发区风台小区市场北侧“洪杰家常菜”,无证经营,经常营业到凌晨,噪声严重扰民。烟台市噪声、其他 “洪杰家常菜”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齐全;检查发现该饭店厨房已安装排风扇,无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噪声不超标,但存在影响相邻居民问题。责令改正 1.8月3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隔音降噪的措施,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油烟净化器。目前,该饭店已安装通过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EP)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2.要求该饭店缩短夜间营业时间,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
3.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该饭店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有效控制油烟和噪声排放。
134828-190 烟台市莱山区虎山南路东昌供热对面有一建筑垃圾堆放点,夜里经常有车运输垃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烟台市垃圾、噪声 1.虎山南路东昌供热站对面土堆为建设锦绣好家项目时所挖出的土方堆积而形成的。在有其他建设项目时,会对该土堆重新进行利用。土堆上的少量建筑垃圾约3方,是周围个别村民倾倒造成的。
2.之前存在渣土车噪声扰民问题,烟台市公安局于8月30日夜间对虎山南路东昌供热周边渣土车通行情况进行核实,并录音录像。
责令改正 1.初家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人员立即对该地块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以防止倾倒现象的发生。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公安和城管部门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交通管控力度,杜绝渣土运输撒漏和噪声扰民问题。
135828-191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三十里店村村头一煤场,粉尘污染。该煤场旁有一小水塘,内有垃圾,异味扰民。烟台市大气、垃圾 三十里店村村头一煤场为蓬莱市北沟镇悦强煤炭经销处,占地2500平方米,现场存煤约500吨,煤堆用毡布进行了覆盖,现场有喷淋设备一套,存在场地清扫不彻底问题,造成扬尘污染。该煤炭经销处西约60米路南有一个水泥沉淀池,面积675平方米,用于收集蓬莱市拘留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沉淀池内无垃圾,有异味。
责令改正 蓬莱市北沟镇悦强煤炭经销处已经对场地进行了清扫洒水抑尘,并要求做到大风天气不从事装卸作业。
蓬莱市拘留所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将沉淀池内的生活污水转移至北沟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预计9月8日前转移完毕;12月底前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全部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和绿化。
136828-192 烟台市蓬莱市小门家镇岳家圈村村南有一商砼料场有粉尘污染。烟台市大气 小门家镇岳家圈村村南商砼建于2013年,为蓬莱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提供混凝土。2015年6月“村村通”工程完工后,该商砼停产至今。场内有一料堆,料堆已全部覆盖;料场道路未硬化,易产生扬尘。责令改正 小门家镇政府已于2017年9月1日对料场进行清理完毕。
137828-193 烟台市蓬莱市海市公园对面一村庄内有多家渔家乐饭店,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烟台市 海市公园对面小皂村的渔家乐经营户和居民住户的污水进入自家挖的沉淀池处理,并定期清理到城市污水管网进蓬莱碧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大雨天部分污水经随雨水通过雨水管流入大海,导致雨水管口周围有污水积存。责令改正 蓬莱阁街道办事处对雨水管口附近积存的污水进行清理,并安排人员进行巡查,确保现场整洁;小皂村棚户区改造已列入2019年山东省改造计划,蓬莱市将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污水全部收集入城市管网进碧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138828-196 烟台开发区潮水镇和源食品厂区南墙外侧有垃圾堆放。烟台市垃圾 和源食品厂位于潮水镇大葛家村,主要生产各类海鲜制品,该厂南墙外侧存在少量扇贝壳和建筑垃圾。责令改正 1.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目前,已经完成垃圾清运。
2.举一反三,对潮水镇公共区域、企业周边、河道两侧以及各村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检查和整治。
139828-197 烟台市蓬莱市小门家镇泊李村有一露天采石场,产生粉尘污染,道路两侧有黑色垃圾。烟台市大气、垃圾 蓬莱市小门家镇泊李村有一露天采石场为蓬莱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水泥石灰岩矿区,该矿山属于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企业,运输车辆有篷布覆盖密封,料堆全覆盖,但爆破过程中有扬尘;在检查中未发现道路两侧有黑色垃圾,在矿坑的东北方向路边有大约20方左右的建筑垃圾。责令改正 蓬莱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已订购喷雾抑尘设施,控制爆破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小门家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31日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140828-199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果里园村村西北有几十亩农田承包给他人建窑厂,非法进行挖土烧砖,再用固废回填,粉尘污染严重。有人在农田里挖坑腌咸菜,散发刺鼻气味,严重影响村里的环境。多次举报无果。潍坊市大气、土壤、生态、固废 1、信访反映的窑厂为“寿光市侯镇连贵土陶制作厂”,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厂制造销售土陶制品,2011年被潍坊市人民政府评为潍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7年3月14日寿光市已对土陶厂煤气发生炉进行了关停,3月20日拆除至今未再开展制作销售活动。该土陶厂占用村农用地、设施用地共6.2亩,非举报反映的几十亩。原烧制土陶产品用土为寿光市侯镇镇区锦绣华城房地产项目挖槽土,并未在厂区取土,现场未发现固废回填现象。今年3月份以来,该厂未生产经营,目前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以前在制作土陶产品期间,出现过轻微扬尘现象。
2、信访件中反映“咸菜地”为“崔某某两个咸菜池和四个鱼池”,该处咸菜池深3.5米,占用农用地2.2亩,其中2个用于腌制咸菜半成品,采取了薄膜、毛布、雨布等防渗措施,该业主一年腌制一批咸菜,目前尚未到收获原菜季节,今年还未开始腌制,现场无异味,4个用于养鱼。
3、经调查核实,当地政府和各管理部门未收到对这两处场地的投诉举报。
关停取缔 根据存在的问题,寿光市侯镇政府依法对这两处场地进行了拆除,至8月31日上午崔某某咸菜池及养鱼池已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侯镇连贵土陶制作厂窑顶及烧制用锅炉已全部拆除,不能再继续生产。
141828-200 潍坊市峡山区岞山街道盘马埠村村后有个大石坑,囤积很多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及地下水。潍坊市垃圾、水、土壤 反映的石坑南北长334米,东西宽126米,深度约60米,自2010年8月废弃至今,坑内无污水、垃圾,周边生态保持较好。经现场勘察,在石坑东崖边、上马路路西侧约6米处有垃圾8立方左右,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经了解,8月25日岞山街道曾对该石坑进行实地检查,当时该处没有垃圾存在,属近几天群众偷倒,并未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责令改正 1.责成岞山街道立即安排对该现场进行整治,垃圾已于8月30日全部清理完毕。
2.责成岞山街道在该处设置防护栏和禁止倾倒垃圾标示牌,已完成。
3.责成属地社区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42828-201 潍坊市昌乐县东县经济开发区郑王庄有一家养猪场(场主刘某某),污染严重,臭味很大。潍坊市大气、其他 1.该养猪场位于昌乐经济开发区郑王庄村东,所属区域为限养区,占地1亩,圈养120头猪,建有20立方米小型沼气池,处理部分粪便和废水,其余粪便和废水在东南角储存池内存放、发酵,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用于自家农田。
2.针对养猪场无三级过滤沉淀池、无粪便晾晒平台和遮雨棚问题,限期半个月内完成整改。现场查看,现场存在异味,养猪场正在按标准建设三级过滤沉淀池、粪便晾晒平台和遮雨棚。
责令改正 督促该养猪户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建设三级过滤沉淀池、粪便晾晒平台和遮雨棚,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43828-202 潍坊市诸城市舜王街道,山东省永创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潍坊市其他 1.该公司环评于2008年9月20日经诸城市环保局审批,但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诸城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29日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
2.该公司因未拆除燃煤锅炉,2017年7月27日被诸城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断电,此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3.该公司因燃煤锅炉改天然气锅炉需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同时为提高污水处理效果重新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等,平面布置、污染物排放量发生较大变更,正在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拆除燃煤锅炉,锅炉已于8月31日拆除完毕。在未完善环保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144828-204 潍坊市临朐县宝龙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没有相关手续,非法经营,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在厂院中,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潍坊市水、固废、其他 1.该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功能有机硅新材料,2016年10月13日由临朐县环保局进行了环评审批,2017年4月份进行了试生产,因设备运行不正常,到6月初停止试运行,进行设备改造。
2.该项目废水全部收集于污水处理池,经中和后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出的有机混合物进行循环利用,废水经过板框压滤机进一步压滤后,经市政管网排至临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危废(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库中,现在尚未进行处理,已与危废处置单位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合同。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经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鉴定,不具有危险特性,属一般工业废物。现灰渣由吨袋包装存放于车间西侧空地,上层覆盖防水塑料,未建设防雨、防渗等标准化贮存场进行存放。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责令企业暂时将灰渣运输到车间内储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污管道改造,按标准建设灰渣贮存场,灰渣已运输到车间内暂存。
145828-206 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社区书记刘某某非法经营石料厂,非法开采石矿,污染环境,现将石子覆盖在田地里,破坏土地资源。淄博市生态、土壤、其他 问题涉及的石料厂,法人为刘某某,无社区职务。2015年12月博山区对该石料厂实施了断电并拆除了全部生产设备,但该业主存在私自销售尾料行为。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厂已不具备生产能力且无生产迹象,地面有散存尾料,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但未覆盖在田地上。关停
取缔
组织专人对良庄石料厂散存尾料进行篷盖,并安装围栏、门等围挡设施。
146828-207 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常坊村有家养兔厂(厂主陈某某)和一家养猪场(厂主陈某某),两家养殖户直接将粪便、废水排到屋后,异味扰民。淄博市水、大气、垃圾 现场检查发现,陈某某养兔户养兔尿液及少量污水向场区西侧简易污水积存池排放,场区有异味,未见粪堆。陈某某养猪户场东侧院墙外建有用塑料布蓬盖密封的简易污水积存池,场区有异味,未见粪堆。关停
取缔
1.责令立即填埋污水积存池。
2.立即销售所有畜禽,彻底清理场区卫生,消除养殖污染,截至8月31日已完成。
3.已将两家养殖户列入关停取缔名单,拆除养殖设施。
147828-208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海正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违法使用锅炉燃烧化工废料,排放废气,并且经常夜间作业。淄博市大气、固废、其他 1.2016年12月17日对工艺尾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符合排放要求,但现场检查时稍有异味。
2.该企业建设1台蒸汽锅炉,以精甲醇为燃料。经检查运行记录和台帐,未发现违法使用锅炉燃烧化工废料的情况。
3.该公司为连续生产工艺,夜间为正常作业。因市场原因公司已于2017年8月自行停产。
责令
改正
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148828-210 淄博市体育中心观景湖湖面垃圾遍布,气味刺鼻。淄博市大气、水、垃圾 淄博市体育中心景观湖属于淄博市体育中心内部景观水系,没有污染源和废水进入水体。经现场调查,湖中有鱼类生存,湖周边无明显异味,部分水域有少量芦苇枯枝、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垃圾漂浮。8月30日经现场监测,四个采样点均不超标,符合景观用水要求。责令改正 立即组织人员对漂浮的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了清理,同时,安排专人每天两次对湖面进行打捞清理。
149828-211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大套村西南角有一些违法建造的厂房,破坏耕地。其中有一家涂料厂,粉尘污染严重。还有一些家具厂,污水直接排到地下水池,污染环境,这些厂都属于三无企业。淄博市大气、水、土壤、其他 1.反映的违建为改建的简易仓库,该地为建设用地,有相关手续。
2.涂料厂实为个体经营户,无生产设备,作为临时仓储,主要为建筑工地用涂料腻子。现场装卸时有粉尘产生。
3.“一些家具厂”为榆满堂老榆木家具厂的3间仓库,无生产设备,无生产加工,也未发现有污水直接排到地下水池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仓库将现场整理干净,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抑制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责令马尚镇加强巡查,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150828-212 淄博市张店区有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佳和园小区3号楼西侧和14号楼北侧。淄博市垃圾 1.3号楼西侧建筑垃圾情况:位于小区院墙外,系淄博新区修建道路过程中形成,约1.5万方,前期已覆盖。近期通讯公司管线施工挖开土堆下的弱电井,造成土堆少量裸露。
2.14号楼北侧建筑垃圾情况:位于小区院墙外,系大张村旧村改造而形成,约5万方,前期已覆盖。目前土堆长有杂草。
责令改正 责成房镇镇政府对3号楼西侧土堆整理后重新覆盖,现已完成。
151828-213 淄博市周村区赵家村有一家违建养殖场(场主李某某、赵某某),垃圾遍地,臭味刺鼻,粪便随便堆积,狗叫扰民。淄博市大气、垃圾、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实为赵家社区1998年建设的看护房。经现场核查,发现该看护房未办理相关手续,院内山羊粪便未清理干净、产生异味,周边存在散落垃圾。该院落北侧为该居民承包的一处果园,由7条狗看护,存在狗叫扰民问题。责令改正 1.周村区立即将粪便、垃圾彻底清理干净,并使用除臭剂喷洒院落,彻底消除异味,同时,对所养犬只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2.对该居民养羊的看护房及相关设施拆除,现已清理完毕。
152828-214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齐鲁化工园大量排放污水,王家庄工业园内有很多违建散乱污小企业,污水乱排,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淄博市 金岭回族镇位于齐鲁化工区内的企业共68家,均已实现雨污分流、管网出地,并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污水均按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合理去向。王家庄工业园内共有企业13家,均已办理环保手续,不涉及工业废水。少量生活污水用化粪池收集后外运。
临淄区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金岭回族镇政府院内水井进行1次水质检测,未发现异常,临淄区环境监测站对王家庄工业园内两家企业院内水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水质达标。
153828-219 投诉人于8月19日反映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偷排废硫酸水和大气污染,目前该厂已停产整改。但投诉人认为对该公司的取样监测结果存在造假。该公司目前只是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临沂市水、大气、其他 1.8月21日,兰山区收到反映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819-121)后,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排污口、厂内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除总硬度指标由于地质原因,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0.32倍外,其他指标均不超标。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环境监测资质齐全,取样过程合规,监测原始记录完备。未发现举报人称“取样监测结果存在造假情况”。另外,兰山区于8月31日委托另外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再次对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厂内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除总硬度指标由于地质原因,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0.31倍外,其他指标均不超标。
2.8月21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导致挥发性有机废气外排”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54828-220 临沂市莒南县的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常年严重超标,未经处理直排河流,污泥堆放在农田里,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临沂市水、
土壤、
其他
1.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疃纸业)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日处理能力20000吨。外排口已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 37/T 2643-2014)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安装了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设备、电子闸阀和视频监控设施,实时监测、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掌握外排废水数据。按照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在厂区设有污水应急池,容积约4000立方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厂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偷排迹象。在线监测历史数据表明,庞疃纸业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2.污水处理系统每天产生含水污泥约50吨左右。按照环评污泥处置要求,庞疃纸业与山东亿丰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丰源)签订合作协议:亿丰源租赁庞疃纸业污水处理厂东厂区,建设晾晒场处置污泥。该晾晒厂地面已硬化,四周设置了围堰,西南侧设置有污水收集池,收集的污水由水泵抽回庞疃纸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泥干化后,用篷布覆盖储存,定期运送至亿丰源生产车间做为有机肥原料使用。执法人员调阅污泥运输单记录,未发现违规问题;对周围农田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无污泥堆放农田迹象。
3.县疾控中心对庞疃纸业污水处理厂内两口水井(井深约35米)进行取样检测,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3项分析指标全部合格,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155828-221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邦建材有限公司排放大量烟雾粉尘,污染环境;
2、大王镇周庄村村南三泰橡胶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3、大王镇李桥西工业园区东营中创污水处理厂由暗管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4、大王镇李桥西工业园内企业向周围农田直排废水,污染环境;
5、大王镇靑垦路两旁,苏庙村北,邓家村南,范家村西,刘集村东,刘堡村南多家石料厂排放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6、吴家村(大王镇)村东有两家养殖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7、大王镇鞠家村东的沙石料建材厂,无任何防尘措施,粉尘及噪声扰民;
8、大王镇南陈官村村西树林土小企业违法生产;
9、大王镇恒丰橡胶轮胎厂排放噪声、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10、大王镇胜利路西侧有多家橡胶企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11、广饶县大王镇多个村庄非法进口洋垃圾进行加工,加工产生的废物在村内老坑中非法填埋;
12、大王镇北郭村西、延集村东、里桥西村西。东张庄村背面,几十家生产小轮胎企业,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违法生产;
13.广饶县环保局执行环评法不严格,默许大王镇几十家小企业未批先建,补办手续;
14、大王镇王西村西侧大王实业有限公司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环境。
东营市大气、水、固废、噪声、其他 1.东营市华邦建材有限公司建有蒸压粉煤灰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原料为粉煤灰,部分原材料未完全遮盖,存在扬尘污染。
2.山东三泰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条全钢载重子午胎项目有环保手续齐全,硫化车间门窗密闭不严,厂区内有异味。
3.东营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未环保验收,3月11日因涉嫌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被立案处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废水应急管道已封堵,污水处理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测结果达标。
4.大王镇李桥西工业园内东营市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有酸洗长石和机制砂项目,无环评手续,该公司产生的酸性废水排入厂区东北角两处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内,造成环境污染。4月,该公司因涉嫌利用渗坑排放酸性废水被立案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5.大王青垦路两侧有10处砂石料厂,均无环保手续,现常检查全停产,料场已覆盖,外立面进行围挡,现场无明显扬尘,颗粒物检测不超标。
6.吴家村(大王镇)村东2家养殖场,1家为卜某某肉鸭养殖场,位于大王镇限养区,存在轻微养殖异味,臭气浓度检测不超标,另1家是青州市海富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大王镇吴家村南、青州市高柳镇红星村北,属于限养区,距离吴家村、红星村均在500米之外,是一家省级种畜禽(原种羊)养殖场。该场地采取漏粪地板养殖,粪便落到地板下方后经刮粪机输送至干粪场。该干粪场(共750立方)建设标准及规模符合养殖规模要求。该场已与东营凯地恩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粪便购销协议,因东营凯地恩肥业有限公司原因造成海富通羊场羊粪未能及时清运,导致粪便气味较大。
7.大王镇鞠家村东沙石料建材厂实为广饶县大王镇万昌新型建材厂,有新型建材项目(观测井)和新型建材项目(井盖),无环保手续,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已经覆盖,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隐患,厂界空气、噪声检测不超标。
8.大王镇南陈官村村西现场检查未发现土小企业。
9.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万条全钢子午胎项目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硫化车间和原料存放处存在密闭不严问题,无明显噪声,空气检测不超标,通过感官感受,有轻微异味。
10.大王镇胜利路西侧有2家橡胶企业,山东皓宇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高性能低生热特种载重子午胎项目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200万套/年高速、低滚动阻力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期工程120万套)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年产5000万平方米高等级高强力输送带生产项目未环保验收,停产状态。2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无明显橡胶异味,无明显噪音,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达标。
11.大王镇村庄内原有3处美废(进口洋垃圾)加工小作坊 ,均已清理取缔完毕, 未发现在村内老坑中非法填埋的现象。
12.举报区域小轮胎企业共有21家,其中15家环保手续齐全;2家企业的2个项目未验收,均有污染治理设施;4个企业的6个项目没有环保手续,处于停产状态。
13.按照山东省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对广饶县境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部分补办了环保手续。
14. 山东大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有年产4万吨回火胎圈钢丝项目,有环评手续,正在停产检修中,有废气治理设施,存在粉尘污染的隐患,厂界空气检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东营市华邦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扬尘污染,对未采取密闭措施贮存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
2.责令山东三泰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污染,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5万元。
3.对东营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4.对于东营市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涉嫌的违法用地问题责令改正;县环保局对其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将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编制了处置方案;县公安局对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大王镇按处置方案要求对土壤进行处置修复;县纪委对3名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了问责,大王镇政府对企业负责人王某某作出处理。
5.对石料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大王镇在开展了砂石料场集中治理行动,对10处砂石料场停产取缔、密闭苫盖物料等整改措施,对昭武建材厂、捷通砂石料厂跨区域经营的情况,与青州市联合对其实施了强制断电和拆除。
6.要求卜某某肉鸭养殖场加强场区卫生管理,采取生物除臭措施,杜绝异味污染,责令青州市海富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清运积存粪便,对粪场彻底清扫,喷洒生物除臭剂。并要求今后必须对场区定期清扫消毒,减少异味的扩散。至9月1日晚11时,该养殖场内羊粪已全部清运完毕。
7.对大王镇万昌新型建材厂两个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处罚8万元。
8.继续对大王镇南陈官村村西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9.对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存在的未采取有效措施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立案处罚5万元。
10.加大大王镇胜利路两侧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1.加强巡查力度,严防美废加工小作坊“死灰复燃”。
12.对无环保手续的4家企业6个项目责令停产,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13.加大巡查力度,做好违建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4.加强对山东大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56828-223 莱芜市莱城区苗山镇下周村景裕玻璃厂使用盐酸生产玻璃珠,污染地下水源致村民耕地绝产。莱芜市 1、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琉璃工艺品生产,生产原料主要是石英砂、废琉璃、色料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加热—人工取料—人工制作—磨口—成品。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化过程中增加石英砂时产生的微量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加装了排气扇加强通风。5月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总悬浮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经现场检查,发现在厂区西侧车间内确存有大量玻璃珠,该玻璃珠是从江苏省徐州市丽美彩珠厂采购,不经过任何加工,进行二次销售。经勘查,未发现使用盐酸生产玻璃珠的情况,厂区也未发现盐酸。
2、经莱城区农业局实地勘察,该企业周边甘薯、玉米、生姜、葱、花生等作物长势正常,未发现绝产现象。
157828-226 东营市利津县城东关村村南养殖场(黄河大坝至东关护滩公路南约50米),排放刺鼻气味,畜禽噪声扰民。东营市大气、噪声 1.城东关村村南养殖场位于树林中,所养动物种类包含鸵鸟、孔雀、猴子,均属野生动物,非常规畜禽养殖,驯养规模较小,粪便产生量不大,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主要作为有机肥料还林消纳,现场树木长势良好。
2.养殖圈舍周围有气味,主要因所养动物粪尿产生,养殖场外未闻到明显气味。
3.部分村民表示偶尔会听到孔雀鸣叫,对周围村民影响较小。
关停取缔 1.与养殖户达成关停协议。8月31日,养殖场全部关停。
2.对搬迁后残留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驯养场所消毒工作。
158828-227 东营市清风小区西南门处违规搭建简易板房经营小饭店,污水排至绿化带致植物死亡,油烟、噪声污染扰民。东营市水、油烟、噪声 1.清风小区西南门东侧27米处,有一个长83米、宽1.7米的绿化带,绿化带内种植树木约40颗,其中有一颗树木死亡(树木高度约3.5米),绿化带内个别区域存在污水倾倒痕迹。
2.该区域8家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餐馆,8月29日,灿鲁快餐店在屋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安装餐饮专用烟道,运行时产生噪音;其他7家餐馆均未安装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油烟污染。
责令改正 1.8月31日,东营环保分局于对东营区灿鲁快餐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店已停产,准备更新油烟净化器设备。
2.市城市管理局已对该区域造成油烟污染的8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每户5000元人民币罚款。
3.责令东营区政府、市城管局对清风小区便民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对违章建筑依法依规全部进行拆除。
4.责令东城街道安排相关社区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周边区域的清理保洁,坚决防止经营业户乱倒生活污水等行为的发生。
159828-228 德州市平原县阳煤集团平原化肥、福源淀粉、史丹利化肥等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扰民,阳煤集团平原化肥厂噪声污染也很严重。德州市大气、噪声 1.关于“阳煤平原化工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扰民及噪声污染严重”问题。①噪声监测方面。在该公司东、西、南、北4个方向,距厂区界5米外,进行噪声污染监测,噪声排放分别为64.8分贝、61.4分贝、60.9分贝、63.4分贝,均未超过65分贝的标准值(声环境工业区标准);②异味监测方面。在该公司下风向,距厂区界外6米处,选取3个点位进行空气氨浓度监测,3个监测点氨浓度分别为1.08mg/m³、1.23mg/m³、1.41mg/m³,均值为1.24mg/m³(标准值为1.50mg/m³),不存在超标情况,但有异味。
2.关于“德州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扰民”问题。平原县环保局在该公司下风向,距厂区界内2米处,选取3个点位分别进行2次取样,送至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经监测,3个点位6次监测结果分别为:18、13;12、16;14、12,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标准值为20,不存在超标情况。现场检查中,存在恶臭气味等异味。
3.关于“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扰民”问题。该公司已于8月27日全厂停产检修,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平原县将对该公司异味排放问题进行现场监测,若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令改正、
停产整治
1.针对阳煤平原化工异味、噪声问题:对一厂、二厂型煤车间及环保建材厂停机停产整改,对三厂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存在的环保问题,减少煤尘、灰尘产生,计划2017年底前整改完成。加快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9月20日上报县环保部门验收。对生产设备进行监测密封,加强污水处理厂水池管控,强化日常管理,减少生产工艺中跑冒滴漏现象,控制异味散发。
2.针对福洋生物异味问题:对淀粉生产车间的管束设备、罐槽以及处理污水的均调池、调节池、厌氧罐等设施进行密封,通过负压洗涤设施进行碱洗喷淋,最大程度降低对群众影响。
3.针对史丹利化肥异味问题:新上布袋除尘设备24台套、水洗设备8台套,可实现生产车间除尘全覆盖。对生产锅炉进行改造,将链条锅炉改造成煤粉锅炉,可实现超低排放。对车间传送设备进行全封闭,可有效抑制异味扩散。9月中旬完成。
160828-230 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望母山村有2家小塑料厂暂时停产并转移设备原料规避中央环保督察。冯卯镇的个别领导以治理相山村水库的名义在相山水库周边挖沙卖沙。枣庄市其他 1.经现场调查核实,冯卯镇望母山村原有2家小塑料加工作坊,业主分别是张某甲、张某乙。2017年8月7日,按照冯卯镇政府《关于清理取缔废旧塑料加工作坊的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张某甲、张某乙两家关闭了加工作坊,清理了小塑料加工设备和原材料,两家均没有发现加工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小塑料加工。经供电部门出具证明证实,张某甲、张某乙两家均已断动力电,仅保留生活用电。
2. 经现场查勘,冯卯镇相山村没有水库,有9处小塘坑。投诉人反映的相山村水库实际是村东100米路北的一处塘坑(老百姓俗称老龙卦水库),占地约10亩,坑深约3.5米。为解决群众生产用水的需求,相山村委会于2012年12月6日向冯卯镇党委、政府提出“对该塘坑进行扩容蓄水1万立方,彻底解决周边近300亩地严重缺水、干旱灌溉问题”的申请,并得到同意。2012年12月24日,相山村两委就老龙卦塘坑扩容项目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参会的17名代表(党员8名、群众代表9名)一致同意该项目建设。2013年6月20日,相山村委会与枣庄市中区个体工商户马某丙签订《相山村老龙卦水库项目建设协议书》,协议约定在村东建一水库(经核实,是对老龙卦塘坑扩容)。在马某丙施工期间,相山村部分村民到镇政府上访反映卖沙问题,镇政府要求马某丙停止施工。2013年8月16日,山亭国土资源分局对冯卯镇相山村马某丙“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相山村开采矿产资源,开采风化沙,扩容水库”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3.经现场核实,老龙卦塘坑内有挖沙痕迹,面积约3亩,没发现采挖机械设备。对此,山亭国土资源分局于8月30日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8月30日下午召开转办件办理会,成立由交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水利局、经信局、环保局、冯卯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连夜排查核实,查阅案卷资料,开展处理工作。
2、责令冯卯镇政府立即终止相山村老龙卦塘坑扩容加固工程,并负责对挖采区恢复原貌。由山亭国土资源分局成立专案组快速查处;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冯卯镇政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抽调镇国土、环保、城建、行政执法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巡查频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
4、对冯卯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进行约谈。
通报批评1人
161828-232 聊城市有9家建筑施工项目未在开工15日前按法律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分别为:聊城恒大名都(A地块)项目、铜都凤栖湾一期建设项目、荣盛东昌首府项目、香江明珠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聊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董付棚户区改造项目、聊城金柱润景苑东区项目、聊城市传染病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山东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大豆蛋白项目(一期工程)。聊城市其他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9家建筑施工项目中,聊城恒大名都(A地块)、荣盛东昌首府、香江明珠二期棚户区改造、董付棚户区改造、聊城市传染病院病房综合大楼等5家情况属实。铜都凤栖湾一期、聊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聊城金柱润景苑东区、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山东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大豆蛋白(一期工程)等4家情况不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铜都凤栖湾一期建设项目位于阳谷县石佛镇辖区,所处区域不属于申报范围;聊城金柱润景苑东区项目开工前处于空旷地带,四周约300米内无住宅、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最近的住宅区是郭屯村),参照“建筑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上相应的噪声强度值”的相关数据,该项目不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故不属于申报范围。
按照环保部有关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实施分类申报,共分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筑施工单位、小型第三产业、固废专业处置单位、钢铁企业等6类。聊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归属污水处理厂类,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山东瑞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大豆蛋白(一期工程)归属工业企业类,以上项目均按规定进行了相应类别申报。
责令改正 聊城恒大名都(A地块)、荣盛东昌首府、香江明珠二期棚户区改造、董付棚户区改造、聊城市传染病院病房综合大楼等5家项目未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该工程的有关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处罚依据,由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环保分局对聊城恒大名都(A地块)等5家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予以警告。5家施工单位均按规定完成了申报。
162828-235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黉山统筹示范区北沈段许某某长期非法向杜塞自然河道倾倒废料,破坏自然环境;谭某某长期在黉山示范区倾倒废料,破坏生态环境。淄博市固废 1.寨里镇北沈村许某某购买硫酸铝渣(一般固废),存放于寨里镇老黉山以西,用作水泥厂和建陶厂原料。
2.寨里镇北沈村村民谭某某,购买水泥块、砖块存放于老黉山以西山坡处,准备用作修盖围堰使用。
责令
改正
责令对两处堆放的物料彻底清理清运。
163829-02 济宁市金乡县卜集镇化工园区阳光化工厂排放刺鼻气体,废水外排至新万福河生态遭到破坏。济宁市大气、水 1、群众反映的“阳光化工厂”为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该公司共建设了4个项目:10000吨/年高档环保颜料项目、5000吨/年色酚AS项目、10000吨/年2-羟基-3-萘甲酸项目、10万吨/年脂肪族减水剂生产项目,均已取得济宁市环保局审批并通过验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各污染环节、工序均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在线监测联网及验收。8月4日,该企业因危废焚烧炉故障原因,危废焚烧炉及2-萘酚和2,3酸相关车间停产,目前正在更换燃烧器并改造炉膛结构。
2、2016年9月23日,因厂界臭气监测浓度超标,金乡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016年10月23日,经改造后,金乡县环保局和园区管委会再次对该企业进行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该企业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后进入危废焚烧炉焚烧,但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萘酚包装工段因物料温度较高,传输带未完全密闭,产生异味。
3、该企业安装了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废水经过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架空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排入新万福河,调查人员查阅了2017年7月以来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企业排放水量、浓度纳入日常监管,调查人员调阅2017年以来该企业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情况,未发现水量数据异常波动,不存在私自排放污水的行为。
责令改正 1、该公司已加装水冷却滚筒螺旋式输送设备,用以降温除味。同时,企业为强化自我监管,着手建设厂界TVOC、恶臭在线监测系统,2017年8月30日签订了建设合同,预计2017年10月中旬建成使用。
2、金乡县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对企业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督促企业加快相关污染治理设施改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
164829-03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土峪村风力发电机组距离村居很近,噪声扰民。淄博市噪声 反映问题系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天润淄川摘星山风电场工程。经测量,项目距离洪山镇土峪村界最近风机为20#风机,直线距离为1180米,距离21#机位直线距离为1700米。经对土峪村南界处噪声监测,监测数据为47.6分贝,监测数据未超标。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制定降噪预案并自购噪声测定仪器定时监测,及时消除噪音污染隐患。
165829-04 淄博市张店区山钢集团张钢湖田石矿职工宿舍距化工区仅50米,有刺鼻气味扰民。淄博市大气 湖田石矿职工宿舍周边主要有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距离100米左右)、民基化工有限公司(距离500米左右)、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距离1000米左右)等企业。上述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并且均按要求配套安装了污染物治理设施,尤其是异味治理设施,定期开展LADR检测。现场未闻到明显的刺鼻气味。但不排除有时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不彻底,少量异味扰民的可能。责令改正 1.责令联创聚合物、民基化工和新华制药3家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和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异味扰民现象发生。
166829-05 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民权大街14号院环境卫生脏乱,污水乱排,有异味。济南市水、大气 1.民权大街14号院为济南铁路局宿舍,属老旧小区。2017年7月,泺源街道办事处科技街居委会联合环卫所、社区志愿者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由社区和环卫保洁人员每日进行清扫。
2.2017年8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民权大街14号院1号楼3单元公用卫生间下水管道及便池破损,造成污水外排并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泺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1.2017年8月30日,泺源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队伍,立即对民权大街14号院1号楼3单元公用卫生间下水管、便池及污水井盖进行更换,同时对污水井修缮改造。
2.泺源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保洁清扫力度,保持维护好辖区内环境卫生。
167829-10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镇古宅村附近有一煤场内散煤露天堆积,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济南市大气 1.转办件中反映煤场为山东元邦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官庄街道办古宅村,生产民用洁净型煤,环评审批文号【2016】93号,该项目环保未验收。
2.该煤场现有5堆煤炭露天存放,其中1堆覆盖完好,3堆覆盖不严,1堆未覆盖;现场地面未硬化,易产生扬尘,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该煤场未进行装运和卸料生产活动。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8月30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济章环听告字201708303号,罚款 5万元),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官庄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措施,责令其9月2日前将现场散煤移至料仓存放,原料储存、成品储存、物料输送过程必须全部采取入仓或库封闭措施,杜绝扬尘产生。
168829-101 前期向督察组反应济南市奥体西路与康虹路交叉口西万科小广场,广场舞音乐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情况好转几日后,目前该问题再次反弹。济南市噪声 经现场测试,小广场音箱距最近的两栋居民楼约40米,广场舞音乐音响喇叭对周围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姚家街道办事处、智远派出所的同志赶赴现场进行劝导。责令改正 1.派出所民警要求广场舞组织者的音响喇叭朝向奥体西路方向,可有效避免南楼和北楼的回声对居民的影响。
2.姚家办事处和智远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天将到现场控制掌握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噪音影响降到最低。
169829-103 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临街小饭店排放大量油烟,污染周围环境。烟台市油烟 8月初,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已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对辖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共排查出产生油烟餐饮企业109家。并于8月3日对109家餐饮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过督查整改,离居民区较近的23家重点餐饮企业已经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
来件反映世回尧办事处位于粮校大院内,无临街饭店。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再次到辖区内鲁东大学周边、婚庆文化产业园、魁玉路3个临街餐馆、饭店、烧烤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存在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外排现象。
责令改正 1.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责令相关餐饮业单位限期完成整改。目前,9家餐饮企业正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4家餐饮企业已预定油烟净化设施。辖区98家露天烧烤已进行了取缔或整改。责令问题餐饮企业9月底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解决由饭店油烟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2.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餐饮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及时的经营业户予以停业整改。
170829-104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万庄村“万山集团化工厂”没有相关手续,污水直排进深井里,排放有毒烟气,8月11日为应付检查将有害固废填埋至原村藕湾处。潍坊市水、大气、固废 1.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现有6个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均齐全。
2.该企业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110万吨焦化项目,日产生污水量约700吨。项目配套建有日处理能力2400吨的污水处理装置,以及2套50吨/小时深滤+反渗透膜水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焦化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企业其余生产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只产生少许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省、市、县历次检查和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直排深井问题。接到交办单后,环保部门和朱刘街道对企业所有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均未发现深井排污问题。
3.8月30日晚,县环保局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山东万山集团厂界外恶臭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进行了全面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在标准范围内。
4.在原村藕湾处发现部分建筑垃圾。该藕湾为2013年前填埋,地块属万山集团所有,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为2017年8月8日万山集团拆除部分废弃建筑物时产生,于8月11日堆放至此处。已责令万山集团完成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工作。
责令改正 责令万山集团对建筑垃圾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并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并对建筑垃圾集中清运。
171829-105 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小学以北、东川路以西,有一片烂尾楼,风大时尘土飞扬,雨天污水横流,烂尾楼里有几家废品回收点,经常焚烧垃圾,毒烟弥漫。青岛市大气、水、垃圾 广水路小学以北、东川路以西区域的烂尾楼,为南王家上流社区违法建筑,共42个楼座,受土地规划、资金来源等因素限制,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处置工作,现由区建管局指导南王家上流社区进行看管。该违法建筑区域内共有8家小型废品收购点,其中1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属于异地经营,另外7家无工商营业执照。1.违法建筑区域内进出的道路为土路,废品收购点运输废品车辆进出时易产生扬尘现象。2.该区域内无产生或排放污水的污染源,由于该区域地势较高,雨天时地表径流明显。3.违法建筑区域内共有8家小型废品收购点,8月29日对该区域巡查时,发现该处有焚烧垃圾现象,但现场未发现焚烧垃圾当事人,其它时间巡查时均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关停取缔 1.对8家废品收购点依法取缔,责令废品收购点业主9月1日前清除废品和堆积杂物,已完成。2.9月2日前对违法建筑区域进出口进行封闭,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已完成。3.对违法建筑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废品收购、露天焚烧垃圾等问题第一时间查处,有效防止类似问题的反弹。
172829-108 针对第5批办理的“辛河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水,导致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养殖生物大量死亡,造成该公司停产及巨额经济损失。”的处理意见,举报人认为公开情况与事实不符,烟台市及高新区主要领导存在弄虚造假的行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烟台市其他 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于2001年4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曲某某(已去世),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2年8月开工建设,2003年11月调试运行,2004年、2005年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的海参、大菱鲆苗出现死亡现象,该中心认为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后的尾水排放造成海水污染,导致该中心养殖受损。2005年10月,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烟台市政府委托,开始调查处理此事。2006年6月8日,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该中心签订了《污染损失补偿合同》,合同明确:“甲方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400万元”,“乙方同意今后不再就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不稳定排放造成增养殖污染损失问题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当日,烟台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将该笔款项足额支付给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随后,曲某某以“400万元是赔偿2004年的损失,2005年鱼苗死亡损失也应该赔偿”为由,要求支付2005年的污染损失,并分别向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但均被驳回。2011年该中心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201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专案组来烟台召开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再审案协调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审查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与该中心代理律师协调,并与该中心负责人见面沟通,认为一审、二审判决合理,如坚持审理只能做出维持一审、二审判决结果的裁定。2012年6月7日,该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2日出具了(2012)民申字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撤回再审申请,此案正式结案。综上所述,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烟台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被污染造成损失的问题,在高新区成立之前已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予以了妥善解决,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同时2006年以后该养殖中心已停止养殖行为。
173829-115 济南市南山区管委会仲宫镇西泉泸村何某某养鸡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济南市大气 1.经调阅12345市政府热线平台,仲宫街道办事处8月16日、8月21日接到过此问题举报件,均已按时回复。
2.仲宫畜牧站2017年6月27日已对该养殖场下达《畜牧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告知书》,发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明白纸》和《科学养殖规范生产》等材料,要求业户根据要求完善设施,规范生产。
3.2017年8月8日,仲宫街道办事处启动畜禽养殖厂户关闭搬迁工作,将处于限养区的何某某列入二期整改台账,8月11日何某某签订防治污染承诺书。
4.鉴于该养殖场位于村内,畜禽粪污异味影响村民生活,仲宫街道办事处8月23日责令该养殖户三天内对存栏的7000只蛋鸡进行处理,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8月30日现场核实,何某某养鸡场已完成关闭取缔,存栏蛋鸡全部销售一空,现场尚存鸡笼未处理,残存异味未彻底消失。
关停取缔 仲宫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养殖户,于9月3日之前将未处理的鸡笼处理完毕,并对鸡舍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异味和对周边村民居住环境影响。
174829-117 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五里田村聚成冷库排放噪音、粉尘,违规使用液态氨制冷剂。德州市噪声、大气、其他 1.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聚成冷库,名为乐陵市聚成食品冷藏有限公司。该公司冷库正常运转时产生噪音;现场检查时无粉尘。
2.关于违规使用液态氨制冷剂问题,因该公司距离居民住宅较近,卫生防护距离不够,无法办理环评手续。企业属违法经营,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因乐陵市聚成食品冷藏有限公司距离居民住宅较近,卫生防护距离不够,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列为“散乱污”企业。环保部门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鉴于该企业行业的特殊性,企业冷(冻)食品(农副产品)货物量较大,且多为外地客户,短期难以清运完毕,未对该企业强行取缔,责令该企业尽快完成货物清理,清理货物期间制冷设备处于运转状态。
该企业已承诺9月14日下午六点前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75829-120 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罗西街道东石埠村村后,德源医药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水,污染环境。临沂市水、大气 1.该企业自2017年3月停产至今,生产车间配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车间内有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2017年8月30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其中氯化氢未检出,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因该企业停产,无生产废水产生。2017年8月30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其他 要求该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完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176829-121 青岛市市北区南口路6号城市花园小区内烧烤排放油烟,污染环境。青岛市油烟 1.2017年8月28日,镇江路街道办曾接群众投诉,该小区商户“崔哥烧工坊”存在小区内烧烤油烟扰民问题,街道办立即进行了查处,没收了烧烤工具,目前酒店处于停业整改状态。2.2017年8月30日晚,镇江路街道办、区城管执法局对城市花园小区所有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烧烤排放油烟问题。其他 2017年8月31日,镇江路街道办组织对城市花园小区所有的饭店后厨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清理存放的炉具1个,各类杂物5车,有效改善了周边环境卫生。
177829-124 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孟家庄东侧养殖场排放刺鼻气体和污水,污染环境。青岛市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为小台后养殖小区,位于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孟家庄东,距离最近的村居约510米,属控养区。该养殖小区现有非规模化养殖户5户。1.4户养殖貂和狐狸,粪便量少,主要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不产生污水,但粪便等有刺鼻气味。2.1户为养猪户,建有污水收集沉淀池,无防雨水、防溢流、防渗漏措施和储粪点,猪粪便有专人定期清运,干粪运出用作农业肥料,储粪点中猪粪一旦未及时运出,便存在粪污异味情况。该养猪户产生的污水2017年6月中旬前沉淀后还田处理;2017年6月中旬,孟家庄段市政污水管道建成,产生的污水经孟家庄村污水处理模块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8月25日,珠海街道会同畜牧局动监站对养猪户下达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改指导意见书:一是在院内建设达到“三防”(防雨水、防溢流、防渗漏)要求的粪污处理池;二是在粪污处理池未建成前,限期3天内对固体粪污及污水及时清运处理或还田利用,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责令改正 由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畜牧局配合,督促养殖户9月8日前建设达到“三防”(防雨水、防溢流、防渗漏)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加大监督力度,对粪污及时清运处理,目前已完成。
178829-125 临沂市沂南县青坨镇双桥村胡子山被村书记非法开采,大批树木被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临沂市生态 1.沂南金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欣矿业)石英砂岩矿位于沂南县青驼镇柳河村西胡子山,其采矿许可证(C3713002008077130000900)、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M安许证字[2014]13-0075)和环评报告验收手续(沂环验[2016]50号)齐全。该矿区2003年9月设立,2013年1月办理扩界变更,矿区面积0.292平方公里(438亩)。2015年1月金欣矿业取得该矿山采矿权后,因一直未能与孙某某、庄某某等8名矿区内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达成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实际由孙某某、庄某某等8人开采矿石后,再转卖给金欣矿业。
以上8人中有1人庄某某曾任原柳河村(现双桥村二组)党支部书记(任期1998年至2006年),因开矿取石非法侵占林地在2014年12月19日、2017年8月24日分别被沂南县林业局立案查处(821—72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2.此反映问题与821—72号转办件内容基本一致,821-72号转办件处理情况:金欣矿业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75.5万元,未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该矿区实际开采的林地面积87亩,其中矿区内有5处村民自采自用形成的采坑,面积20.6亩,因历史久远,现已无法查明相关责任人。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县林业局先后对孙某某等实际矿山开采人非法侵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处理处罚到位,查处面积23.4亩。自2016年以来,孙某某等8名林地经营权承包人对该矿区进行开采,但开采过程中未办理林地占用许可手续,非法侵占林地面积43亩,属非法侵占林地,2017年8月24日,沂南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孙某某等8人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分别进行立案处罚(821—72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2017年8月24日,沂南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孙某某、李某、王某某等8人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8.971万元。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821-72号案件
179829-126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吴家沟青岛高压阀门有限公司直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该企业夜间生产。青岛市 青岛高压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即墨市城马路16号,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经营范围为阀门制造,年产量5万只。1.经现场排查核实,企业现有生产锻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工序不产生废水。2017年6月,企业因生产需要,新上酸洗磷化车间,并办理了酸洗磷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目前,新上酸洗磷化车间尚未经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未投入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直排污水现象。2.经现场查阅该公司8月份考勤记录,未发现有夜间生产记录,该企业实行单班制,工作时间为7点30分至17点30分,夜间不生产。
180829-127 威海市高新区丽景茗都小区附近沙场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威海市大气、噪声 丽景茗都小区附近沙场位于小区南侧,土地为毕家疃村委所有,目前共有6家经营业户在此存放沙和水泥。1.关于噪音问题,1家经营业户存放的砂石靠近小区,其主要从事水泥沙石的批发经营,隔3-4天卸货一次,每次卸货半小时左右,因白天不允许大型运输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卸货在夜间进行,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较大;其余5家离居民区稍远,均从事沙石零售生意,正常情况下1个多月卸货一次,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2.关于粉尘问题,该处存放的水泥沙石,在大风天装卸货物时会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 1.对沙场进行搬迁。城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怡园街道办事处、毕家疃社区对6家水泥沙石存放者下发搬迁通知。目前已有2户清理完毕水泥砂石(含靠近小区1户);2户水泥清理完毕、沙子还剩1/3,争取一周内清理完成;另2家业主在外地的,对其砂石用覆盖瓦覆盖,就地封存。交警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对装载水泥沙石的车辆做到只出不进,确保没有新的水泥沙石进场。
2.清理垃圾并封闭出入口。沙场清理完成后,由毕家疃社区对搬迁后剩余的垃圾进行清理,出入口进行封闭,巩固整治效果,防止反弹。
181829-129 枣庄市滕州市伦达国贸城C区与B区之间道路经常有大车通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小区附近多家饭店排放油烟。枣庄市噪声、油烟 1.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伦达国贸城C区与B区之间经常有货车通过;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停靠路边的货运车辆进行了检查,营运手续均齐备,未发现有违反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因货车过往较多,偶尔会出现鸣笛等噪音扰民现象。
2.信访举报区域位于伦达国贸城商业区与嘉德城市花园居民小区交界处、西接伦达五金装饰品市场,人流车流量较大,路段门面房多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自2016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周边存在的乱搭乱建、店外摆放、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效果。尽管采取了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措施,但受利益驱动,仍有部分经营户未能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8月1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伦达商贸城物业管理办公室,向该区域22家餐饮业主宣传《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19家餐饮饭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要求进行整改。8月30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该区域餐饮经营业户是否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有无专用烟道、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占道经营、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违章行为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该区域22家餐饮店,已有3家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家饭店已订购油烟净化器,到货即安装;18家饭店已安装简易烟道,无向下水道排放油烟、倾倒泔水垃圾等违章行为。
责令改正 1.在伦达国贸城C区与B区之间设立标识牌(包括禁鸣标志),提醒客车、货车司机减速行驶、禁鸣喇叭,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居住生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驶、运输货物的抛洒泄漏、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对该路段通行车辆的管理力度。
在伦达商贸城周边的北辛路、大同北路等处设置视频监控等,对周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2.责令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19家餐饮饭店停业整改,待安装完油烟净化装置,经过验收后,方可营业。
182829-133 青岛市市北区人防办公室私自将金华路66号鸿海佳园小区的地下防空洞改造成商业冷库和招待会所,严重影响小区内环境。青岛市其他 经查,2014年根据青岛市博嘉润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经市北区人防办同意,将金华路66号人防工程改建为便民环保冷库,主要存放蔬菜、水果、冷冻海产品,该项目于2017年7月通过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冷库在日常货物装卸过程中存在运输车辆噪声和货物垃圾掉落现象,承租方在口部管理房二层设立了职工餐厅,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30日,区人防办约谈了青岛兴合基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承租方合理安排货物装卸时间,对货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货物轻拿轻放,杜绝噪声和垃圾对小区环境的影响。青岛兴合基业商贸有限公司9月1日对口部管理房职工餐厅进行了整改。2.区人防办将加强对金华路66号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监督租赁方守法经营,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3.2017年8月30日,区人防办约谈了青岛兴合基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
183829-134 济宁市泗水县泉林镇历山东村村东327国道两侧有大理石厂、碎石厂和手套厂,存在大气、噪声、水、土壤污染,并且均是无手续经营。济宁市大气、水、噪声、土壤、其他 1、泗水县泉林镇历山东村村东327国道两侧,共有25家大理石加工厂、1家碎石厂和2家手套厂,以上28家企业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2、经查,前期生产时,25家大理石加工厂存在以下问题:厂区内、外存在乱摆乱放石料现象;厂区锯泥清理不及时,不符合导则要求;加工车间没用隔音棉进行隔音处理,有噪声、有粉尘;厂区及道路硬化不全面。7月31日,泉林镇政府向所有石材加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目前,25家大理石加工厂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导则进行整改。25家加工厂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12家完成了验收,13家正在进行环评验收。
3、“碎石厂”为泗水县泉林镇景军石材有限公司,原材料为石材厂下脚料,有环评手续,已进行环境监测,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4、“手套厂”为泗水县泉林镇天盛手套厂和泗水县泉林镇顺达手套厂,2家企业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其中,泗水县泉林镇天盛手套厂,生产工艺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允许建设的项目,泗水县泉林镇顺达手套厂,生产工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允许建设的项目。
5、调查人员对泉林镇历山东村石材园区进行了现场核查,“碎石厂”和“手套厂”不涉水,25家石材加工企业均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了循环水水池,冷却水能够循环利用,不存在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针对企业存在的道路硬化不全面、噪声、粉尘等问题,责令企业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整治,有效控制扬尘、噪声污染。
2、对泗水县泉林镇宏磊石材厂生产车间地面存在粉尘,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31日,泗水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3、对泗水县泉林镇景军石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泗水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罚款2万元。
4、对泗水县泉林镇天盛手套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罚款2000元。该企业已于2017年9月1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737083100000209)。
5、对泗水县泉林镇顺达手套厂,8月30日下午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
6、泗水县委副书记于2017年8月31日对泉林镇党委书记、镇长、经信局局长进行约谈。
184829-136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名郡小区西门南侧楼下的阳光精品家常菜、墨香一栗餐馆和三江源牛肉面,长期以来油烟和海鲜冷藏柜压缩机噪声扰民严重。多次投诉,均未彻底解决。济南市油烟、噪声、其他 1.历山名郡西门南侧楼下为商业房,自南向北分别为历下珍山家常菜馆、三江源牛肉面(营业执照为济南历下马海比牛肉面馆)、墨乡一粟(经核实,转办件中墨香一栗餐馆实为墨乡一粟餐馆)。上述3家均办理环评手续。
2.经查验《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结构图纸,3家饭店均有专用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3家餐饮单位油烟进行检测,油烟均达标,噪声源为墨香一粟餐馆给餐厅鱼缸的充氧压缩机产生。
3.2017年共接收涉及3个餐饮单位12345投诉16件,其中油烟投诉15件,历下区执法局和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分别及时处理并答复;噪声投诉1件,历下区环保局及时处理并答复。
责令改正 1.8月30日,墨香一粟餐馆经营者自行拆除制氧压缩机,彻底解决其噪声扰民问题;
2.历下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3家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85829-137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经济开发区碑子村的潍坊市润生畜禽良种有限公司,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存放,异味扰民。根据潍坊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的紧急通知》,该区域属于禁止养殖范围,应予以关闭,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环保局回复,已安装空气净化设备,不会对环境生污染和影响居民生活。潍坊市大气、其他 1.该企业于2015年10月23日获得环评审批,厂区已安装粪便处理设备,但地面上有粪便存放的痕迹。双杨街办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超国家标准,但厂区部分区域存在感官异味。
2.该公司位于潍九路以东500米范围以内,按照《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通告》规定该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3.截至目前,经济区共受理反映该公司的投诉2次,均交予区环保部门进行处理,环保部门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并按期予以回复。两期均未以“已安装空气净化设备,不会对环境生活污染和影响居民生活”为由向投诉人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要求对厂区内所有有可能产生异味的疑似点进行处理,同时安排社区、村委人员现场盯靠;督促企业与合同乙方立即重新协商,确保定期、彻底对鸡粪的清理、清运;要求企业定期喷洒药剂,控制异味。
2.已于8月17日将禁养书面通知送达该单位,要求其于9月30日前自行搬迁并关闭养殖场,如不能按时完成搬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养殖场实施“两断一清”措施。
186829-138 青岛市市南区大尧三路7号1单元1楼东户的和聚小院和啤酒屋,利用住宅楼住宅房擅自经营餐饮项目,油烟、噪声扰民严重。青岛市油烟、噪声 2017年8月30日下午,市南区组织金门路街道、环保市南分局、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市南区和聚小院啤酒屋油烟经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外置烟道高于居民楼顶排放,噪声经监测达标排放。另外,该店存在院内摆放桌椅从事经营行为。责令改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在院内摆放桌椅经营的行为,已现场责令当事人整改完毕。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向经营业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规范经营要求。环保市南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店已停业。
187829-139 投诉人前期反映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吴官庄村村内生活垃圾堆积导致空气、水土及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目前仍有大部分垃圾留在原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潍坊市其他 8月24日,寒亭区接举报后立即进行了现场排查,仅在村东南角发现少量生活垃圾,在村中心街南端发现一处小土堆,并于当日晚全部清理完毕。再次接到举报后,又对该村逐街逐巷进行了认真排查(已留存影像资料),未发现任何垃圾堆,举报人反映的“目前仍有大部分垃圾留在原地”不属实。为防止因举报人描述不准确造成遗漏,寒亭区扩大范围,对吴官庄村周边村庄也进行了细致的排查,结果仅在临近的北平旺村外发现随手丢弃的少量垃圾,并立即进行了清理。
188829-141 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宋闸港务公司和微山惠祥能源有限公司(法人:宋某)经营洗煤、煤炭储存,煤炭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下雨时污水流入微山湖里,严重污染环境,向县环保局反映都无回音。济宁市大气、水、其他 1、经查,微山县欢城镇宋闸港务有限公司名称应为微山县亿通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欢城镇宋闸村西,紧邻微山湖,该公司建设洗车台1处,车载雾炮4台,厂区周边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建设了污水管网、储水滤罐和三级沉淀池,场区地面喷淋水和雨水进入沉淀池经过滤后用于厂区降尘。场区靠近湖边的区域建设了高约70公分的无缝隙前沿挡水坎。同时,场区运营界面和市、县港航监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运营情况。检查时发现装载煤炭时有少量煤炭洒落于运输车辆两侧地面,造成地面积尘。经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该公司厂区内物料覆盖完全,喷淋、雾炮、洗车台等设施使用正常,作业时偶有少部分煤炭覆盖不及时的问题。靠近微山湖边建设的70公分无缝隙前沿挡水坎完好,无破损情况,未发现雨水或场区喷淋水流入微山湖的痕迹。微山县环保局现场采集场区靠近湖边水样,经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要求。
2、微山县惠祥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欢城镇张白庄村村南,紧邻微山湖,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煤炭、焦炭、水煤浆等。该公司建设了洗车台1处,车载雾炮4台,厂区周边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建设了污水管网和蓄水循环池,场区地面喷淋水和雨水进入循环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场区靠近湖边的区域,东西沿线建设了高约70公分的无缝隙前沿挡水坎。同时,场区运营界面和市、县煤炭系统监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场区内堆存的约12000吨煤炭已覆盖。经现场勘验,靠近微山湖边建设的70公分无缝隙前沿挡水坎完好,无破损情况,未发现雨水或场区喷淋水流入微山湖的痕迹。微山县环保局现场采集场区靠近湖边水样,经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要求。
3、经调查,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前,微山县12369举报电话、县长公开电话、12369举报平台均没有接到过2家企业的信访问题。
责令改正 根据调查情况,微山县环保局向微山县亿通运输公司(宋闸港务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加强人员管理,专人负责监督,防止煤炭装载过程中抛洒现象的发生。
189829-143 济南市北园高架与兴济河交汇处、兴济河东岸甘安汤老太小海鲜饭店,每日外排污水至河道。济南市 甘安汤老太小海鲜饭店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2017年8月16日,因无环保手续、油烟扰民,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第032018号),责令整改,该店停业至今。8月29日,检查发现该店污水池有向兴济河渗漏现象,渗漏量较小。责令改正 8月30日,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局联合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责令产权方对污水池进行封填,对饭店排污系统进行彻底改造,并入市政管网,确保污水不再渗溢。9月1日,该店排污系统改造全部完工。
190829-149 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岭北西村村南有7家养殖场,排放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曾向12345热线反映未处理。临沂市大气、水、其他 1.郯城县庙山镇岭北西村南共有7家养殖户:位于禁养区1家,于2015年4月停养并转产;位于控养区6家,其中5家在养,1家已停养一年。
2.5家在养户均未覆盖防雨排污通道,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没有恶臭防治措施,养殖场周边气味刺鼻。
3.8月30日,在养殖户自备井取样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1.5mg/L、氨氮未检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0mg/L,氨氮为0.2mg/L)。
4.郯城县庙山镇政府于2017年3月8日接到12345办理单后,对3家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封堵排污口,配套建设沉淀池、堆粪场,做到雨污分流,后经复查均按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8月21日接到办理单后,庙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养殖户存在问题进行整治,不存在向12345热线反映未处理问题。
责令改正 郯城县庙山镇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9月7日前,完成控养区内5家养殖户提升改造。其中,4家养猪户清理沉淀池,覆盖防雨排污通道,定期清理堆粪场;1家养鸡户将散养鸡进行圈养,配套建设堆粪场并及时清理。
191829-18 临沂市沂南县百姓超市斜对面万香斋熟食店排放油烟、污水,污染环境。临沂市油烟、水 1.熟食店外有违法建设的操作间,内有三个燃煤炉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接排放。
2.该熟食店操作间内有洗菜水池一个,废水直接排放于下水道。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1日对万香斋熟食店外违法建设约30平方米加工操作间、燃煤炉灶及洗菜水池进行拆除取缔。
192829-19 济南市市中区九曲庄路中海国际社区东区南侧连杰烧烤产生油烟、垃圾,污染环境。济南市油烟、垃圾 1.连杰烧烤位于市中区九曲路562号,七贤执法中队前期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店并未办理环保、工商、食药和消防证照,违规经营露天烧烤,虽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未获得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经营时产生油烟和垃圾。
2.8月初,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该店违规经营后,立即向该店送达《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经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8月28日巡查确认,该烧烤店未营业。
关停取缔 1.8月28日该店自行关停,8月30日,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七贤城管执法中队拆除其店面招牌。
2.七贤街道办事处组织环卫保洁力量,对该店面周边环境集中进行了清理,确保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对该类无证经营店面发现即取缔,严防严控油烟扰民。
193829-26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薛家峪村至三桥钙业的道路破损严重,存在扬尘污染。淄博市扬尘 西河镇薛家峪村至三桥钙业道路总长度为3.76公里,为村级道路。其中1.95公里已硬化,靠近三桥钙业的1.81公里未硬化。责令改正 该路段已列入2017年农村道路网化工程改造计划,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
194829-27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张某的3处钢渣废料加工点、堆放点存在环境污染:1、河东村东侧义科松龄制粉有限公司南200米处钢渣废料加工点,污水排入水塘,污染地下水。2、西官村村西,235省道西侧院内有钢渣废料堆积,扬尘污染严重。3、罗村镇鲁中钙业107号南30米路西院内有钢渣废料堆积坑内。淄博市水、扬尘 1.2015年10月,罗村镇政府已将该加工点作为土小企业进行了关停取缔,主体设备已拆除。未发现污水排入水塘,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2.西官村村西为朱某某个人承包院落,朱某某、张某某合伙购买钢渣存放该处,并将所有物料进行了蓬盖,准备用作水泥厂原料,搬运过程中有扬尘产生。
3.107号南路西院内存放点为朱某某、张某某合伙购买钢渣存放该处,准备用作水泥厂原料。
责令改正 1.责令朱某某、张某某搬运物料时,必须采取严格防尘措施,避免扬尘产生。
2.对107号南路西院内钢渣,淄川区已作为平整地面的辅助材料,进行了压实平整处理,并采取防尘措施。
195829-29 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43-6号味满江湖烧烤店油烟扰民。济南市油烟 1.经调查,此烧烤店房屋面积约200平方米,属于违章建筑,前期在营业期间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8月10日,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向该烧烤店送达《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
3.8月11日检查时发现,味满江湖烧烤店已自行关门停业。
关停取缔 1.9月1日,该烧烤店所有设施和物品已清运完毕,落实关停取缔。
2.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将在9月10日前完成该店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196829-30 济南市历下区云驰路777号舜兴东方小区4号楼1单元南侧电梯井内散发油烟味扰民。济南市油烟 经了解该单元居民和小区物业,并现场多次核实,4号楼1单元南侧电梯井内油烟味为楼内业主自家厨房做饭时油烟味飘到电梯井内所致。其他 8月30日,历下区住建局责成舜兴东方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居民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
197829-32 济南市历下区羊头峪路2号舜山园小区传达室旁有商户将污水直接排入排水管道,经营噪声和冬季燃煤取暖产生的烟尘影响周边住户生活。济南市噪声、水、大气 1.三字锅鲍汁捞饭该处无排水管道,有将使用过的废水直接泼洒到路面的现象。
2.家园精品门窗前期加工材料时产生噪音。
3.该处只有一商户冬季燃烧木材取暖,前期的创城过程中已将该商户存储的木材进行了清理,已搬离。
关停取缔 1.三字锅鲍汁捞饭因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主动要求搬离,已于9月1日清空室内和餐饮服务有关的物品。
2.家园精品现已搬离。
3.文东街道办事处责令舜山园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98829-35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山东财经大学校内施工排放大量粉尘,污染环境。济南市大气 8月30日,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科、舜玉路城管执法中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校内正在进行海绵工程验收前修补作业,目前仅剩的绿植栽草及修补胶粘石路面已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修补胶粘石路面作业过程中没有采用湿法作业,切割路沿石产生粉尘。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要求施工单位在切割路沿石时,采用湿法作业,抑制粉尘;
2.市中区城管执法局舜玉执法中队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9月4日对山财施工单位山东省齐鲁装饰设计院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7)第0210341号,拟处罚1万元整,处罚决定书9月5日送达。
3.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针对该校内现有少量施工行为,一是联系学校基建处、物业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及作业的规范;二是组织城管执法队员每天不间断对此处进行巡查,多措并举抑制不规范施工行为。
199829-39 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荷兰庄园违法开采地下水,大型水冷空调排放大量噪音,污染环境。济南市水、噪声 经现场调查,荷兰庄园有取水许可证书(证件编号:取水(鲁济)字〔2012〕第10012号)。该庄园水资源的使用是装表计量并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所有手续符合规定,在荷兰庄园内部没有发现私采地下水的行为。该小区东南角有一处中央空调冷却塔。中央空调用于全体业户制冷,运行时间大约在每年7月15日至8月15日10时-16时,期间产生噪声。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该单位中央空调冷却塔产生的噪声进行了检测,噪声超标。责令改正 9月1日,根据环函〔2007〕54号规定,区环保局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限期整改,9月8日整改完毕。目前物业公司已关闭了中央空调冷却塔,不再使用。
200829-41 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金威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有噪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向县里反映,未得到解决。济宁市大气、水、其他 1、群众反映的“羊山金威水泥厂”为金乡县齐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羊山镇工业园内,该企业100万t/a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8月3日由金乡县环保局批复,2015年2月6日完成验收。
2、企业粉尘和噪声主要产生在破碎、磨制、风选、装袋环节,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该企业对整个生产车间及储料场进行了全封闭,生产过程中严格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企业已安装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联网运行,经调阅历史监测数据显示,未发现超标情况。但是,调查人员发现,该企业钢构封闭车间的墙体衔接处、车间顶盖衔接处个别部位有陈旧钙化物痕迹,企业生产时有少量粉尘逸散,要求企业尽快解决此问题,对逸散粉尘的部位进一步密闭处理。
3、该企业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羊山镇环卫所用吸污车运走集中处理;生产用水主要是生产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8月30日,调查人员对厂区涉水环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排污口,不存在污水乱排的问题。
4、该企业周围1公里内无村庄和常住居民,符合环境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该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金环监字[2015]第04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个噪声监测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目前,企业已停产,通过调取企业8月份用电量和用电明细,证实了停产情况。调查人员对该企业周边10户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均表示该企业噪音对其生产生活没有影响。
5、经查阅,反映该企业的信访件仅有2017年2月15日接到的省环保督办件[2017]070号转办单,该案件涉及羊山镇四家水泥厂,该企业为其中一家,金乡县已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进一步落实《导则》要求,加大防尘抑尘措施,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了快速整改落实。
责令改正、约谈 1、责成羊山镇及有关镇街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站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资,对生产车间的逸散粉尘部位进一步密闭处理,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辖区内各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业技术导则,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2、金乡县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金乡县羊山镇副镇长、羊山镇环保所长、金乡县齐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829-43 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28-3号两家餐饮店(太白鱼庄和琦秀快餐店),随意排放餐饮废油。济南市垃圾 太白鱼庄和琦秀快餐店实际地址为工业南路30号,经营场所属于商业房,两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药监部门的许可证件。太白鱼庄和琦秀快餐均未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将餐饮废油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下水道。责令改正 1.8月30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向太白鱼庄和琦秀快餐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3989、3990号),责令两家单位限期8月31日前安装完油水分离器。
2.9月1日,上述两家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完毕。
202829-51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旺西村书记王某东、王某西、王能某三人非法采矿,夜间作业,噪声扰民,破坏生态环境。临淄区垢嗥林场内有一家临淄中泰纺织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进水沟,多次向环保局投诉,都未解决。淄博市噪声、生态、其他、水 1.为保证工程进度,淄博吉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昼夜施工,项目区离最近村庄约500米,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不存在非法采矿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与第17批827-137号案件重复)
2.淄博中泰纺织有限公司生产和生活污水均通过管线排入齐鲁石化供排水厂处理,经临淄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符合进入齐鲁石化供排水厂的标准,未发现该公司将污水直接排进水沟情况。2013年以来,临淄环保分局共接到类似投诉2次,均已进行了回复,调查情况与本次一致。
责令改正 已责令淄博吉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种类方式予以解决。
203829-52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办事处鼎瑞商务大酒店私自加盖违章建筑,污水垃圾乱排乱放。济南市垃圾、水、其他 鼎瑞商务大酒店有三处违规搭建的简易车棚和构筑物,周边有杂物乱放,未发现污水乱排问题。责令改正 1.8月3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鼎瑞商务大酒店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济天城执限拆告字(2107)11001号),责令拆除。8月31日,该处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
2.大桥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环境卫生管护力度,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204829-53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47号富翔天地小区南门西侧100米,润坚超市,高音喇叭噪声扰民。济南市噪声 润坚超市在门口的玻璃墙上挂着一个小音响,每天早上9点开始播放音乐,晚上8点关闭音响,噪音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责令改正 1.对安装在超市门口的音响进行了拆除。
2.加强监管,安排城管网格员每天到超市进行检查。
205829-54 济南市二环东高架路噪声大,尤其是和平路口南北两侧路段距离居住区过近,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噪声、汽车尾气、灯光污染严重。济南市噪声、大气、其他 经现场察看,二环东路高架桥和平路口南北两侧路段,目前没有安装隔音和防护装置。该路段为济南市东部地区南北走向交通要道,且和平路口北面东西两侧各有一个上桥口和下桥口,车流量较大,存在一定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灯光污染问题。该路段符合安装隔声屏障的规划标准,并在2016年列入了隔声屏障安装计划,并在有序推进中。
1、2016年,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已完成对该路段交通噪音扰民情况的调研,同年,9月该路段声屏障安装工程完成立项,立项文件为《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发改投资【2016】486号。
2、2017年6月23日,甸新东路单位宿舍路段声屏障安装项目完成招标,7月5日对社会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交易编号 2017JSHW01Z0301。
责令改正
1、历下区政府责令区交警大队严格落实“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机动车鸣笛”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按规定使用汽车灯光”的宣传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2、济南市交通委积极推进隔声屏障安装工程,由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2017年9月1日《济南市二环东路高架桥声屏障安装工程实施方案》审核通过,2017年11月上旬进行原桥钢管护栏拆除,11月中旬做好声屏障安装基础,11月底完成声屏障的安装工作。
206829-55 济南市天桥区枫景园小区6号楼一楼有经营饭店、网吧及商店的商户,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多次举报都未解决。济南市噪声、油烟、其他 1.枫景园小区6号楼沿街共11家店铺,其中,2家已停业,1家在装修,其余8家分别为药店、诊所、烧饼铺、福彩销售点、网吧、五金店和2家超市。烧饼铺使用电气一体的炉具,未加装油烟净化设备。
2.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未接到过反映该处沿街商铺油烟严重、噪声扰民的投诉。
责令改正 8月3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烧饼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41507号),责令其停业整改。同时,通知其它商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207829-56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镇彭庄村、大丁庄村、小丁庄村、东大车庄村、西大车庄村等村庄都有多家养猪场,废水外流,异味刺鼻,污染地下水,多次反映均未解决。小丁庄村东、东大车村庄东、大丁庄村北各有一条河流,水质浑浊,怀疑是养殖场和附近的工厂排污所致。多次举报,环保局一直不作为。临沂市大气、
水、
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5个村涉及养猪户共33家(规模养猪户8家、散养户25家)。其中,禁养区19家、控养区13家、适养区1家。截至8月31日,禁养区已停养7家,控养区已停养1家,适养区完成改造提升1家。
小丁庄崔某某(合同猪400头、控养区),于2017年5月份完成整改,但现场发现该户门口沟内存在少量未清理干净的废水;大丁庄李某某(合同猪360头、控养区),按签订的整改协议,将于2017年10月5日出栏后停养,现场发现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污水池未覆盖;东大车白某某(合同猪220头、禁养区),按签订的禁养协议,将于2017年10月30日出栏后停养,现场发现雨污分流不完善,污水池、储粪池未覆盖;彭庄韩某某(猪30头、禁养区),已于2017年7月20日关停,现场污水沉淀池未清理干净。调查未发现各养猪户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现象,但部分存在养殖气味。
2.2017年4月12日以来,群众多次反映该区域不同养猪户的有关问题。傅庄街道根据《2017年罗庄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多次下发停养、整改通知,签订停养协议,但因部分养殖户抵触强烈,整治不到位。目前,经反复做工作,禁养区养猪户同意出栏后不再续养,控养区和适养区养猪户同意按要求立即整改。
3.小丁庄村东、东大车村庄东、大丁庄村北各有一条河流,分别为南涑河、老南涑河和一道防线。2017年8月30日,对村庄周边区域进行排查,除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外无涉水规模企业,未发现工厂排污入河问题。但沿途村庄较多,存在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4.2013年以来,罗庄环保分局共接到相关转办群众信访举报4件,均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举报人,并定期对南涑河、老涑河、一道防线水质进行监测,不存在不作为现象。
责令改正、
关停取缔
1.责成崔某某、韩某某2家养猪户,对存在的部分废水已经清理完毕;责成李某某、白某某2家养猪户,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实现雨污分流;
2.责令禁养区内未停养的养猪户于10月31日前,全部停养;控养区、适养区未完成改造提升的养猪户,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加快实施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上游小埠东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提升老涑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208829-63 烟台市唐家泊镇有多家采石场,大规模的开采、乱采、超采,废石废料乱堆乱放,下雨时废料污泥冲到地里,污染田地。暂时停工规避检查。烟台市生态、固废、土壤 1.群众反映的唐家泊镇有多家采石场为唐家泊花岗岩开采区采石场。该区域露天矿山已全部关闭,采矿设备已全部退出并中断了矿区电力供应,无大规模开采、乱采、超采现象发生。但是因历史遗留,确有部分废石废料堆放在矿山周边区域,前期已组织清理了一部分,剩余的正在加紧清理中。
2.8月30日,栖霞市农业局安排土壤肥料专业技术人员查看现场,并进行研判,采石场不生产污泥,废料是多年以前堆集且石块较大,下大雨时将山坡的泥土冲到地里,但不会污染田地。
3.自2015年该区域矿山关闭起,栖霞市严厉打击违法开采、加工行为,督促企业整改升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未发现“暂时停工规避检查”的情况。
关停取缔 1.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清理矿区内遗留的废石废渣及建筑设施等,2017年8月28日,栖霞市成立了石材开采行业清理工作组,对唐家泊镇范围内的所有采矿点进行了为期四天的清理行动。拆除矿坑周围遗留的工棚、配电室,遗弃的采矿机械等,并将废石回填、废渣清运。目前,唐家泊镇花岗岩开采区内所有采矿点均已关停取缔。
2.为改善唐家泊镇花岗岩开采区的生态环境,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自2014年起,栖霞市先后开展了唐家泊镇牙山前花岗岩采石场下牛蹄夼村东北段矿山复绿、西上寨村南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通过科学规划,采取矿坑回填、废石废渣清运、场地平整、苗木种植、绿化养护等治理方式,改善了废弃矿坑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
209829-64 1.烟台市招金集团的含氰化物炼金毛泥,不经处理乱倒在莱州、龙口等地,烟台界河西岸临近海边填埋了上万吨,严重环境污染。2.招远市有大量石材厂,废料乱堆乱倒。粉尘污染严重,下雨时大量锯泥排入河中,污染地下水,应付督察组检查临时关停。3.招远大量粉丝厂和石材加工厂的污水,直排沟渠,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烟台市固废、大气、水 1.莱州、龙口两地因反映地点不详,无法到现场查实,对辖区内黄金冶炼企业进行了调查,所有黄金冶炼企业从未向莱州、龙口倾倒过含氰化物炼金毛泥。经现场检查,界河西岸临近海边地段,现场比较平整,草木丰盛,未发现填埋的含氰化物炼金毛泥。
案件中提到的“含氰化物炼金毛泥”是俗称,应为“氰化硫精矿”。招金集团共有下属炼金企业两家,分别是金翅岭金矿、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7年7月份,金翅岭金矿共产生氰化硫精矿194.36万吨,其中依法转移162.17万吨,现库存32.19万吨,金翅岭金矿共有氰化硫精矿贮存场所两处,贮存能力达到50万吨; 2014-2017年7月份,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产氰化硫精矿23.5万吨,外购氰化硫精矿97.41万吨,利用氰化硫精矿145.49万吨(含2013年度库存27.32万吨),现库存2.74万吨,国大公司共有氰化硫精矿贮存场所一处,贮存能力达到50万吨。上述两企业氰化硫精矿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符合逻辑关系。不存在外运乱倒在莱州、龙口等地,不存在填埋在烟台界河西岸临近海边。
2.(1)为规范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锯泥、废料清运,避免企业随意倾倒,自2007年开始,张星镇政府与鸿发物业有限公司先后三次签订了第三方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至2018年,由鸿发物业公司统一对石材锯泥进行运输和处置。经现场检查,石材加工厂都已停产整顿,未发现废料乱堆乱倒现象。
(2)2000年初,张星镇石材行业兴起,因当时管理不够规范、治理设施简陋,产生较多粉尘,石材加工厂聚集区域存在雨水冲刷锯泥流入河道的情况。针对此项历史遗留问题,自2013年起,招远市委、市政府加大了石材行业整治力度,每年对重点河道进行清淤,石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4月10日,招远市下发了《张星镇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和小板厂进行全行业停产停电整顿,粉尘和锯泥流入河道问题已按计划逐步解决。8月31日,张星镇政府对境内的三条主要支流和干流上的北栾家河村、丰家村、苑家村、张西村、杜家村五个点位周边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取样水质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水标准。
(3)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了自4月19日起实行全行业停产整顿,后结合实际,将停产时间定于5月1日并延续至今。5月2日,招远市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招远市2017年“双重点”的通知》,将石材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不存在为了应付检查临时关停现象。
3.2012-2014年粉丝企业累计投资约2亿元,对粉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各粉丝企业排放废水中的污染物均能满足《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但个别企业受利益驱使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现象,粉丝废水污染问题偶有发生。2016年以来,招远市环保局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19起,收缴罚款96万元;对5起环境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经现场检查,我市粉丝企业因季节性原因已于7月份陆续停产,对界河沿岸河流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粉丝企业生产废水外排情况,现场无刺鼻性气味。从张星镇8月31取样检测的结果来看,取样水质符合地下水Ⅲ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要求招金集团进一步加强氰化硫精矿和其它废弃物的管理,依法依规合理处置。
2.石材加工企业均已停产整顿,不存在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下步继续深入推进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对于达不到整改标准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复工生产。
3.继续加强对粉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10829-65 威海市文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25号,文登市宝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镀锌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排放大量刺鼻烟气、粉尘,跑冒滴漏严重。厂房围墙里边角有淤黑的排放物用沙土掩盖,往西厂区外排放大量红色污水,污染严重。多次向文登市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威海市大气、水、固废、其他 1.该公司“热镀锌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年经文登区环保局审批验收,有环保审批手续。经检测,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浓度、颗粒物浓度均低于标准,在下风向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中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浓度超标明显。现场存在一定的跑冒滴漏现象。
2.厂区内外没有发现外排红色污水问题,也没有发现用沙土掩盖过的痕迹。
3.经调阅文登区环保局以往污染举报投诉档案,仅在2016年5月26日接到群众反映“该厂有气雾产生,怀疑在进行电镀作业,污染环境”。接到举报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查现场没有见到气雾,也没有闻到明显的刺激性气味。本着对群众举办高度负责的态度,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要加强管理,确保外排废气稳定达标。之后区环保部门再没有接到关于该企业环保方面举报投诉。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现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9月1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罚款10万元。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1.立即封闭浸锌车间,防止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外排。
2.加大酸雾收集能力,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立即对车间内跑冒滴漏处进行清洗,并在酸洗池周边设置围堰和导流槽,收集废酸,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再次发生。
211829-66 威海市环翠区渔港路79号福爺烧烤店,油烟及厨房风机噪声扰民严重。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威海市油烟、噪声 1.关于举报“福爺烧烤店油烟扰民”的问题。经查,福爺小腰烧烤店在室内烧烤,经城管部门利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现场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最高值为0.82毫克/立方米,符合2001年国家颁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排放量不超过2毫克/立方米),油烟排放达标。
2.关于举报“福爺烧烤店厨房风机噪声扰民”的问题。8月30日,环保部门委托威海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企业当场自行停业整顿。
3.关于举报“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查阅信访记录,城管部门于2017年4月至8月期间相继接到过6次群众举报,反映该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接到举报后,城管部门立即督促该烧烤店进行整改,安装了环保烧烤炉、油烟净化器,饭店外排风机采取了安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信访群众进行了答复,但个别群众不满意,仍要求继续整改。
责令改正、问责 1.9月1日该企业整改完毕,噪声监测53.8分贝,符合要求,已恢复营业。
2.城管部门责令该饭店在烧烤过程中规范管理,加大对油烟设施的清理维护频率,最大限度消除烧烤油烟影响。
3.组织该饭店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诫勉谈话1人
212829-67 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张皮村东口子处,石材加工厂,已持续排放工业废水长达10年之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饮水和农作物灌溉。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烟台市 牟平区莒格庄镇张皮村东口子处共5家石材加工厂,主要从事花岗岩石材加工及销售。根据《烟台市牟平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该五家石材加工企业于2017年8月2日停产整治。2017年8月30日现场检查,五家企业均已停产,现场未发现有废水直排情况。
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新江石材加工厂和烟台市牟平区磊宇石材加工厂,于200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成立之初,由于缺乏管理,环保设施简陋,废水外排情况时有发生,2010年,环保部门要求两家企业进行整改,其余三家企业于2011年下半年建成投产。2013年9月,烟台金东石材有限公司因将石材废渣倾倒在河道内对河水造成污染,被环保部门查处。自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在日常检查时发现,石材加工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废渣流失及废水渗漏情况,未发现加工厂持续排放废水的情况。2017年8月30日现场检查时,除烟台东正石材有限公司整改较规范外,其他四家企业仍未完成整改,废渣堆存不规范,废水收集沉淀池达不到“三防”要求。8月31日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河水和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2010年以来,只有2013年9月3日,牟平区环保局接到“莒格庄张皮村石粉厂将废弃料倾倒到河上游污染河水”投诉,牟平区环保局责令烟台金东石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治。除此之外,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均未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30日对整改不到位的四家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整治:
1.建设规范的废水收集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收集沉淀,沉淀后废水循环利用,禁止外排;
2.建设规范的废渣干化池,干化后废渣及时清运,处置场地要采取“三防”措施,禁止随意堆存、倾倒;
3.对厂区内场地积尘及堆存的废渣进行清理处置,防止扬尘污染;
4.整改完成后,需经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13829-73 烟台市莱州市文昌碑坡村农贸市场南,有养殖场(养羊、养牛),气味扰民严重。烟台市大气 来件反映的养殖场位于文昌路街道碑坡村农贸市场南,属禁养区,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奶羊、奶牛养殖,该养殖场分为南北两院,北院为羊圈、南院为牛圈,卫生条件较差,无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区及周边区域有异味。关停取缔 根据全市畜禽养殖行业整治安排,2017年8月21日,文昌路街道已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清理搬迁。截至8月28日,该养殖场已彻底完成清理搬迁。8月30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养殖行为。
214829-74 威海市乳山山水水泥厂,扬尘污染环境。威海市扬尘 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主要产生于物料卸车、袋装水泥装车、路面扬尘。该公司的生产性粉尘主要产生于破碎、输送、储存、粉磨、包装等工序,有组织排尘点均安装了布袋除尘。乳山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点位定期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为了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该公司硬化了场地路面,对露天物料堆场进行全覆盖。责令改正 1.责令乳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乳山市环保局和育黎镇监督,将该公司物料装卸全部改在密闭车间进行。
2.责令乳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负责,改进袋装水泥装车处的粉尘收集设施,确保粉尘集中收集,消除此环节扬尘,已于9月4日完成。
3.责令乳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负责,育黎镇监督,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定时洒水,避免厂区路面扬尘。
215829-76 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井子村村北,龙峰硅胶厂、乳山寨镇韩孚农药厂,污水直排乳山河,严重污染环境。威海市 1.龙峰硅胶公司主要工艺为配制稀硫酸和硅酸钠溶液、混合反应制胶、酸处理水洗胶粒,最后烘干、筛选、包装,其中制胶和水洗过程产生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公司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由于该企业不在城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自行处理达到直排标准后直接排入井子村河,经西耿家河流入乳山口湾,在线监测水质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为27.5mg/L,能够达标准要求。该企业污水每季度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最近一次于2017年5月12日检测完成,企业污水排放口符合DB 37/676-2007《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一级标准及修改单规定的标准要求。该企业因原料短缺,于7月底停产开始进行检修,目前仍在停产中。
2.韩孚农药公司不属于乳山市控重点企业,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乳山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污水处理站增设在线监测系统,该监测系统正在调试,预计9月中旬投入使用。在2016年2月份以前,企业污水经厂区处理达标后用专用罐车运输到乳山康达水务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为节约成本,该企业2015年7月份开始铺设污水管网,于2016年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将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送入乳山康达水务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因此不存在直排问题。为进一步减少污水排放量,在乳山市环保部门的督导下,该企业于年7月20日自行停产进行工艺改造,通过增加五级连续萃取装置,把废水中含的有效成分萃取出来,将废水的COD值降低70%以上,从而有效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责令改正 1.因两家企业目前均在检修改造中,本着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责成乳山市环保局对企业检修和改造提升工作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时会诊帮解难题,促进企业规范生产。
2.责成乳山市环保局加大对乳山城南河——耿家河段的监管力度,如发现超标现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16829-78 德州市禹城市原龙鼎酒店(人民路1630号)院内的洗浴中心,使用燃煤锅炉,锅炉在洗浴中心西侧后院,废气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处理。德州市大气 1.关于“原龙鼎酒店院内洗浴中心使用燃煤锅炉”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原龙鼎酒店”实为“龙鼎轩酒店”,院内洗浴中心为龙鼎轩休养会所,2012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面积960平米,相关营业执照手续齐全,位于禁燃区。现场检查时,其西侧院内确有1台燃煤锅炉(1吨),现场存有约1吨散煤。该会所原使用电加热烧水,由于成本过高,今年8月份私自购买了1台旧燃煤锅炉,安装到经营场所外一废旧厂区内使用,向会所提供热水。该问题属实。
2.关于“因废气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问题。通过调取12345承办单、信访台账等相关数据资料,并没有发现关于龙鼎轩休养会所使用燃煤锅炉废气扰民的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7条规定作出以下处理:组织相关人员拆除燃煤供热锅炉,责令该会所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处以20万元罚款。目前,该会所燃煤锅炉已拆除。
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217829-79 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李家楼村李某俊、李某和、李某路、李某德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开办洗沙厂,砍树86000棵,破坏生态环境。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未解决。德州市生态、其他 1.此信访举报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821—98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类似,只是在文字描述上有所改变。通过信访渠道和走访村“两委”、群众,该涉事土地、树木纠纷等问题,正在进行诉讼程序。
2.2015年4月,曹某某(恒源街道辛庄村人)租赁该村闲散场地40余亩用于储运砂石料(而非开办洗沙厂),并从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2016年7月将场地转租给梁某(恒源街道十里堡村人),现用于自家运输车、工程机械等停放,不再用于储运砂石料。综上,场地租赁使用与“李家楼村李某俊、李某和、李某路、李某德”无关系,也未开办洗沙厂。
其他 目前信访反映问题正在诉讼过程中,按程序依法处理。
218829-80 德州市夏津县东外环和308国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的夏津顺达路桥公司,生产水泥砂石料,没有手续、砂石料露天存放,扬尘、噪声污染严重。烧煤加热沥青,气味刺鼻,污染严重。生产用煤晚上拉进厂子,白天再把装煤车开走,逃避有关部门检查.德州市大气 1.经查,顺达路桥公司现实际运营公司为“浩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于2016年5月,三证合一,公司主要生产水泥稳定碎石和沥青混凝土;2017年7月,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得夏津县环境保护局的备案意见(备案文号:夏环函〔2017〕13号)。该企业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
2.该公司采取了防尘措施。场地周边有6米高围档,场区南部建设了5600平方米的储料棚,北部场区存放的砂石料都覆盖有防尘网,有喷淋设施。但部分场地未硬化或绿化,有裸露地面产生扬尘,该问题基本属实。
3.场区周边500米内没有居民村庄等敏感点,施工时验收监测场界噪声达标,符合相关标准。举报中噪声严重不属实。
4.根据环评工艺表述,沥青从输送到拌合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沥青烟基本不向外界扩散。沥青运输车辆在运输沥青时,为了保持温度,车辆都采取覆盖棉被措施,全程封闭遮盖。且近期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举报中烧煤加热沥青,气味刺鼻,污染严重不属实。
5.公司使用燃气锅炉,有天然气消费单据,不存在使用燃煤的情况。
停产整治 对物料场地进行硬化,目前已完成;加强扬尘防护管理,做好监管工作。
219829-81 日照市五莲县于里镇李家坡村周围有很多小散乱污企业,无合法手续,污染严重。G206国道日照段改建工程施工工地扬尘严重,S334省道和G206国道交叉口有两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环保部门对此熟视无睹。日照市大气、扬尘、油烟、其他 1.于里镇李家坡村周边有三家企业,分别为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某某机械加工作坊。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石料为原料加工景观石,于2015年8月租赁厂房建设,2016年2月建成投产。 2017年8月18日,因该公司无环评手续、防尘抑尘措施和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符合产业规划,于里镇政府将该企业列入了“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下达了停产通知,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8月27日,于里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了断水断电,责令其于3日内自行拆除设备,于9月30日前清理原料、产品。8月3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经拆除、生产用电切断,尚有石料350吨、景观石150吨正在清理。
2.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某某机械加工作坊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建成投产,均从事汽车配件加工,无生产废水产生。2017年8月18日,因这两家企业无环评手续、降噪措施不完善,于里镇政府将这两家企业列入了“散乱污”企业停产整治类并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两家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了生产。8月27日,于里镇政府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断水断电,并于8月28日对其生产设备张贴了封条,责令其9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和治污设施,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关停取缔。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某某机械加工作坊处于停产、断电状态,封条完好,2家企业正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群众反映的G206国道日照段改建工程实为206国道烟汕线日照段改建工程,于2016年5月开工,计划2017年10月完工。该工程全长56.6公里,其中五莲县境内25.5公里,莒县境内31.1公里(莒县境内又分为南北两段,南段工程11.4公里,北段工程19.7公里。)。目前,五莲县境内工程路基桥涵已完成,半幅路面已具备通车条件,另半幅正在进行上面层施工,路面无裸露路基。莒县南段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施工,莒县北段工程半幅路面已经完成施工,另外半幅路面约13公里的路段路面未完成施工。五莲县现场检查发现,334省道与206国道交叉口处因雨水带泥及过往车辆遗撒尘土未及时清理,导致产生轻微扬尘。路缘石两侧设计预留栽植行道树的75公分土路肩洒水不及时,产生轻微扬尘。莒县现场检查发现,因缺少石子,该工程已经基本停工,仅有莒县城阳街道墩头社区附近路段还在施工,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的情况;经调查,莒县段工程采取了半幅封闭的方式进行施工,并加强了路面清扫和洒水,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发生,但是前期存在因路面破碎、洒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
4.334省道和206国道交叉口位于五莲县于里镇内,该处有文全羊馆和可光肉食店两家饭店,均只有2个灶头,均无油烟净化装置,导致油烟污染环境。2017年8月19日,于里镇政府对该两家饭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营业,于30日内完成煤改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月31日,五莲县现场检查发现,这两家饭店未营业,正在进行煤改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整改。
5.根据《日照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文件规定,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管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督执法均非环保部门工作职责。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管理部门为公路部门,五莲县公路局为防止渣土运输车运输过程扬尘问题,于2016年6月要求施工单位配备洒水车,对施工现场确保有洒水车不间断洒水,避免扬尘污染。五莲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乡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督执法为属地乡镇职责。于里镇政府已于8月18日对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停产通知,对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某某机械加工作坊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于8月19日对两家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直至整改完毕。
责令改正、问责 1.五莲县检查组责令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献利机械厂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目前,2家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责令有文全羊馆和可光肉食店加快整改进度,尽快完成整改。9月2日,2家饭店均完成了煤改气,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责成于里镇政府督促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按期完成原料和产品的清理工作。
2.针对206国道烟汕线日照段改建工程存在的问题,五莲县公路局责令五莲206国道项目部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五莲县206国道项目部上报了整改方案:一是施工项目部安排专人每天对334省道和206国道交叉口处的泥土进行清扫,清除扬尘污染源。二是安排洒水车每天定时进行洒水抑尘。联合调查组对整改方案予以审核通过,并责成立即实施。9月1日,334省道和206国道交叉口处泥土已清理,五莲县206国道项目部已配备了洒水车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莒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加大洒水频次,确保路面湿润无扬尘。同时,进一步细化道路施工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施工现场不再发生扬尘污染的现象。施工单位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了路面的清扫,并对施工区域不间断的洒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1926号案件
220829-85 菏泽市开发区银河纺织公司,距离居民区及学校过近,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菏泽市噪声 群众反映的菏泽银河纺织有限公司为原菏泽棉纺织厂,1966年建厂,属国有企业。主要生产棉纱、棉布。该厂生产时主要噪声来源为空气压缩机。
1、该厂南门马路对面为纱厂小学,东面是纱厂家属院,西邻马路对面是中央公馆小区二期,经走访该厂附近学校教师及小区居民,都表示没有噪声影响。调查发现,该厂北邻畅志园小区(2010年建设),该小区居民反映该厂生产时有噪音。经调查,该小区最南边一排居民楼距离菏泽银河纺织有限公司最北边后纺车间约50米,该厂生产时后纺车间空气压缩机运转的声音对附近居民产生了影响。经检测,8月31日下午该公司北厂界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分别为51.8分贝、50.7分贝、49.7分贝。9月1日晚上该公司北厂界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分别为49.3分贝、49.5分贝、47.1分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
2、经调阅菏泽市环保局近几年信访台账,在2016年8月29日畅治园小区群众反映“银河纺织最西头车间的噪声污染,近期忽然增大” 。经调查,噪声产生原因为该厂工人因车间内温度高,把车间上方3个天窗玻璃去掉安装了3个排气扇,致使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了影响,该公司当天将车间上方3个天窗玻璃重新安装恢复了原样。
责令改正 为进一步减轻噪声影响,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菏泽银河纺织有限公司采取降噪措施,该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对空压机房的窗户、门全部用砖墙堵严,在封堵后的门、窗外1.5米左右处又分别加砌4米多高的隔音墙,进行隔音封堵。
2、车间面向小区的安全疏散门及窗户进行密封降噪。
221829-86 烟台市莱州市大杨村一个加工棚子的作坊(经营者为杨某),夜间喷漆作业,气味刺鼻,多次反映均未解决。烟台市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大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现经营者为杨芳。企业进行装载机喷漆、烘干工艺时,会产生漆雾和废气,未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生产过程中存有异味。
2.根据群众反映,沙河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1日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8月10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并张贴封条。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责令企业加快清理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并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截至9月1日,该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222829-87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鲁宇重工,无环评,夜间非法生产,油漆味很重。烟台市大气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鲁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企业现有年产5000台装载机项目和喷漆项目,无环评手续。2017年5月,聘请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企业进行装载机喷漆、烘干工艺时,会产生漆雾和废气。企业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备,对产生的漆雾和废气,经“水幕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但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企业自2017年8月11日停产整治,至今未生产。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按照全市装载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沙河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11日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并于8月13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
2.针对企业2条生产线环评未审批、验收问题,2017年8月4日起,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
3.责令企业尽快申请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
223829-88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明宇重工,油漆味严重扰民。烟台市大气 山东明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进行装载机喷漆、烘干工艺时,会产生漆雾和废气。企业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备,对产生的漆雾和废气,经“水幕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但生产过程中有异味。停产整治、立案罚款、责令改正 1.根据全市装载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夏邱镇政府已于8月15日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并张贴封条。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
2.针对企业喷漆车间未经审批验收私自投用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1万元。
224829-89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东2公里的薄山,多年来非法开采严重,有四家采石场(经营者分别为峨山后村的王某电、马楼村的马某庆、后山头村的王某坤和杨某元)夜间作业,破坏生态环境。枣庄市生态 1.薄山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驻地东约2公里,S352省道北侧,山体为石英砂岩、页岩出露地表。来信反映的四家采石场,经核实为一处采石场(经营者王某某)、两处石英砂岩加工点(经营者分别为杨某某、王某某)。此区域没有其他非法采石加工情况,也未有马某庆此人。
2.采石场为原枣庄市峄城区春峰石英石矿,该矿采矿许可证于2008年12月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登记。后峄城国土资源分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区域有非法开采行为,现场查扣挖掘机电脑版2块。
3.两处石英砂岩加工点,按照中共峄城区委办公室、峄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峄城区露天非法开采加工企业全面清理取缔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7月自行拆除石子加工设备。
4.调查人员在该区域现场未发现非法开采、加工迹象。
其他 1.在前期拆除的基础上,立即采取断然措施,调集机械对该区域的进出道口实行断路或封堵措施。
2.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加工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保护生态环境,严防非法开采行为反弹 。
225829-90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街道后董村北侧有家养猪场,污染周围河流,紧靠村庄,气味刺鼻。东营市大气、水 1.养殖场位于丁庄街道后董村北侧,距离村庄约50米,属限养区,建有储粪池和污水池,粪便和污水经发酵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
2.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河流支脉河约1公里,中间有农田相隔,现场检查未发现排入河流问题。
3.养殖场东侧、北侧排水沟未发现排水口,养殖场周边未发现粪便、粪水排放迹象,院内有轻微粪臭味。
责令改正 1.责令养殖业主按照粪污处理场建设“三防”要求,及时对畜禽粪便进行清理,对养殖场进行规范,防止异味影响周边群众。
2.责令县环保局、县水利局、丁庄街道加强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要求丁庄街道做好技术指导,减少并消除污染。
226829-91 东营市广饶县陈官镇S319省道两侧,东齐村和北户村附近有很多煤场,粉尘污染严重。东营市大气 1.陈官镇S319省道两侧,东齐村和北户村附近有4家煤场。
2.4家煤场销售项目暂时处于停售状态,煤炭覆盖处理,附近有散落黑色煤粉尘,未设置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4家煤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煤炭经营项目停业整顿,按要求设置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消除扬尘污染。
2.对4家煤场未设置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处罚1万元。
3.责令陈官镇镇政府制定煤场整改措施,监督煤场按要求整改,并对附近卫生进行清理。
227829-92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街道奥亚牧场污水排入周围河流,粪便堆放在田地里,气味很大,对土地造成污染。东营市大气、水、土壤 1.东营澳亚现代牧场有限公司从事奶牛规模化养殖、牧草种植以及牧场管理咨询服务,有环评手续。
2.公司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系统,产生的粪尿、废水进入沼气系统,不外排,沼液作为有机肥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内有牛粪味,厂界有轻微粪臭味。
3.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出口及排入河流问题。
责令改正 1.责令公司对牲畜即时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减少异味。
2.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群众环保权益得到维护。
3.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
228829-93 东营市广饶县李鹊镇苏家村南十几米处有个废塑料颗粒加工厂,夜间生产,污水排入大坑,污染地下水,排放刺鼻气味。为躲避检查,现已停产。东营市大气、水、其他 1.广饶县鑫明塑业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00吨聚乙烯材料项目,有环评手续,公司占地面积3亩,未办理用地手续。
2.现场未发现大坑,该公司废水来源主要是冷却水和喷淋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清理,均不外排。
3.废气来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热熔废气,经集气罩通过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4.生产车间外部分废塑料(固体废物)未采取有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存在异味。
5.4月30日,因安全手续被责令停产至今,不存在躲避检查停产。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31日,对车间外存放的废塑料全部清理完毕,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存放固体废物问题立案处罚1万元。
2.县国土资源局责令该公司限期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国土资源部门已立案实施处罚。
3.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29829-94 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南马村沈某某在村南非法填湖200亩建设洗煤厂,对水和空气造成很大的污染。泰安市大气、水、生态、其他 1、肥城市石横镇辖区内并没有名叫南马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调查人员在石横镇马坊村南、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东侧发现一处洗煤点(该洗煤点为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的洗煤设备试验场),与转办件反映问题相符。
2、关于非法填湖200亩的问题。经调查,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肥城市农业局办理《用地协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名称为设施农业项目,备案面积161亩。当日该公司将土地转租给高某某,高某某在2016年10月将该地块中位于煤炭塌陷区的31.5亩坑塘水面垫平,2017年3月将31.5亩土地返租给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该地块上建设了洗煤设备试验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因此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
3、关于对水和空气造成了很大的污染问题。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未运行,未见扬尘污染,场地地面硬化,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该项目建有循环水池,生产时洗煤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没有废水排放口。该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厂内北侧、西侧建有雨水截流沟,厂内西南角有一沉淀池(容积15立方米),厂内雨水须经该池沉淀后方可排出厂外流入马坊河。调查前日因降大雨,汇集雨水超出沉淀池容量,仍有极少量雨水排放,取样监测悬浮物为81mg/L(超标)。因此降雨量大时,雨水对厂区地面冲刷,排入环境后有一定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肥城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并给予8万元行政处罚,于2017年9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2、肥城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该公司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法行为,于2017年8月31日对泰安科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消除土地违法行为。
3、目前,该公司原料、产品已于8月31日已全部清运完毕,生产设备、厂房等正在拆除。
230829-95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七路怡海校区8号楼下的化粪池井盖遭到破坏,臭气很大,8号楼西头地下水管道淤堵多年,污水外溢。滨州市大气、水 该小区8号楼下存在3个破损的化粪池井盖,8号楼西头管道却又淤积堵塞问题。区政府责令区房管局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迅速开始整改施工。责令改正 截止8月31日,3个破损、缺失的化粪池井盖已更换,地下水管道已疏通。
231829-98 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任某某在基本农田违建生猪屠宰场,直排污水,污染环境。临沂市水、其他 1. 任某某于2014年2月份占用本村基本农田2.38亩,违法建设了生猪屠宰点和生猪暂存圈。2014年11月28日,沂南县国土局对任某某非法占地进行了立案处罚。因任某某未履行处罚决定,2015年6月11日,沂南县国土局申请沂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5年10月27日,沂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2015沂南行执字第671号)。2017年5月,根据《山东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已将该宗土地从基本农田规划中调出。
2.该生猪屠宰点无定点屠宰手续和环保手续,现场未宰杀,猪舍暂存生猪18头,建有废水收集池一座,有少量废水渗出厂区外。
关停取缔 2017年8月30日,已对该生猪屠宰点按“散乱污”标准予以取缔。
232829-99 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查旧庄村,临沂顶顺饲料厂夜间生产排放大量噪音、粉尘,污染环境。临沂市噪声、大气 1.临沂顶顺饲料有限公司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010年5月该公司新增粉碎机1台、制粒机2台,未办理环评手续,扩建项目的相应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后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入生产。
2.该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主要在夜间生产,粉碎机除尘排气筒安装有消音器,夜间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围居民存在影响。
3.该公司在原料上料口、粉碎、制粒等工序分别建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但排气筒设置不符合要求。
责令改正、
停产整治、
立案处罚
1. 对该公司扩建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入生产以及上料口、粉碎等工序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的违法行为,沂南县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于2017年8月3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2017〕249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沂环罚告字〔2017〕249号),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000元。
2. 8月31日供电部门对该公司已落实停电措施。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48件。截至2017年9月8日已办结232件,正在办理1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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