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2018年长春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各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劣Ⅴ类水质断面数量下降,75个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任务……长春朝“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一流城市”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政治纪律坚守、作为顶层设计谋划、作为中心工作统筹,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跃上新台阶。
打赢蓝天保卫战,“气质”持续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景象越来越多。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市积极而为,在燃煤、秸秆、工业污染治理等方面,多措并举,成果显著。
处置燃煤锅炉的请示2018年,全市457台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有454台完成达标改造,其余3台正在改造中;持续加大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新淘汰2115台,超额完成了淘汰1900台的年度任务;全市16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308家,关停取缔587家,治理改造621家。
2018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46天;重污染天数仅1天,同比减少9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均值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微克/立方米。特别是8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位列第七位,成为8月份北方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
处置燃煤锅炉的请示打赢碧水保卫战,加速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00公顷土地实现休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石头口门水库和新立城水库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城市水源安全,市民饮上放心水。
全市已建成投运2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合计196.75万吨/日,实际处理量153.93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率为93.16%。截至去年年底,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1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完成在线装置安装。我市被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评为“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加速建设美丽乡村,完成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波罗湖自然保护区拆除违建设施28处,退耕还林还湿1673公顷。九台湿地自然保护区拆除违规设施25处,退耕还湿60公顷;长春新区辖保护区内29816平方米耕地全部休耕。
来源:长春政事儿
来源:长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