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周萍英)省内29家医药化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其中包括武汉的马应龙药业和人福药业,襄阳一家企业更是被发现20处安全问题。记者从湖北省安监局获悉这一信息。
据安监局相关人员介绍,6月中旬,省安监局分4个检查组,组织专家对武汉、黄石市、十堰等9个地区的数十家医药化工(精细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记者在安全隐患清单上发现,武汉三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其中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现的问题是法兰无静电跨接;武汉人福药业有限公司因气体检测报警安装位置过高而被列入名单。此外是武汉久珑人福有限公司存在仓库地面无防火花处等三项问题。相对于武汉,其他地市的企业存在问题更突出。尤其是襄阳正在停产改造的宜城市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无紧急泄放设施等20项问题。之前发生闪爆事故致2名工人死亡的荆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储罐区仍然存在丙烯万向节卸载管道设施无防撞保护等4处安全隐患。
省安监局将督促各市主管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置。一般隐患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由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立即进行整改;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隐患,各地将立案查处,上限处罚。
附隐患清单
一、武汉市
(一)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兰无静电跨接。
(二)武汉人福药业有限公司
1.气体检测报警安装位置过高。
(三)武汉久珑人福有限公司
1.仓库地面无防火花处理。
2.无液体泄漏收集池。
3.无人体静电释放桩。
二、黄石市
(四)湖北远大生命科学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进入车辆未戴防火罩。
2.液氨罐区排水阀处于关闭状态。
(五)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富池分公司
1.氨罐紧急泄氨混合器按管有误
(六)黄石世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甲类厂房无泄漏报警。
2.甲类仓库地面无防火花处理、无视频探头、无泄漏报警。
3.特殊作业票证不符合标准、动火作业无检测分析。
(七)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
1.法兰无静电跨接。
2.储罐排空未引出棚外。
三、十堰市
(八)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加氢工艺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
2.氢化反应釜间的气体检测报警器只有1台,宜在房间上部增加检测报警器。
3.黄体酮工艺中涉及乙醇的离心机没有氮气保护。
4.停用储罐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标识。
5.桶装的二氯乙烷有鼓桶现象,未存放在温度可控的仓库。
(九)竹溪县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反应釜未设置压力泄放设施(安全阀)和回收系统。
2.压力表的量程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标定上线控制红线。
3.甲类生产装置使用的电加热,未使用防爆电器。
4.氧化反应的温度和压力为单检测,应增为双检测。
5.应核实氧化反应的放射情况,建议按照典型的危险工艺进行自动化改造。
6.三足离心机属于淘汰设备。
7.离心含有乙醇的物料,未设置氮气保护,现场母液收集池为开敞式(应密闭并将排空管引至安全处)。
(十)房县天马医药有限公司
反应釜侧装搅拌1.开环反应釜未设置排压调节控制阀,也未设置压力超限泄放设施(安全阀)。
2.压力表的量程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标定上线控制红线。
3.甲类生产装置使用的非防爆电加热设施,生产现场部分电器设备及配线不符合防爆要求。
4.氧化反应的温度和压力为单检测,应增为双检测。
5.应核实氧化反应的放热情况,建议按照典型的危险工艺进行自动化改造。
6.三足离心机属于淘汰设备。
7.离心含有乙醇的物料时,未设有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氮气保护。
8.装置生产设备布置密集,检维修及检查通道不畅,二层平面只有一个通往一层的通道。
9.安全操作规程未见签发文本,未查到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没有三级培训教育记录。
(十一)房县葵花药业公司
1.现场用电设备外壳无接地保护;
2.核实蒸汽系统压力表是否定期检测;
3.压力表未标识控制红线;
4.蒸煮现场分气缶压力表显示值己超安全阀起跳压力运行且安全阀未动作。
四、襄阳市
(十二)宜城市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停产改造)
重氮化、氯化工艺
1.温度、压力为单检测。
2.温度未实现自动或半自动控制。
3.滴加或通氯未实现自动调节或远控调节。
4.搅拌信号未引入控制室且未与反应物料联锁。
5.无紧急泄放设施。
6.报警联锁参数设置与工艺控制严重不符,监控界面无逻辑关联图。
7.有毒或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故障报警显示,但无处理结果。
液氯储存及使用
8.液氯储存场所未设置封闭式带泄漏收储存设施。
9.液氯气化器无排污设施。
10.液氯和二氧化硫使用场所无标识。
11.氮气瓶暴晒且无防倾倒措施。
库区
12.储罐防火堤排水阀未经安全水封直排。
13.抽料泵设置在罐边,核实设计诊断内容是否纳入且符合性。
其它
14.二氧化硫计量槽安全阀下阀门常开未实行铅封化管理。
15.催化剂投放点孔洞无安全防护措施。
16.重氮化反应釜旁边设置有休息室。
17.氯化釜甲苯料管为塑料材质不防静电。
18.现场升降机口部分未设置安全围栏。
19.盐酸、硫酸高位槽无防溢漫措施。
20.停车现场存放有亚硝酸钠(生产时不得超过24h使用量)。
(十三)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
1.生产车间冷凝器等放散管设置在室内放空。
2.回收溶剂现场存放(四氢呋喃、乙酸乙酯),超24小时量。
3.苯等有机溶剂抽料管为塑料材质,四个螺栓法兰未釆取防静电跨接。
4.1#车间二楼设有操作休息室,门正对设备间,无实墙隔开且无直通室外楼梯。
5.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品种无分类清单,危害告知不全,二氯甲烷无确保达到保存条件的措施(温度不超过30度)。
6.储罐区为半地下室;泵设置在池内;进料从人孔非密闭进料;疏散通道不畅(门在外上锁)。
7.核实回收物料暂存库存量、面积及布局合规性。核实生产车间、甲类仓库防火间距与规范符合性。
8.动火证(2017.9.15)无危害辨识及风险分析栏;己有栏目填写不全(完工时间、动火单位等)。
(十四)襄城区凌晟药业有限公司
1.酰化反应釜温度及压力检测为单检测。
2.温度、压力无远传且未设报警装置,无自动调节。
3.酰化反应釜设置的单相阀下阀门关闭,无紧急泄放功能。
4.反应釜、计量槽等无标识,管道无品名、流向标识。
5.含有有机溶剂离心未设氮气保护。
6.现场发现一具防爆灯接线头松脱。
7.储罐区:物料泵在堤内;堤与罐距离不符合规范;对外排水无安全水封;缷车位紧临储罐距离不符合规范。
8.动火证无危害辨识及风险分析栏;已有栏目填写不全(完工时间、动火单位等)。
(十五)荆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储罐区)
1.丙烯万向节卸载管道设施无防撞保护。
2.防火堤有穿管孔洞未封堵严密。
3.丙烯、甲醚储罐上安全阀常开未实行铅封化管理。
4.核实多品种、不同类型储罐同组布置设计与现场符合性。
五、荆州市
(十六)楚源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未编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岗位上缺少岗位应急处置卡。
2.2018年1月24日编号SXD220180124受限空间作业票(人员进入对位酯二车间7#低温还原锅内检修)缺少切断还原锅的搅拌电源电工签字确认或电工作业票。2018年3月19日编号GX-3-19-1特级动火作业票(磺化吐氏酸车间储氨器管道)动火审批人刘峰(安环部),不是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集团公司作业票安全管理规定中动火作业分级与GB30871-2014内容不符。
3.涉及环氧乙烷等自身具有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未开展专项评估。
4.承包商劳务合同(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稀酸车间管道安装)中关于双方责任与义务存在免责条款。
5.环氧乙烷装卸料处无远程紧急切断、储罐液位高高限与进料泵的联锁、冷冻介质温度报警等。
(十七)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1.未编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岗位上缺少安全操作规程卡、应急处置卡。
2.2018年6月13日编号2018-06-13-001一级动火作业票(江汉锅炉厂区管架新制管道)监火人金四平为江汉锅炉外协工,能特公司未派现场监火人。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中吊装作业分级与GB30871-2014内容不符。
3.涉及医药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未开展专项评估。
4.储罐区缺少介质标识、储罐区设有临时巡检室;四氢呋喃储罐通过单向阀放空安全性分析(如单向阀失效、放空四氢呋喃浓度过高等);编号A、B氯乙烯储罐未见液位计。
5.氯乙烯储罐区温度、压力及液位缺少高高值、低低值参数设置。
(十八)松滋市璐达科技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如缺少相关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018年6月2日编号2018-06-02一级高处作业票(维修班杨义兵、罗功兵在厂门口管道保温),未见监护人签名、安全措施编制人签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按GB30871-2014内容进行相关修订更新。
3.承包商劳务合同(松滋市盛源钢构有限公司主体钢混结构、库房安装)中关于双方责任与义务存在免责条款。
4.2017年8月4日安环部发现“松滋市盛源钢构有限公司作业区域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违章行为未按劳务合同对松滋市盛源钢构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5.液碱储罐区内设置有电机;液氯储罐区无应急事故柜;DCS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一台行吊未检测。
六、荆门市
(十九)沙洋秦江化工有限公司
1.涉及双氧水等自身具有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未开展专项评估。
2.2018年4月1日编号2018008受限空间作业票(氨基酮盐车间清洗乙醇反应釜),缺少完工时间,缺少切断反应釜搅拌电源电工签字确认或电工作业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按GB30871-2014内容进行相关修订更新。
3.承包商劳务合同(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安装)中关于双方责任与义务存在免责条款。
6.加氢工艺DCS控制系统需进一步完善(如反应釜温度、压力及液位缺少高高值、低低值参数设置;反应釜压力、温度与釜内搅拌电流、氢气流量、夹套冷却水进水阀的联锁等)。
7.氢气瓶组储存区域压力表未校验、未安装氢气泄漏报警探头。
8.储罐区部分转料泵电机接地不规范、部分储罐液位计安装不规范。
9.仓库旁一处临时电源线接头处被雨水淋湿存在明显漏电隐患。
(二十)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
1.涉及医药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未开展专项评估。
2.2018年3月3日隐患排查记录单第5条隐患“罐体紧靠围堰、距离不够”3月9日安环部复查时该隐患未整改完成,未查到后续整改措施。2018年3月14日编号201803受限空间作业票(污水站清理水池作业),未对有毒介质分析检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按GB30871-2014内容进行相关修订更新。
3.硝化工艺DCS控制系统未反应釜温度与釜内搅拌、硝化剂流量的联锁,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4.硝化岗位操作人员在现场操作,无独立操作室。
5.发烟硫酸储罐(重大危险源)无高低液位报警、高低液位与转料泵的联锁。
硝酸储罐未见液位计,硝酸储罐与循环水罐在同一围堰内。
(二十一)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涉及双氧水等自身具有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未开展专项评估。
2.2018年5月1日湖北凯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中关于双方责任与义务存在免责条款。受限空间作业票、登高作业票制式未按GB30871-2014要求更新。2018年6月22日编号LHW180622高处作业票(晨奇公司外协工赵瑞涛等在磷化物东北管道管廊架上保温作业),监护人为外协工赵仁辉,缺少公司现场人员监护;且作业票证不在现场。固定动火区设置在空压设备旁不合适。
3.维修间乙炔、氧气气瓶未分开存放。
4.硫酸储罐区应急罐进出管道和进出围堰人行台阶等必备安全设施,被人为拆除。
5.储罐区乙醇、石油醚等储罐缺少高低液位报警、液位与转料泵联锁等;部分压力表未见校验标识;应急事故柜内滤毒罐已过期。
(二十二)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异丁基苯储罐部分进出料阀门的法兰螺栓孔未上满。
2.石油醚储罐区围堰未设置进出围堰人行台阶。
3.异丁基苯储罐、石油醚储罐部分法兰静电跨接不规范。
4.现场异丁基苯储罐、石油醚储罐实际储存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安评报告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议企业按照重大危险源要求完善相关DCS控制系统。
七、黄冈市
(二十三)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1.入厂安全须知未告知来访人员应急疏散路线,来访人员的安全须知事项应重点突出(明确应遵守和禁止的行为即可)。
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维护保养记录不完善(应定期对完整性及压力进行检查,并记录)。
3.部分动火作业票风险识别不完善,如靠近液氮、液氩储罐的动火作业缺少窒息及低温冻伤的风险识别;承包商的动火作业未见特种作业证的查验记录。
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冻服等应急救援器材放置位置不合理,影响空分装置控制室人员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取用。
5.低温液体储罐装卸区未设置防冻冲淋设施。
6.建议对需要经常巡检和维护的循环水塔风机搭设固定作业平台。
7.通过现场考试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对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不牢,如“五落实五到位”、“一书一签”、“三防一严”内容、动火取样间隔时间、事故等级、重大危险源等级、隐患治理等。
(二十四)湖北福尔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建筑面积超过300m2)一个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甲苯储存区作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其安全疏散出口数量不足。
2.甲类危化品仓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接线不防爆,报警器未可靠固定。
3.甲类危化品仓库甲苯储存区人体静电释放装置设在室内。
4.危化品仓库未见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严格采购管理,向危险化学品供货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保证危化品包装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标签)。
5.甲类生产车间(使用甲苯)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6.萃取釜排空管塑料材质,不符合导除静电的要求,且排空管未设阻火器。
7.氯仿计量罐玻璃液位计无防护罩,回流管设置不合理。
8.动火作业风险识别不全、动火级别有误(甲类车间平台动火划定为二级)。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极不完善,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10.安全培训不够深入,培训内容与总局培训大纲不符,尤其缺少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11.通过现场考试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对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甚少,如动火作业分级、“五落实五到位”、“一书一签”、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受限空间检测与通风、八大特殊作业、“三防一严”内容、动火取样间隔时间、事故等级、重大危险源等级等。
12.核实并回复以下内容:
(1)核实危化品仓库与相邻成品库的防火间距的符合性;
(2)核实车间一、二之间的防火间距的符合性;
(3)核实成品的危险性(因成品含甲苯8%)。
(二十五)武汉格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1.甲类仓库化学品靠墙堆码;未见化学品安全标识(含理化特性及应急处置内容)。
2.硫酸、液碱等腐蚀性液体输送管道法兰未设置防喷溅措施。
3.车间旁一尾气管线存在轻微漏气现象。
4.DCS系统可燃气体报警信号与现场设置位置未对应。
5.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未见接入DCS系统及控制室。
6.核实堆棚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的符合性。
7.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中关于特级动火、一级动火的票证时间与标准要求不一致(标准要求8h,公司制度24h)。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识别和辨识不及时(仅见2014年装订版)。
9.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混乱,人员责任与部门责任混杂,没有做到全覆盖。
10.建议危化品仓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与事故风机实现联锁。
(二十六)黄冈市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生产1车间外含易燃气体的放空管高度不足。
2.车间外甲醇蒸馏区甲醇接收罐底部出料管法兰未采取防静电跨接。
3.部分视频监控损坏未修复。
4.一二级动火作业票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5.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缺项,如安全投入制度等。
6.甲醇蒸馏区、T-150产品生产区二楼操作平台无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甲醇蒸气);
7.甲醇钠车间设置通风设施。
八、鄂州市
(二十七)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西区制氧厂
1.操作人员使用正压式呼吸器不熟练,先带面罩后开阀操作环节错误。
2.动火作业票证不符合GB30871-2014的要求,缺少危害辨识、动火起止具体时间、动火作业分析不符合要求。
3.核实空分塔与生产办公楼之间防火间距的符合性;中控室面向装置侧开设窗户的防爆符合性。
4.建议按安监总管三【2014】年116号文逐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仪表系统。
(二十八)湖北中有药业有限公司
1.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损坏未修复。
2.甲类危化品仓库冲淋洗眼器未供水。
3.中试车间可燃液体抽料管、冷凝器回流管未采取防静电措施。
4.离心机未设置防止氮气超压的设施。
5.反应釜压力表未设置限位红线。
6.特级动火无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结果未记录,审批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受限空间作业无危害识别;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与GB30871-2014不一致。
7.操作岗位尚未设置一责双卡。
(二十九)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
1.甲类罐区管线未设置过桥踏步。
2.甲醇、乙醇接收罐液位计无限高标识,无防止液位超高的处置措施。
反应釜侧装搅拌3.甲醇、乙醇接收罐呼吸阀未装设阻火器。
4.甲醇、乙醇接收罐罐桶管道四个螺栓的法兰未采取静电跨接。
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未分级,未对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进行明确;所有动火作业票为二级动火作业票,可燃气体检测未记录数据,动火审批制度未按要求执行。
6.精馏及罐区等操作岗位尚未设置一责双卡。