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记者 陈琼
近日,我省印发《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自即日起到2018年1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燃煤小锅炉“清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行动。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10月至12月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下。
关注一:燃煤小锅炉“清零”
各地将对照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单,逐一进行核查。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各地要完成已淘汰燃煤小锅炉拆改,对已淘汰的小锅炉开展跟踪复查,已经取缔关闭的燃煤小锅炉要确保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防止死灰复燃。
吉林省取缔燃煤锅炉截止日期关注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全省区域内水泥熟料、砖瓦、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各火电企业制定绿色调度实施方案,减少因调峰锅炉使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吉林省取缔燃煤锅炉截止日期关注三:重污染天气应对
各地将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管控方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打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的“最后一公里”。
我省将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进行公开约谈,并暂停其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